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0 (1700-172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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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供奉官,禮生補正名後,理六選出簿、尉。

審刑院「充本院書令史,後理六選出簿、尉。」

祕書、殿中省令史,楷書並補正名後理,八選,出簿、尉。 起居院楷書八選,驅使官十九選,並補正名後理,出 簿、尉。

崇文院孔目官補正名後理,遇大禮出奉職。

三館孔目官、「四庫書直官八選,楷書七選,書直書庫 表奏官九選,守當官十選,並授勒留官後理,楷書補 正名後理,並出簿尉。」

祕閣典書、楷書並補正名後理,七選出簿、尉。

軍頭、引見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內東門司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管勾往來國信所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翰林司專知官,三年界滿,大將出奉職。

內藏庫專知官三年界滿出借職。

御藥院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御書院待詔「五年出左班殿直,書藝十年出右平殿 直,御書祗侯十五年出借職,並補正名後理。」

進奏院「進奏官補正名後理十五年,遇大禮無過犯, 從上五人出職。有過犯經洗雪曾經決責,出借職人 數無定限。」

御廚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職。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驅使官,並補正名 後理,十九選出簿、尉。

文臣換右職之制:

祕書監換「防禦使。」

太卿監換團練使。

祕書少監,太常光祿少卿換「刺史。」

少卿監,換皇城使,遙郡刺史。

帶職郎中換閤門使。

前行郎中換宮苑使。

中行郎中換內藏庫使。

後行郎中換莊宅使。

帶職前行員外郎。

前行員外郎並換洛苑使。

帶職: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

中行員外郎,並換西京作坊使。

帶職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

後行「員外郎並換供僃庫使,已上並帶遙郡刺史, 帶職博士,左、右正言,監察御史換閤門副使。」

太常博士,換內藏庫副使。

國子博士,換左藏庫副使。

太常丞換莊宅副使。

祕書丞換「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換「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換「禮賓副使。」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換「供備庫副使, 祕書郎、著作佐郎」換「內殿承旨。」

大理寺丞換「內殿崇班。」

諸司監丞、節度、觀察判官換「東頭供奉官。」

大理評事、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換「西頭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換「左侍禁。」

初等職官,知令、錄并兩使職官,防禦、團練判官,令、錄 未及三考,換左班殿直。

初等職官,知令錄,未及三考,換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換《三班奉職》。

試銜齋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換「三班借職,已上 京官至太常丞,借職加一資換」

右,文官換右職者,除流外進納及犯私罪情重并贓罪外,年四十以下,並許試換右職。三班使臣補換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許試換。已上並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觀察使已上,願換官取旨。

紹興復修試換之令。淳熙增廣「尚左、尚右」、侍左、侍右 換官之格,列而書之,以見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 換官,仍政和舊制則不書。

諸訓武郎至進武校尉,不曾犯贓私罪及笞刑經決 而願換文資者,聽召保官二員,具家狀連保狀二本, 詣登聞鼓院投進乞試。

外任人候替罷就試文資換武者聽。

準此,即授小使臣後未及三年,授進武校尉後未及 五年,三省樞密院書令史以下授使臣進武校尉。若 保甲及試武藝,并進納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諸武臣 試換文資,於《易》《詩》《周禮》《禮記》各專一經,仍兼《論》《孟》,願 試詩賦及依法官條試斷案、刑統大義者聽。

換官:「尚右訓武、修武郎」換「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換「從 義郎,文林從政郎。」

奏舉職官知縣同

「換忠翊郎;未滿三考,成忠郎,從事修職換成忠郎;未 滿三考,保義郎,迪功郎換成節郎;未滿三考承信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