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0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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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輿輦、車乘、傳驛、廄牧、馬 牛、雜畜之籍。凡給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 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給傳乘 者,一品十馬,二品九馬,三品八馬,四品、五品四馬,六 品、七品二馬,八品、九品一馬。三品以上敕召者,給四 馬,五品三馬,六品以下有差。凡驛馬,給地四頃,蒔以 苜蓿,凡三十里有驛,驛有長,舉天下四方之所達,為 驛千六百三十九。阻險無水草鎮戍者,視路要隙置 官馬,水驛有舟。凡傳驛馬、驢,每歲上其死損、肥瘠之 數。

庫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戎器、鹵簿儀仗。元日冬 至陳設、祠祀、喪葬,辯其名數而供焉。凡戎器,色別而 異處,以衛尉幕士暴涼之。京衛旗畫蹲獸、立禽,行幸 則給「飛走旗。」凡諸衛儀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庫器 仗,則兵部長官涖其修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 甲、纛、旗、幡、槊。諸衛給弓,千牛給甲。

刑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 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刑部,二曰 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門。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 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讞,為尚書、侍郎之貳。凡刑法之 書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獄,以 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凡國有大 「赦,集囚徒於闕下以聽。」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 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門主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僕,比部曰司計,司門曰司關。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寶十一載,改刑部曰司憲,比部曰司計。有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俘隸簿錄,給衣糧醫藥, 而理其訴免。凡反逆相坐,沒其家,配官曹長役為官 奴婢。一免者,一歲三番役,再免為「雜戶」,亦曰「官戶」,二 歲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為「良人。」六十以上及廢 疾者為官戶,七十為良人。每歲孟春上其籍,自黃口 以上印臂,仲冬送於都官,條其生息而按比之。樂工、 「獸醫、騙馬、調馬、群頭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貫州縣者, 按比如平民,不番上。歲督丁資,為錢一千五百;丁婢 中男,五輸其一;侍丁殘疾,半輸。凡居作者,差以三等: 四歲以上為小,十一以上為中,二十以上為丁。丁奴 三當二役,中奴;丁婢二當一役,中婢二當一役。 比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句會內外賦「斂、經費、俸 祿、公廨、勳賜、贓贖、徒役、課程、逋欠之物,及軍資、械器、 和糴、屯收所入。京師倉庫,三月一比。諸司、諸使、京都, 四時句會於尚書省,以後季句前季。諸州則歲終總 句焉。」

司門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門關出入之籍,及闌遺 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流內記官爵、姓名,流外記年 齒、貌狀,非遷解不除。凡有名者,降墨敕勘銅魚、木契, 然後入。監門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晝 題時刻,夜題更籌。命婦、諸親朝參者,內侍監校尉涖 索。」凡葦軬車不入宮門,闌遺之物揭於門外,牓以物 色,期年沒官。「天下關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 司給過所,出塞踰月者,給行牒,獵手所過給長籍,三 月一易。蕃客往來,閱其裝重;入一關者,餘關不譏。」 工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 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其屬有四:一曰工 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工部郎中、員外郎 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貳。 凡京都營繕,皆下少府,將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 凡工匠以州縣為團,五人為火,五火置長一人,四月 至七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十月至 正月為短功,雇者日為絹三尺。內中尚巧匠,無作則 納資。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 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

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 龍朔二年曰「司平」 ,屯田曰「司田」 ,虞部曰「司虞」 ,水部曰「司川。」 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寶十一載,改虞部曰「司虞」 ,水部曰「司水。」 工部有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職 田,諸司公廨田」,以品給焉。

虞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鬨、苑囿、山澤草 木,及百官蕃客時蔬薪炭、供頓畋獵之事。每歲春,以 戶《小兒》《戶婢仗》內蒔種溉灌,冬則謹其蒙覆。凡郊祠 神壇、五岳名山,樵採芻牧,皆有禁。距壝三十步外得 耕種,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內,正月、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