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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五十七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三十五

皇清一

銓衡典第五十七卷

官制部彙考三十五

皇清一

國朝詳定「滿漢文武百官之制」 :

《大清會典》。

國初創建八旗,各設貝勒大臣專司政事,繼置吏

戶、禮、兵、刑、工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復置。內三院:曰《國史》,曰《祕書》,曰《弘文》。順治元年定鼎。

「京師各部院、府司寺監等衙門、設官分職」 、莫不體

統相維,品式具備。嗣後隨時度務、斟酌損益、詳具于後

京官

太師    ,太傅    ,太保。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已上不專設,但為大臣加官及贈官。

內閣

初為內國史、祕書、弘文三院。順治十五年,改稱內閣。十八年,復為內祕書、國史、弘文三院。康熙九年,仍改為內閣。

中和殿大學士   ,保和殿大學士

文華殿大學士   、武英殿大學士

文淵閣大學士   、東閣大學士

已上滿、漢俱專設不備官,兼各部尚書銜。滿學士六員。初設三員。順治元年後,增減不一。康熙九年定二員。十年增四員。

《漢軍漢人學士》四員,初設漢軍三員。順治元年後,漢人增減不一。康熙十年,定漢軍二員,漢人二員,十二年,以漢軍並入漢缺。共四員。

已上俱兼「禮部侍郎銜。」

滿侍讀學士四員,順治八年設三員。十八年增三員。康熙九年,定滿文二員,滿、漢文二員。蒙古侍讀學士二員,順治十八年設三員。康熙九年定二員。

漢軍侍讀學士二員。順治八年設三員。康熙九年定二員。

首領官

滿典籍二員    ,漢軍典籍二員。

漢典籍二員

已上初制各設三員。康熙九年,定「各設二員。俱以中書舍人掌理。」

屬官

滿侍讀十一員。內滿文五員,滿、漢文六員。蒙古侍讀二員   。漢軍侍讀二員。

滿中書舍人七十五員,內滿文撰文二十員,辦事二十員。滿、漢文撰文十七員,辦事十八員。蒙古中書舍人十九員,內撰文九員,辦事十員。漢軍中書舍人十三員,內撰文五員,辦事八員。漢中書舍人三十六員,內撰文六員,辦事三十員。

宗人府

順治九年,設宗人府。以親王、郡王總理府事。左右宗正,或貝勒、貝子、左右宗人,或公與將軍兼攝。俱由宗人府具題請。

旨。

正官

漢府丞一員。舊有覺羅啟心郎一員,漢軍啟心郎二員。康熙十二年裁。

首領官

滿經歷四員。內滿文二員,滿漢文二員

漢經歷一員

屬官

滿理事官六員   ,滿副理官六員。

滿主事二員

已上理事官、副理官、主事,初俱係覺羅員缺,後不分覺羅、滿洲補授。

滿筆帖式二十六員。內滿文二十員,漢文六員。吏部:

國初設六部,各以貝勒總理部務,後俱撤。順治八

年,各部復令親王、郡王兼攝。九年,亦撤漢銜。初稱「承政」 者,後改為尚書、參政,改為侍郎、理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