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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春坊左右贊善 ,翰林院修撰

光祿寺寺丞    ,大理寺左、右寺副,鴻臚寺寺丞    ,光祿寺署正,初係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六品。康熙六年改為五品,九年定為從六品   。欽天監滿洲五官正,布政司經歷    ,理問。

鹽運司運判    。各州同知。

僧錄司左右闡教  ,道錄司左右演法。舊有京府推官,後裁。

正七品

翰林院編修    六科掌印給事中,滿洲初係四品。康熙二年,改為七品。六年,復為四品。九年,定為正七品。

各道監察御史,滿洲、漢軍,初係三品,順治十六年,改為七品。康熙六年,改為四品,九年,定為正七品。

行人司司正    、大理寺左、右評事、滿洲、漢軍,初係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七品。康熙六年,改為五品。九年,定為正七品。

太常寺博士    、典薄:

通政使司知事。初係四品,後改為正七品。經歷。各部寺司庫。初係六品。

順治十六年,改為七品。康熙六年,復為六品。九年,定為正七品   司牲官。

上林苑監監丞   ,兵馬司副指揮。

京縣縣丞     ,「各部院衙門七品筆帖式        」 ,七品朝鮮通事。

王府、烏林大    五旗弓匠。《固山大》各縣知縣     、按察使司經歷。

舊有各府推官後裁

從七品

翰林院檢討    、六科給事中。

中書科中書舍人,滿洲初係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從七品    。行人司司副。

行人       、詹事府主簿

內閣撰文。辦事中書舍人

光祿寺典簿    署丞。初係六品。康熙九年,改為從七品   。鑾儀衛經歷。

順天、奉天二府經歷 ,「京衛經歷。」

太常寺、「各祠祭署奉祀。」

布政使司都事

欽天監五官、靈臺郎 、鹽運司經歷。

各州判官     、「各衛經歷。」

宣慰司經歷    。招討司經歷。

舊有太僕寺主簿,苑馬寺主簿,布政使司副,理問。後裁。

正八品

翰林院《五經》博士  國子監監丞。

理藩院知事    ,上林苑監署丞。

欽天監主簿

各部院衙門八品筆帖式:

八品:「朝鮮通事   太醫院御醫」

太常寺協律郎   王府法《克師大》

衣杭大      按察使司知事。

各府經歷     ,各縣縣丞。

僧錄司左右講經  ,道錄司左右至靈。舊有欽天監五官、保章正,後裁。

從八品

內閣典籍,滿洲、漢軍初係五品,後改與漢人俱為從八品。滿洲、漢軍以撰文辦事中書掌典籍事,漢人以辦事中書掌典籍事。

翰林院典簿    國子監博士

助教,滿洲、蒙古初係七品,康熙九年改為從八品。

典簿       鴻臚寺主簿

欽天監五官挈壺正 ,太常寺各祠祭署祀丞,神樂觀知觀    、布政使司照磨。

鹽運司知事    ,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正九品

禮部太常寺讀祝官,初係五品。康熙九年,改為正九品      。國子監學正:

太常寺贊禮郎,滿洲初係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九品。康熙四年,改為六品。六年,改為五品。九年,定為正九品   。理藩院副使。

《寶泉局》大使    ,會同館大使。

營繕所所丞    ,欽天監「五官監候、五官司曆     布政使司檢校。」

按察使司照磨   。各府知事

茶馬司大使    ,各縣主簿。

教坊司奉鑾    左右《韶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