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1 (1700-1725).djvu/15

此页尚未校对

上,散巡河官各一員。

滑濬都巡河官,下四處武城、白馬、書城、教城,散巡河 官各一員。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處東明、西佳孟、華陵城,散巡河 官各一員。

曹濟都巡河官,下四處定陶、濟北、寒山、金山,散巡河 官各一員。

凡二十五埽,埽兵萬二千人。

諸埽物料場官,掌受給本場物料。分治監物料場官 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場官與當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橋官兼譏察事。管勾一員,同管勾一 員。掌橋船渡口、譏察濟渡、給受本橋諸物等事。內譏 察事隸留守司。餘浮橋官同此。

右屬都水監。皇統三年四月,懷州置「黃沁河堤大管勾司」 ,未詳何年罷。正大二年,外監東置歸德,西置於河陰。

諫院:左諫議大夫、右諫議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諫、右 司諫,皆從四品。左補闕、右補闕,正七品。左拾遺、右拾 遺,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評事,漢人通設六員, 女直、契丹各四員。卿,正四品。少卿,從五品,正正六品。 丞,從六品。「掌審斷天下奏案,詳讞疑獄。」司直四員,正 七品。掌參議疑獄,披詳法狀。

舊有《契丹》司直一員,明昌二年罷。

評事三員,正八品。掌同司直。

明昌二年,省契丹評事二員。大安二年,省漢人一員。

知法十一員,從八品。

女直司五員。漢人司六員。

掌檢斷刑名事。「明法」二員。從八品。興定二年置,同流 外。四年罷之。

弘文院。知院,從五品。同知弘文院事,從六品。校理,正 八品。掌校譯經史。

登聞鼓院。知登聞鼓院,從五品。同知登聞鼓院事,正 六品。掌「奏進告御史臺、登聞檢院理斷不當事。」承安 二年,以諫官兼。知法二員,從八品。

女直漢人各一員

登聞檢院。知登聞檢院,從五品。同知登聞檢院,正六 品。「掌奏御進告尚書省、御史臺理斷不當事。」知法,從 八品。

女直漢人各一員

記注院。修起居注。掌記言動。明昌元年,詔「毋令諫官 兼,或以左右衛將軍兼。」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領官 兼,為定制。

集賢院。貞祐五年設。知集賢院,從四品。

正大元年,授馬璘額外兼吏部郎中。

「同知集賢院」,從五品。司議官,正八品。不限員諮議官,正 九品。不限員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於內庭,以學問該博、議論宏遠 者數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備顧問,講《尚書》《通鑑》《貞 觀政要》,名則經筵,實內相也。末帝出,遂罷。

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隸尚書兵部

都指揮使,從三品。

大定二十九年,以武衛軍六十人,兵馬一員,副都二員,其職低,故設。使,正四品。承安三年陞。

副都指揮使二員,從四品。副都一員。從四品。

初,正五品,承安三年陞。

判官一員。

承安三年設

掌防衛都城,警捕盜賊。

鈐轄司,鈐轄十員,正六品。

初設二員

都鈐轄四員,從七品。

興定三年,權設巡把兩宅。

都將二十員,從九品。

大定十六年立名

掌「管轄軍人防衛警捕之事。」

承安元年,設萬人,內軍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衛二百人,隊正四百人。

右屬「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衛尉司。

大安元年,擬隆慶宮人數定之。

中衛尉,從三品。掌「總中宮事務。副尉,從四品。左常侍, 從五品。掌周護導從儀仗之事。」右常侍,從五品。常侍 官護衛三十人。同東宮奉引八十人。同控鶴「傘子」四人。同控 鶴執旗二人。同儀鸞

給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內謁者兼寶二員。 從六品。內直充奉閤一十人。

同東宮入殿小底

閤直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