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1 (1700-1725).djvu/33

此頁尚未校對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五十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二十八

  元二

銓衡典第五十卷

官制部彙考二十八

元二

按《元史百官志》:「工部尚書三員,正三品;侍郎二員,正 四品;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掌天下 營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濬,土木之繕葺,材物 之給受,工匠之程式,銓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 世祖中統元年,右三部置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 五員,員外郎五員,內二員專署工部事。至元元年,始」 分立工部,尚書四員,侍郎三員,郎中四員,員外郎五 員。三年,復合為「右三部。」七年,仍自為工部,尚書二員, 侍郎仍二員,郎中三員,員外郎如舊。二十三年,定尚 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各以二員為額。明年,以曹務繁 冗,增尚書二員。二十八年,省尚書一員。首領官:主事 五員,蒙古必闍赤六人,令史四十二人,回回令史四 人,怯里馬赤一人,知印一人,奏差三十人,蒙古書寫 一人,典吏七人。又司程官四員。右三部照磨一員,典 吏七人。其屬附見:

左右部架閣庫,秩正八品,管勾二員,典吏十二人,掌 六部文卷簿籍、架閣之事。中統元年,左右部各置。二 十三年,併為「左右部架閣庫。」

諸色人匠總管府,秩正三品,掌百工之技藝。至元十 二年始置,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十六年,置達魯 花赤一員,增同知、副總管各一員。二十八年,省同知 一員。三十年,省副總管一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 總管一員,同知二員,副總管二員,經歷一員,知事一 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奏差四人。其 屬十有一。

梵像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 舉一員,吏目一員,董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至 元十二年,始置梵像局。延祐三年,陞提舉司,設今官。 「出蠟局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 提舉一員,吏目一員,掌出蠟鑄造之工。至元十二年, 始置局。延祐三年,陞提舉司,設今官。

鑄瀉等銅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鑄瀉 之工。至元十年,始置官三員。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員。 後定置二員。

銀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直長一員。掌金銀之工。至 元十二年始置。

鑌鐵局,秩從八品。大使一員,掌鏤鐵之工。至元十二 年始置。

瑪瑙玉局,秩從八品。直長一員。掌琢磨之工。至元十 二年始置。

石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管勾一員,董攻石之工。至 元十二年始置。

木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直長一員,董攻木之工。至 元十二年始置。

「油漆局」,副使一員。用從七品印,董髹漆之工。至元十 二年始置。

諸物庫,秩正九品,提領一員,副使一員,掌出納諸物 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管領隨路人匠都提領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俱受 省檄。掌工匠詞訟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諸司局人匠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 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歷 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四人,領兩都金 銀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至元十四年置。二十 四年,以八局改隸工部及金玉府,止領五局一庫,掌 氈毯等事。其屬有六:

收支庫,秩正九品。大使一員。掌出納之物。

大都氈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管人匠一百 二十有五戶。

「大都染局,秩從九品,大使一員,管人匠六十有三戶。」 「上都氈局」,秩從五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九 十有七戶。

隆興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一百戶。 剪毛花毯蠟布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一百 一十有八戶。

提舉右八作司,秩正六品,提舉二員,同提舉一員,副 提舉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九人,司庫十三人,譯史一 人,秤子一人。掌出納內府漆器、紅瓮捎隻等,並在都 局院造作鑌鐵銅鋼鍮石、東南簡鐵兩都。支持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