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
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十四年, 始置江南行御史臺於揚州,尋徙杭州,又徙江州。二 十三年,遷於建康,以監臨東南諸省,統制各道憲司, 而總諸內臺。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書侍御史各 一員,統淮東、淮西、湖北、淛東、淛西、江東、江西、湖南八 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嶺南、廣西、福建、 廣東三道。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 臺。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為「江南諸 道行御史臺」,設官九員,以監江、淛、江西、湖廣三省,統 江東、江西、淛東、淛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 十道。大夫一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 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 員,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令史一十六人,譯史四人, 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庫子、臺 醫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內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監察御史十員。 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員,書吏十四人,又增漢 人御史四員,書吏四人。後定置御史二十八員,書吏 二十八人。
陝西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二十七 年,始置雲南諸路行御史臺,官止四員。大德元年,移 雲南行臺於京兆,為陝西行臺,而雲南改立廉訪司。 延祐元年罷。二年復立,統漢中、隴北、四川、雲南四道。 定置大夫一員、御史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 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 勾一員,承發司管勾兼獄丞一員,掾史一十二人,蒙 古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 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庫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內察院。監察御史二十員,書吏二十人。 肅政廉訪司。國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東東西 道,曰河東陝西道,曰山北東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 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勸農事。八年,置河東山西 道,陝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 省併衙門,罷按察司。十四年,復置,增立八道:曰江北 「淮東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東海右 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東建康道,曰江西湖東道,曰 嶺北湖南道。」十五年,復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嶺 南廣西道,曰福建廣東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 十年,增海北廣東道,改福建廣東道曰福建閩海道, 以雲南七路置雲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遼東道。 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二十四 年,增河西隴右道。是年,罷雲南道。二十五年,罷海西、 遼東。二十七年,以雲南按察司所治,立雲南行御史 臺。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肅政廉訪司。」大德元年,徙 雲南行臺於陝西,復立雲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 道。其後遂定為二十二道,每道廉訪使二員,正三品; 副使二員,正四品;僉事四員,兩廣、海南止二員,正五 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正八品;照磨兼管勾 一員,正九品;書吏十六人,譯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 人,典吏二人。
內道八,隸御史臺。
山東東西道,濟南路置司。
河東山西道,冀寧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興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廬州路置司。
江北淮東道,揚州路置司。
山北遼東道,大寧路置司。
江南十道,隸江南行臺。
江東建康道,寧國路置司。
江西湖東道,龍興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東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嶺北湖南道,天臨路置司。
嶺南廣西道,靜江路置司。
海北廣東道,廣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閩海道,福州路置司。
陝西四道,隸陝西行臺。
陝西漢中道,鳳翔府置司。
河西隴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雲南諸路道,「中慶路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