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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慶六年,添設雲南司郎中一員,東官廳收放錢糧。萬

曆九年,裁革浙江、福建、湖廣、河南、廣東、廣西六司主 事各一員,江西、山東、山西、四川、雲南、貴州六司主事 各二員。陝西司主事三員。十一年,復設浙江、江西、福 建、山東、山西、河南、四川、陝西、雲南、貴州十司主事各 一員。

浙江司、江西司、福建司、河南司、湖廣司,郎中、員外郎 各一員。主事各四員。內「湖廣司主事三員。管通州大 運等倉。」

陝西司郎中三員。內一員「總理甘肅錢糧」,一員駐劄 花馬池,整理客兵糧草。隆慶四年、改駐延綏鎮城。員 外郎一員,主事四員。

廣東司、廣西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各二員。 山東司,郎中二員。內一員「總理遼東糧儲。」員外郎一 員,主事三員。

山西司郎中四員。內一員「總理宣府糧儲、一員總理 大同糧儲。」一員「提督薊州等處糧草。」員外郎一員主 事四員。內一員寧武關管糧

四川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三員。

雲南司郎中三員。內一員「通州管理糧儲。」一員「東官 廳監收放錢糧。」員外郎一員,主事九員。內六員「管舊 太倉。」

貴州司郎中三員。內一員「總理密雲糧餉」,一員總理 永平糧餉。員外郎一員主事三員

所屬衙門:寶鈔提舉司,提舉一員,舊有副提舉一員, 典史一員,後俱革。抄紙局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 後不設。印鈔局,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後俱革。廣盈 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二員,嘉靖三十六年革。寶鈔 廣惠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廣積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典史各一員,嘉靖三十 六年革。贓罰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二員,嘉靖三十 六年革。「外承運庫」,後革。舊有大使、副使各二員,俱革。 承運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行用庫,後革。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俱革。甲字庫大 使、副使各一員,乙字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 靖三十六年革。丙字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丁字庫大 使一員,副使一員,舊二員,嘉靖三十六年革一員。戊 字庫,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御 馬倉大使、副使各一員。太倉銀庫,大使一員,舊有副 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軍儲倉後革,舊有大使、副 使各一員,俱革。」長安、西安、北安門倉,副使各一員。東 安門倉副使一員,舊二員,萬曆八年革一員。張家灣 鹽倉檢校批驗所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隆慶六年 俱革。

《禮部》:

正官:尚書一員,左、右侍郎各一員。

首領官司務二員。

屬官國初設子部四,曰儀部、祠部,主客部,膳部,設郎 中、員外郎各一員。洪武二十九年改四部為儀制、祠 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改首領官、主事為「司官司」,各 一員。正統六年,添設儀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員,協 理司事。正統後,添設主客司主事一員,提督會同館。 萬曆九年裁革《儀制》、祠祭、主客三司主事各一員。十 一年復設。

儀制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二員。如遇選駙馬。 則添設本司主事一員教習

祠祭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二員。

主客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二員。內一員提督 會同館。

精膳司。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員

所屬衙門:行人司,司正一員,左右司副各一員,萬曆 九年革左司副一員,十一年復。行人三十二員,舊三 百四十五員,嘉靖中,存三十七員,萬曆九年革五員。 鑄印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舊二員,萬曆九年革。教 坊司奉鑾一員,左右韶舞各一員,左右司樂各一員, 協同官十五員。

《兵部》:

正官尚書一員,左、右侍郎各一員。隆慶四年,添設協 理部事侍郎二員,尋罷「協理京營戎政一員。正統十 四年,始設提督團營,以兵部尚書或左都御史兼領 之。嘉靖二十年,添設兵部尚書一員專督。二十九年, 改設兵部侍郎一員,協理京營戎政。萬曆九年裁革。 十一年復設,或尚書,或侍郎,或右都御史任。」

首領官司務二員。

屬官。國初,設子部四,曰司馬、職方、駕部、庫部,設郎中、 員外郎各一員,後改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 司,改首領官、主事為「司官司,各二員。洪武、宣德間,添 設武選司主事三員,職方司主事四員。正統十年,添 設武選、職方二司郎中各一員,協管司事;武選司員 外郎一員。」十四年,添設車駕、武庫二司主事各一員。 「成化三年,添設車駕司郎中一員,點閘皇城守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