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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制敕、誥敕兩房,亦多有帶銜者。

吏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四員。 戶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禮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五員。 舊六員。萬曆九年革二員。十一年,復設一員。

兵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七員。 舊十員。萬曆九年革五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刑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工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四員, 承天門待詔一員,閣門使四員,觀察使十員。後俱革 欽天監

正官監正一員,監副二員。

首領官:主簿一員。

屬官: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員。《五官》靈臺郎四員。舊 八員。《五官》保章正,一員,舊二員。《五官》挈壺正,一員,舊 二員。《五官》監候二員,舊三員;《五官》司曆二員。《五官》司 晨二員,舊八員。漏刻博士一員。舊六員。舊有「回回監 官,後俱革,止設回回科博士三員。今亦革。」

太醫院:

正官院。使一員。院判二員。舊一員。

首領官吏目十員。

舊止一員,後以醫士年深考陞。不拘定員。在內於《聖 濟殿》,在外於本院,及各差供事。隆慶五年定為十員。 《屬官》御醫十員。舊止四員,後增至十八員。隆慶五年 定為十員。

所屬衙門:「惠民藥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生藥庫,大使、 副使各一員。

上林苑監。

正官監正二員,左、右監副二員,左、右監丞二員。後監 正、監副俱不常設,止設監丞署。掌印信。

首領官:典簿一員。

屬官:良牧署典署一員,久住補。署丞一員,舊二員,錄 事一員,舊二員,後革一員,萬曆九年盡革,十一年復 設一員。蕃育署署丞一員,舊二員,錄事一員,舊二員, 後革一員,萬曆九年盡革,十一年復設一員。舊有典 署一員,隆慶元年革。林衡署典署一員,久住補。署丞 一員,舊二員,舊有錄事二員,後革。嘉蔬署署丞一員, 舊二員。舊有典署、錄事各一員,嘉靖三十一年革。 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經歷司經歷各一員,都事 各一員。斷事司,後革。舊有斷事官一員,左、右斷事官 二員,提控案牘二員,司務二員,司獄一員。中、左、右、前、 後五司稽仁、稽義、稽禮、稽智、稽信各一員。後俱革 錦衣衛。

經歷一員。

各《衛》。

經歷各一員,共七十三員。舊各有知事一員、革。濟州 等五衛、各添收糧經歷一員。萬曆九年革

倉。

副使各一員。舊有大使各一員,後革。

京衛武學:

教授一員,訓導四員。舊六員,留守中等衛各門千戶 所。舊有吏目各一員,後革。

牧馬千戶所、蕃牧千戶所、奠靖千戶所吏目各一員。 「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惟中城止稱中兵馬指揮司 正官指揮各一員,副指揮各四員。舊各四員,後增至 六員。嘉靖三十六年,五司各革一員。隆慶二年,五司 各革一員。今各設四員。

首領官吏目各一員。

僧錄司。

左右「善世」,二員,左右「闡教」,二員,左右「講經」,二員,左右 「覺義」,二員。俱不支俸。

道錄司。

左右正一,二員,左右「演法」,二員,左右「至靈」,二員,左右 「元義」,二員。俱不支俸。

神《樂觀》:

提點一員,知觀二員。

南京:

南京官裁減不一。今止書其見設者

南京宗人府:

經歷一員。

南京吏部:

尚書一員,右侍郎一員。萬曆三年革。十一年復設司 務一員。

文選司。郎中、主事各一員

驗封司郎中一員。舊有主事一員,隆慶四年革。 稽勳司郎中一員。舊有主事一員,後革。

考功司。郎中、主事各一員

南京戶部:

尚書一員,右侍郎一員。嘉靖二十六年、革「南京糧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