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以及列聖,咸命中書省綱維百司,總裁庶務,凡 錢穀、銓選、刑罪、興造,罔不司之。自今除樞密院、御史 臺,其餘諸司及左右近侍敢有隔越中書奏請政務 者,以違制論,監察御史其糾言之。」
《聖君初政記》:「國初官名有更制,後人鮮知者,漫記一 二,未之盡也。曰尚賓大使,曰都諫官,曰知驍騎衛指 揮使司事,曰詹事府贊讀,曰儒學提舉司校理,曰侍 禮郎,曰引進使,曰翰林院直學士,曰翰林院應奉,曰 起居注,曰左右正言、承天門待詔、閤門使、觀察使、侍 儀司通贊舍人。」如罷中書四輔說院、儀禮司及改御 史中丞大夫之屬。
《明寶訓》。甲辰三月戊辰,太祖御戟門,省臣以所定《官 制班次圖》進。太祖覽畢,因論及選諫議之官曰:「論道 經邦,輔弼之臣;折衝禦侮,將帥之職;論思獻納,侍從 之任;激濁揚清,臺察之司。此數者朝廷之要職也。至 於繩愆糾繆,拾遺補過,諫諍之臣,尤難其人。抗直者 或過於矯激,巽懦者又無所建明。必國爾忘家、忠爾 忘身」之士。方可任之。不然患得患失之徒。將何所賴 也。
《古今治平略》:「洪武四年,中書省臣上天下府州縣數, 凡一千二百三十九官,五千四百八十八員。十三年, 詔罷中書省官,陞六部尚書為正二品,不隸中書省。 分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上諭文武 百官曰:『朕自臨御以來,十有三年,中間圖任大臣,期 於輔佐,以臻至治。故立中書省以總天下之文治,都 督府以總天下之兵政,御史臺以振朝廷之紀綱也。 豈意奸臣竊持國柄,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奸欺 之蔽。嘉言結於眾口,朋比逞於群邪,蠹害治政,謀危 社稷。賴神發其奸,皆就殄滅。今革去中書省,陞六部, 倣古六卿之制,俾各司所事,更置五軍都督府,以分 領軍衛。如此則權不專於一司,事不留於壅蔽,卿等 以為何如』」監察御史許士廉等對曰:「歷朝制度,皆取 時宜,況創制立法,天子之事,既出聖裁,實為典要。臣 但慮陛下日應萬機,勞神太過,愚竊以為宜設三公 府,以勳舊大臣為太師、太傅、太保,總率百僚庶務。其 大政如封建、發兵、銓選、制禮、作樂之類,奏請裁決。其 餘常行事,循制奉行。庶臣下絕奸權之患,主上無煩 劇之勞。」上然之,竟弗果。
《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散其職六部,置 四輔官,告太廟,以耆儒王本、杜祐、龔斆為春官,杜斆、 趙民望、吳源為夏官,敕之曰:『昔之耕莘者為宰,社稷 永安;築岩者在朝,君仁民康。二臣繼出於殷商,致君 六百年之大業,是賢者雖處同出異,其忠君濟民之 道則一。朕今召爾等來朝,命為四輔,官兼太子賓客, 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必欲德合天人,均調四時,以臻 至治,其敬慎之』!」居三日,復敕謂:「人主以一身統御天 下,不可無輔臣,而輔臣必擇乎正士。堯、舜以得賢而 昌,辛、受以棄賢而亡。卿等受斯重任,宜體朕懷,心常 履道,佐理贊化,以安生民。且卿等昨為庶民,今輔朕 以掌民命,出類拔萃,顯揚先親,天人」交慶,於戲盛哉! 又十日,敕本等曰:「尚書范敏薦卿等以輔朕,朕視卿 等皆高年篤厚,故九月告於太廟。」議立四輔,以王本、 杜祐、龔斆為春官,趙民望、吳源為夏官。惟秋冬官缺, 以本等攝之。邇年自春徂秋,天災疊見,惟秋之暮,天 氣尚暄。嘗諭本等沐浴致齋,精勤國務,以均調四時。 本等奉命且誠。逮立「冬,朔風釀寒,以成冬令。嗚呼!天 其兆吉人乎?感應之機,如響斯答。古者三公四輔,論 道經邦,理陰陽,順四時,或有乖戾,則曰公輔失職。蓋 人事有不齊,則天應之有如此者。卿等尚當竭忠誠, 以勤厥職,庶幾感格天心。」明年,召左御史中丞安然 為四輔官。龔斆致仕,復起為國子監司業。尋以星變 敕諭王本等,本尋坐法,磔於市。又明年罷,不復設。 名山藏《典謨記》,「建文元年二月上日與方孝孺輩稽 古,用《周官》變更高帝制,定品官階、勳,正一品,更特進、 資政上卿,從一品,更資政卿。其餘各為大夫士有差。 正一品以六部尚書處之,尚書以下,增左右侍中各 一人,位侍郎上。省戶、刑二部司為四。戶部民」司,度支 司、金帛司,倉庾司,刑部祥憲司,比議司,職門司,都官 司罷,稱「司」為「清吏。」罷左、右都御史,設都御史一人,副 僉都御史各一人。更通政司曰「寺使」,曰通政卿,通政 參議曰少卿。寺丞增置左、右補缺,左右拾遺各一人。 更置大理寺曰「司卿」,曰大理卿,左、右寺正曰都評事, 副曰副都評事,司務曰「都典簿。」更太常寺卿曰「太常 卿」,少卿、寺丞分左、右。更天壇祠祭署曰「南郊祠祭署」, 泗州祠祭署曰「泗濱祠祭署」,宿州祠祭署曰「新豐祠 祭署。」更光祿寺卿曰「光祿卿」,少卿、寺丞分左右。陞少 卿秩從四品,省署丞二人。更太僕寺卿曰「太僕卿」,增 少卿、寺丞各一人。增典廐、典牧二署,署隸二群曰「驈。」 �十五群曰「遂生三群。」更鴻臚寺卿曰鴻臚卿,少卿、 寺丞分左、右。增翰林院承旨一人,學士一人。省侍講、 侍讀學士。置文翰、文史二館。除六科左、右給事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