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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按:此唐、虞、夏、商四代之官,是即上文所謂「制治未亂、保邦未危」 之事,明王所以立政者也。蓋官不在多惟在得人,得其人則一人可以兼數人之事,不得其人,雖叢數人不如得一人也。此唐、虞之官惟百而治,繼而夏商倍之為二百,亦克用治,用是以保邦,用是以制治,所以上下相承、內外相維而永無危亂之患也。《歟》!

《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 陽,官不必備,惟其人。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 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臣按:公孤之職,夏商以前未有也,其名始見於此。昔大舜命伯禹總百揆,高宗爰立傅說作相,則成周之世未聞有是名,意者立公孤而以六卿兼之,是即揆相之任歟。我朝稽古定制,革去前代中書省倣《六典》,立六部,而公孤之職間以六卿兼之,其亦成周此意也。嗚呼,是職也末易稱也,必其人果能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然後可以當三公之寄;果能貳公弘化,寅亮天地,然後可以當三孤之任。不然,寧闕毋備可也。

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臣按:「冢宰」 今「吏部尚書之職。」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

臣按:司徒今戶部尚書之職,但周時所掌者教化,後世則專理戶口、財賦之事焉。嗚呼,唐、虞、三代之時其民淳朴,其於天理民彝無甚相悖焉者,猶且設官以掌之,俾其敷布教條以馴擾夫億兆之民。後世風氣日漓,民心不古,顧無有大臣以專掌教事,所以禁之者僅見於《刑官》弼教之設,此亦可以觀世變矣。

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臣按:《宗伯》今「禮部尚書之職。」

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臣按:司馬今兵部尚書之職,夫國之大事在戎,宋以樞密院專掌兵政,與中書省並謂之兩府。今制設兵部以掌兵政,所以統軍旅、專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焉。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征伐之權,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彼此相維、內外相制,其法制之善,前代所未有者也。

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亂。」

臣按:「司寇」 今「刑部尚書之職。」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臣按:「司空」 今工部尚書之職,但周時所掌者度地、居民、量地、制邑之事,後世則專理營造、工作之事焉。

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臣按:「《周禮》,每卿六十屬六卿,三百六十屬六卿」 ,所分之屬,在唐分為二十四司。今制,吏部四司,文選、驗封、稽動、考功,戶部十二司則分隸浙江等十三藩,仍量繁簡帶領,直隸府州。每一司內仍各分為民、度、金倉四科,禮部四司,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兵部四司,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刑部十三司,如戶部之制,仍各分為憲、比、司門、都官四科,「工部四司」 ,則營繕、虞衡、都水、屯田也。「司設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分主各部所掌之職,而統於尚書、侍郎。吏部所掌則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戶部所掌則天下人民田土、戶口、錢糧之政令,禮部則掌天下禮儀祭祀、宴享貢舉之政令。兵部則掌天下軍衛武官選授戎馬」 之政令,刑部則掌天下刑名、徒隸句覆關禁之政令,工部則掌百工山澤之政令。六部統各司,各司分掌天下之務,如網之有綱,如絲之有紀,上下相承,鉅細畢舉。其官屬雖無三百六十之多,其間脈絡相通,體統不紊,深得《周官》六典之遺意。自有《周禮》以來,二千餘年,僅見行於今日者也。臣伏睹《皇明祖訓》有曰:「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並不曾設立丞相。」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嗚呼,此我聖祖高見遠慮,超出百王之上,是誠有合於成周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之意。則是今日之五府、六部卿佐,與夫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皆前代三省、兩府執政之官也,雖無宰執之名,實理宰執之事,但其事一總於朝廷,而不顓顓任於一人。是以百年以來,朝廷無紛更之弊,宰臣無專擅之禍,上安其政,下保其位,如一日也。說者猶云:「政權必有所在,不有所統,必有所歸。其中不無旁落下移之處、潛持默運之人,苟非其人,其弊有不可勝言者。」 是以我太宗皇帝即位之初,即選文學之臣七人者,俾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