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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六十六卷目錄

 官制部總論二

  荊川稗編林駉論漢唐宋九卿

  震澤長語官制

  圖書編虞官制總論 周官總論 歷代官職總論

  續文獻通考論元官制

  古今治平略一帝王官制 兩漢官制 三國六朝官制

銓衡典第六十六卷

官制部總論二

荊川稗編

《林駉論漢唐宋九卿》

論漢之九卿,當究其權之輕重;論唐之九卿,當究其 職之煩省。嘗按東漢《百官志》,謂之九卿者,奉常一也, 光祿二也,衛尉三也,太僕四也,鴻臚五也,少府、司農、 宗正、廷尉合而九焉。夫漢、唐之九寺,即周之六官也。 然周有上下相維之制,而漢有事權偏重之失;周有 職任無曠之實,而唐有員數過煩之弊。此其故何哉? 愚嘗究其源流矣。觀周之建官也,百官聽命於六卿, 而六卿聽命於太宰,故出納之要職,宿衛之親人,供 奉之近習,凡周之人布滿於王朝者,若不可得而一, 而不知實以太宰統之,則其權未始不一也。司徒以 旗致萬民,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司馬大合兵以從司 寇,凡周人兵民之權,若不出於一,而「不知實以三公 兼之,則其權未始不一也。」此上下相維之制然爾。彼 漢之九卿,吾惑焉。景帝眷眷晁錯,而內史得侵宰相 申屠嘉之權;武帝屬意弘羊、倪寬,而九卿敢奪石慶 之職。是時也,九卿更進用事,天下之務不關決於丞 相;禮事屬太常,兵事既屬光祿勳,又屬中尉;刑典盡 屬廷尉;邦賦既屬司「農,又屬少府,至使外廷之權,丞 相皆不與聞焉」,此漢事權偏重之由也。又觀周之建 官也,或以公兼宗伯、司寇,或以公兼司馬、司空,是公 得兼卿職也;或以卿兼卿大夫,或以卿兼軍將,是卿 得兼有司也。此周人職任無曠之實然爾,彼唐之九 卿,吾惑焉。既有六尚書,合《周官》數;又有九卿寺,同《漢 官》之名。杜佑言其繁之弊,則曰:「官名職務,遷易不同, 空存虛稱,皆無事實,故有二皋陶、二垂、二契、二伯夷、 二伯益,四伯冏之說。」陸長源言其曠之弊,則曰:「光祿 不供酒,衛尉不供幕,官曹虛設,祿俸枉請。」是時也,其 任分則其數必繁,其數繁則其事必曠。太農、少府復 分於戶部;太常、宗正復散於禮部。儀仗一「事也,既掌 於衛尉,又掌於庫部;飲膳一事也,既任於光祿,又任 於膳部。其餘三寺,亦多分散。」此唐職任過繁之由也。 循漢、唐之名,得成周之實,不失於偏重,不失於過冗, 幸有國朝之制焉。國初有部、寺、監,皆為空名,九卿之 職,併省不齊。且太常則易為「判禮院」之名,宗正則僅 有判寺之官,太僕則群牧「司,是其職也;大理則糾察 在京刑獄,是其職也;鴻臚則其職歸客省、四方館,光 祿、司農則其職皆隸三司,衛尉則其職分為金吾、衛 仗、三衙、皇城等司」,此國朝建置之始也。逮元豐,詳定 官制,法《唐六典》,「其九寺各有卿、有少卿,有丞、簿。惟太 常復置博士、太祝、奉禮、協律之官,大理復置寺正、評 事、司直之」官,其名正矣,其職定矣。然既有六部,又有 四監,既有四監,又有九寺,是不免有十羊「九牧」之煩, 此寺監之職可歸六曹之論,所以拳拳於劉公安世 也。中興以來,遂議併省,衛尉併兵部,太僕併駕部,光 祿、鴻臚併禮部,所存者僅五寺耳。官無虛設,事無散 任,此所以為萬世一定之法歟。

震澤長語

《官制》

漢置大夫,專掌議論事,苟疑未決,合中朝之士雜議 之。自兩府大臣,下至博士、議郎,皆得議之,不嫌以卑 亢尊,如《鹽鐵議》是也。呼韓款塞,卒用郎中侯應之策, 朱博得罪議者五十八人,王嘉得罪議者六十人,故 曰「漢集議,有公天下之心。」今制亦議,統於一二尊官 而已。

唐六部尚書皆屬尚書令,左右僕射,尚書,三省之一 也,光宅中以擬周之「六卿」,過矣。唐以僕射、侍中、尚書 令為丞相,然皆秦、漢之所輕,魏、晉以來反為重任。唐 因之,故其名不正。

唐制,有勳、有階,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職務, 階以敘勞,勛以敘功,四者各不相蒙。有官卑而勳階 高者,亦有勳階卑而官爵高者。宋朝列御,凡階高官 卑則稱「行」,階卑官高則稱「守」,官與階同則無「行」、「守」字。 今制惟以官為定,為是官則勳階爵隨之,無復敘勞 敘功之意。顏魯公謂魚軍容階雖開府官,即監門將 軍,開府特進,並是勳官,用廕即有高卑,會燕合依次 序。然則唐之勳官,惟以定廕而已。

「宋初承五代,三省無專職,臺省寺監無定員,類以它 官主判三省,長官不預朝政,六曹不釐本務,給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