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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六十七卷目錄

 官制部總論三

  古今治平略二唐代官制 宋代官制 元代官制 明代官制

銓衡典第六十七卷

官制部總論三

古今治平略二

《唐代官制》

唐之官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 其官司之別,曰省,曰臺,曰寺,曰監,曰衛,曰府,各統其 屬,以分職定位。其辨貴賤,敘勞能,則有品、有爵、有勳、 有階。曰尚書,曰門下,曰中書,曰祕書,曰殿中,曰內侍, 此六省也。曰太常,曰光祿,曰衛尉,曰宗正,曰太僕,曰 大理,曰鴻臚,曰司農,曰太府,此九寺也。臺有御史,而 其屬則有三院;監有五監,而其名則自國子而至於 都水。左右衛而下,有曰驍衛、曰武衛、曰威衛而至於 金吾衛、千牛衛者,凡十六衛焉。左、右率府而下,有曰 親府、曰勳府、曰翊府而至於司禦率府、內率府者,凡 十率府焉。然其中別位敘之崇卑則有品,自一品至 於九品,有正、有從,而正四品以下又有上下之別,凡 三十等焉。定食邑之多寡則有爵,自子男而上以至 於王,而各比其品之數者,凡有九等焉。自武騎而上 至於護軍,自護軍而上極於上柱國,凡十有二等者, 所以為勞能之別也。自開府而下至於將仕,二十九 階,自驃騎而下至於陪戎,四十五階,所以為文武之 別也。自東宮官屬及藩王府屬為京職事官,自州縣 鎮戍及岳瀆關津為外職事官,所以為簡劇之別也。 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蓋其始未嘗不欲立制度,明 紀綱,為萬世法,而常至於交侵紛亂者,由其時君不 能謹守,而循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愈冗,至 失其職業,而卒不能復初。太宗讀《周官》,嘆曰:「真聖典 也。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能致治者未矣。」於是省 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二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才 足矣。」然是時已有員外之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 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官。至景龍,復有斜封墨敕之 制,而貞觀之遺意盡矣。開元初,元宗慨然感《周典》六 官之盛,手寫六條,曰理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 付集賢院。命張說等定官制令取衷於《周官》,而臣下 莫能遵。《明書》久不上,又久而意怠。至二十六年,《唐六 典》始克成,宰相李林甫上之,以「三省舉綱維,御史臺 肅庶僚,九寺、五監理群司,六軍、十二衛嚴禁衛,詹事 府二,春坊三寺十率」輔儲官,牧守督護臨畿外,設官 以經之,置使以緯之,名甚具矣。武德初,以太尉、司徒、 司空為三公,而貞觀中又立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 位三公上,然皆無其人,多缺不置,此三公之制也。其 三省宰相之制:尚書省統會眾務,舉繩持目,門中省 侍從獻替,規駁非宜。中書省獻納制冊,敷揚宣勞,尚 書曰都省,門下為左省,中書為右省,有軍國大事,則 中書出,命門下封駁,尚書受而行之,蓋析一相而三。 又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讓不敢當,兩省長亦 不以時授,於是左右僕射遂長尚書省。上嘗語僕射: 「當以洞開耳目、訪賢才為弘益,諸細務宜悉委兩丞, 惟冤濫大故當白奏者乃關審。」蓋重相如此已。又思 相重大難任,思為官擇人毋沿資。於是嘗以他官行 相事,而杜淹以御史大夫,魏徵以守祕書監,蕭瑀以 特進,劉洎以黃門侍郎,及戴胄、侯君集之倫,並得稱 「參預機務」,稱「參議」,稱知政務,皆宰相職也。於時貞良 忠智之臣,密勿謨議於內者眾,無相之銜,效相之職, 而獻替啟沃,爛垂簡冊,以能朝無秕政,號稱太平,則 集才並用之效也。其後李勣以詹事,蕭瑀以宮保同 中書門下三品,而同三品之名昉焉。李靖以疾辭位, 優詔疾少間,二三日一至門下中書平章政事,而平 章政事之名昉焉。至高宗後,改易官名,張文瓘以東 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而同三品入銜,自文瓘始。永 淳中,郭待舉、岑長倩以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而 平章事入銜,自待舉等始終。唐世即僕射、侍中、中書 令,獨名銜必同平章事,乃為真相,不改矣。開元中,建 左右丞相,命左丞相說、右丞相璟同日上帝賜宴賦 詩寵之,然罷知政事為丞相,亦獨為名高。天寶元年, 又更門下為左相,中書為右相,未久旋罷,此宰相之 制也。武德初,詔置修文館於門下省,後改弘文館,教 授,課試生徒如國子。開元中,詔寫《四部書》置乾元殿, 更名麗正書院,已又改集賢院,中書選耆儒負夙望 者侍講讀其中。貞觀中,置史館、門下省,已徙中書,掌 國史,以宰相監修,與弘文、集賢稱「三館。」自太宗時名 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中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