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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天實八載,敕「所較內外官進挾名不進單數,其五品

已前,勘考數足,即為進敘。」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八年正月二 十三日敕:「所較內外官考准令,京官正月三十日進 單數,二月三十日進挾名,外官二月三十日進單數, 三月三十日進挾名。自今已後,並了日一時挾名奏, 不須更進單數。」六月七日,吏部侍郎李彭年奏:「准例 出身以來,並合簡覆,中間已敘五品,勘責皆有所憑。 今重簡尋,恐為煩擾。如曾經勘責敘成者,請從五品 已後勘簡。其五品已前,但勘考數足,即為進敘。」敕旨 依。

天寶十二載,詔:「內外官員外同正員并判試,不釐務 者,不在進考之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二年十月 詔曰:「循名責實,所以激群吏也;懲惡勸善,所以務至 公也。苟黜陟之非當,何考課之足徵?其內外文武官, 員外、同正員并判試不釐務者,既無別效,兼有多年, 比來因循,或與進考,據額既標節限,緣此遂多踰越, 致令課最者見棄,無功者獲升,獎勸之門,殊非允當。 自今已後,並不在進考之例。其內外官初效,亦不在 與限。臺省官考,各委長官比類才能功課褒陞,不得 一例申送,俾僥競息心,功能勵節。」

天寶十三載。令本道採訪使。具官人善惡奏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三載二月 詔曰。三載黜陟。百王令典。殿最之跡。廉問攸歸。欲更 別遣使臣。慮有煩擾。今載宜委本道採訪使。具官人 善惡奏聞。以申勸沮。

代宗寶應元年准州縣官三考一替如替人不到校四考後停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寶應元年十 月,吏部奏「准今年五月詔,州縣官自今已後,宜令三 考一替者。今數州申解,疑三考後為復,待替到為復, 便勒停請處分者,今望令已校三考官待替到,如替 人不到,請較四考後停。」

寶應三年,立京外按察,訪察官吏善惡。又令內外員 從授日許考,准中中例敘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寶應三年正 月,考功奏請立京外按察,京察連御史臺分察使,外 察連諸道觀察使,各訪察官吏善惡,其功過稍大,事 當奏聞者,使司案成便奏,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具 狀考功,其功過雖小,理堪懲勸者,案成即報考功,至 考較日,參驗事跡,以為殿最。」又閏月,考功奏「內外員 外官等,除合在定數外,准敕並任其所適,既不入曹, 無憑簡考。比來或有申者,即與見在同奏。簡勘之時, 成破不一,文案混雜,條流未明。臣等商量,望請自今 已後,內外文武員外同正及試官,除合在任外,一切 不在申較之限,并聽從授日許考,准中中例敘用。」從 之。

永泰元年詔節度觀察使奏聞所在官吏政跡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永泰元年正 月詔曰:「刺史、縣令,與朕分憂,凋瘵之人,切須撫字,一 夫不獲,情甚納隍。有能招緝逃亡,平均賦稅,增多戶 口,廣闢田疇,清節有聞,課效尤著者,宜委所在節度 觀察使具名聞奏,即令按覆,超資擢授。其有理無能 政,跡涉贓私,必當重加貶奪,永為殿累。中外寮吏,各 揚」其職,無或曠官,克副朕意。

大曆元年詔刺史縣令以招緝戶口墾田多少為殿最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大曆元年十 一月詔曰:「國以人為本,人以農為業。頃由師旅,征稅 殷繁,編戶流離,田疇荒廢。永言牧宰,政切親人,其刺 史縣令宜以招緝戶口、墾田多少,用為殿最,每年終 委本道觀察節度等使按覆奏聞。如課績尤異,當加 超擢,或政理無聞,必寘科貶。」

大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六月。令諸州刺史上佐。 准式入計。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德宗大曆十 四年五月癸亥即位,六月己亥朔,德宗御丹鳳樓,大 赦天下。諸州刺史上佐,自今以後,准式入計。」

德宗建中元年正月遣黜陟使於天下

按:《唐書德宗本紀》云云。

建中二年,復置監,中外官考使。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建中二年六 月,門下侍郎平章事盧杞奏:「准《六典》,中書舍人、給事 中充監中外考使,重其事也。今者有知考使,無監考 使,伏望依前置監中外官考使。依奏。」

貞元元年以關播班宏為較內外官考使其外官考錢並令勒停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貞元元年九 月,以刑部尚書關播、吏部侍郎班宏為較內外官考 使。十二月詔六品以下,本州申中上者納錢一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