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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官員,久不請俸,頗聞艱辛,其諸州府縣官及折衝 府官職田,據苗子多少,三分取一,隨處糶」貨市輕貨 以送上都,納青苗錢庫以助均給百官。

大曆二年復給京兆畿縣官職田增京官及諸道副使以下料錢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曆元年,斂天 下青苗錢,得錢四百九十萬緡,輸大盈庫,封太府左 右藏鐍而不發者累歲。二年,復給京兆府及畿縣官 職田,以三之一供軍饟增稅青苗錢一畝至三十,權 臣月俸有至九十萬者,刺史亦至十萬。」楊綰、常袞為 相,增京官正員官及諸道觀察使、都團練使、副使以 下料錢。初,檢校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月給錢十 二萬,至是戶部侍郎、判度支韓滉請同正官從高而 給之。文官一千八百五十四員,武官九百四十二員, 月俸二十六萬緡,而增給者居三之一。

大曆三年,增百官廚料。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大曆 三年十一月癸巳,加廊下百官廚料,增舊五分之一。 大曆四年,敕定王公以下稅錢有差。」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大曆 四年春正月戊子,「敕有司定王公士庶每戶秋錢分 上中下三等。」 按《食貨志》:「大曆四年正月十八日,敕 有司定天下百姓及王公已下每年稅錢分為九等: 上上戶四千文,上中戶三千五百文,上下戶三千文, 中上戶二千五百文,中中戶二千文,中下戶一千五 百文,下上戶一千文,下中戶七百文,下下戶五百文。 其見官一品準上上戶,九品準下下戶,餘品並準依 此戶等稅。若一戶數處任官,亦每處依品納稅。」其內 外官仍據正員及占額內闕者稅,其試及同正員文 武官,不在稅限。

大曆十二年,「加在京文武官料錢,各有差。」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大曆 十二年四月己酉,加京官料錢,文武班諸司共二千 七百九十六員,文官一千八百五十四員,武官九百 四十二貝,歲加給十五萬六千貫,並舊給凡二十六 萬貫。」

按《冊府元龜》,「大曆十二年四月,度支奏:『給京百司文 武官及京兆府縣官每月料錢:太師、太傅、太保、太尉、 司徒、司空、侍中、中書令每月各一百二十貫文,中書、 門下侍郎各一百貫文;東宮三太,左右僕射各八十 貫文;東宮三少,各七十貫文六尚書、御史大夫、太常 卿,各六十貫文;常侍、宗正卿、太子詹事、國子祭酒各 五十貫文。左、右丞及諸司侍郎、給事舍人、中丞、賓客、 殿中監、祕書監、司農等卿、將作等監,各四十五貫文。 太子左右庶子、太常少卿,各四十貫文。諫議、諸司少 卿、少監,各三十五貫文。國子司業、內侍、東宮三卿,各 三十貫文。郎中、侍御史、司天監、少詹事、諸王傅、國子 博士、諭德、中允、中舍、殿中祕書、太常』」、宗正丞,各二十 五貫文。殿中侍御史,著作郎,大理正,都水使者、總監, 內常侍,給事中,各二十貫文。員外郎,通事舍人,起居 王府長史,各十八貫文。監察御史臺主簿,補闕王府 司馬,司天少監,太子典內,太常博士主簿,宗正主簿, 門下錄事,中書主簿,各十五貫文。拾遺、司議,太子祕 書、著作佐郎,國子太學、《四門廣文》等博士,大理司直, 詹事府及諸寺監丞,謁者監,中書、門下主事,各十二 貫文。洗馬、贊善,諸寺監主簿,詹事府司直,各一十貫 文。評事,各八貫文。諸較正,各六貫文。諸奉御,九成宮 總監,諸王諮議友,諸陵令,各九貫二百文。城門符寶, 國子助教,六局郎,王府掾屬,太常侍醫,文學、錄事、參 軍、主簿,記室,諸衛及六軍長史,兩市令,諸副總監,武 庫署令,太公廟令,各五貫三百文。太子通事舍人,東 宮三寺丞,國子太學、廣文助教,內坊丞,諸直長,內寺 伯,千牛衛及諸率府長史,諸陵丞,諸陵署,諸王府判 司,司竹,溫泉監,尚書都事,都水及諸總監丞,司天臺 丞,太子侍醫,諸司上局署令及王府國令、苑四面副 監,公主邑司令,各四貫一百一十六文。國子四門助 教,律,醫學博士,協律郎,內謁者,諸衛六軍、左右衛率 府等衛佐,諸王府參軍,大農、都省兵吏,禮、考功主事, 春坊錄事,司竹副監,諸司中局署令,都水主簿,諸司 上局署及監廟邑司丞,司天臺、靈臺郎,保章挈壺正, 太常針醫及醫監,尚藥局司醫,各四千四百七十五 文。太祝,奉禮省中諸行主事,門下典儀,御史臺、殿中、 祕書,內侍省春坊、詹事府主事,諸寺監、諸衛六軍、諸 司錄事,諸司中局署丞及大理獄丞,諸司府作監事, 殿諸司監錄事,殿中省醫佐、食醫,奉輦、司庫、司廩、奉 乘,鴻臚寺掌客、司儀,太僕寺主乘,內坊典直,司天臺、 司辰、司曆監,內侍省宮教博士,東宮三省主簿,太常 大樂鼓吹丞,醫正,按摩、咒禁、卜筮博士及《針醫卜》助 教,國子書算博士及助教,諸王國子丞尉,諸總監主 簿,各一千九百一十七。文武官:左右金吾大將軍,各 四十五貫文;六軍大將軍、左右金吾將軍,各四十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