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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七十三卷目錄

 祿制部彙考三

  唐二憲宗元和十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六則 開成五則

   武宗會昌一則

銓衡典第七十三卷

祿制部彙考三

唐二

憲宗元和二年正月取河中錢以充廚本六月革捉錢舊弊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憲宗元和二 年正月,尚書左丞鄭元請取河中羨餘錢三千貫文, 充助都省廚本,從之。前為河中節度,因有是請。議者 以省司公膳,自有成制,苟或不足,當更請於上,不宜 以前任羨財而私加之也。六月,中書門下上言:「伏以 聖政維新,事必歸本。近又疏理五坊戶邑,令府縣卻 收,萬情欣欣,喜出望外。臣等敢不釐革舊弊,率先有 司,上副聖情,用弘至理。其兩省納課陪廚戶及捉錢 人總一百二十四人,臣當司並不收管,望各歸府縣。」 從之。

元和五年,定「給食實封例。」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五年六月癸巳,應給食實封例,節度使兼宰相,每食 實封百戶,歲給八百端匹;若是絹,加給綿六百兩。節 度使不兼宰相,每百戶給百匹;軍使諸衛大將軍,每 百戶給三百五十端匹。」

元和六年六月。詔均俸給。閏十二月。敕「加四道州縣 官課科。」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六年六月丁卯,中書門下奏,「官省則事省,事省則人 清。官煩則事煩,事煩則人濁。清濁之由,在官之煩省。 國家自天寶已後,中原宿兵,見在軍士可使者八十 餘萬,其餘浮為商販,度為僧道,雜入色役,不歸農桑 者又十有五六。則是天下常以三分勞筋苦骨之人, 奉七分坐衣待食之輩。」今內外官給俸料者,不下一 萬餘員,其間有職出異名,奉離本局,府寺曠廢,簪組 因循者甚眾。況斂財日寡,而授祿至多,設官有限而 入色無數,九流安得不雜,萬物安得不煩?漢初置郡, 不過六十,文景醲化,百王莫先,則官少不必政紊,郡 多不必事理。今天下三百郡,一千四百縣。故有一邑 之地,虛設群司;一鄉之甿,徒分縣職。所費至廣,所制 全輕。伏請敕吏兵部侍郎郎中給事中中書舍人各 一人,錯綜利病,詳定廢置,吏員可併省者併省之,州 縣可併合者併合之,每年入仕者可停減者停減之。 此利廣而易求,官少而易理,稍減冗食,足寬疲甿。又 國家舊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三十千,其餘職田 祿米,大約不過千石,自一品以下,多少可知。艱難以 來,禁網漸弛,於是增置使額,厚請俸錢。故大曆中,權 臣月俸有至九十貫者,列郡刺史無大小,給皆千貫。 常袞為相,始立限約。至李泌又量其閒劇,隨事增加。 時謂「通濟,理難減削。」然猶有名存職廢,額去俸存。閒 劇之間,「厚薄頓異,將為永式,須立常規。」從之。乃命給 事中段平仲、中書舍人韋貫之、兵部侍郎許孟容、戶 部侍郎李絳等詳定減省。

按《冊府元龜》,元和六年閏十一月敕:「河中、鳳翔、易定 四道,州縣久破,俸給至微,吏曹注官,將同比遠。在於 理體,切要均融。宜以戶部錢五萬五千貫文,充加四 道州縣官課料。」

元和九年。增除陌錢以給諸司。詔定諸司食料錢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元和九年戶部 除陌錢每緡增墊五錢。四時給諸司諸使之餐。置驅 使官督之。御史一人覈其侵漁。起明年正月,收息五 之一。號元和十年。新收置公廨本錢。初捉錢者私增 公廨本。以防耗失。而富人乘以為奸。可督者私之,外 以逋官錢迫蹙閭里,民不堪其擾。御史中丞崔從奏 「增錢者不得踰官本。」其後兩省捉錢,官給牒逐利,江、 淮之民鬻茶鹽以撓法。

按《冊府元龜》九年八月詔:「諸司食料錢,緣初令戶部 出放已久,散失頗多,須有變通,使其均濟。其中書、門 下兩省及尚書省、御史臺,或務總樞機,或職司彈糾, 而倍稱息利,於體尤乖。宜以戶部除陌錢每貫先收 二十文,數外更加五文,委戶部別收貯,計其所費,逐 處支給。其本利錢先出放者,宜各委本司勘會聞奏。 其合徵收者,便充當司公廨什物添修等用。其諸司 食利,亦准此勘會,其合徵錢,便充飯錢。若數少不充, 以其前件除陌五文錢,量所欠添本出放。其所收五 文錢,每歲不闕添本之外,合有所餘諸司廨宇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