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3 (1700-1725).djvu/26

此页尚未校对

「東、陝西轉運使,皇子親王、諸衛大將軍至率府副率, 兩省都知、押班,不帶遙郡諸司使副、兩府供奉官以 下至內品及樞密都承旨以下,並給見錢。餘官并防 禦使以下,諸衛將軍,橫行諸司使遙領者,悉定一分 見錢,二分他物。」三司檢法官,十千;權知開封府并判 官、推官,司錄,二十千;功曹、法曹,十二千;倉、戶、士、兵四 曹,十千;刑部檢法官、法直官,大理寺法直官、副法直 官,十千;西京軍巡判官,十五千;西京、南京、北京留守 判官,河南、應天、大名府判官,三十千;節度觀察判官, 二十五千;節度副使,三十千;行軍司馬,二十五千;節 度掌書記,觀察支使,二十千;留守推官,府推官,節度 觀察推官,十五千;防禦團練副使,二十千。防禦團練 判官,十五千。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七千。軍 事判官,如本州錄事參軍之數。京府司錄參軍,二十 千。諸曹參軍,十千。五萬戶。已上州。三京同錄事參軍,二 十千;司理,司法,十二千;司戶,十千。三萬戶已上州錄 事,十八千;司理,司法,十二千;司戶,九千。一萬戶已上 州錄事,十五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戶,八千。五千戶已 上州錄事,十二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戶,七千。不滿五 千戶州錄事,司理,司法,十千;司戶,七千。別駕,掌史,司 馬,司士參軍。

如授士曹,依《司士》。

文學參軍,七千。東京畿縣七千戶已上知縣,朝官二 十二千,京官二十千;五千戶已上知縣,朝官二十千, 京官十八千;三千戶已上知縣,朝官十八千,京官十 五千;三千戶已下知縣,止命京官,十二千;主簿、尉,十 二千至七千,有四等。河南府,河南洛陽縣令,三十千。 諸路州軍萬戶已上縣令,二十千;簿、尉,十二千;七千 戶已上,令十八千,簿、尉十千;五千戶已上,令十五千, 簿、尉八千;三千戶已上,令十二千,簿、尉七千;不滿三 千戶,令十千,簿、尉六千。京朝官及三班知縣者,亦許 給縣令奉本官,奉多者以從多給。

兼「監兵者,止請本奉添給。」

嶽瀆廟:令,十千;丞、主簿,七千。全折《幕職》州縣料錢,諸路 支一半見錢,一半折支,廣東、川陝並給見錢。

職錢:

《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行六十千。

守,五十五千;試,五十千。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五十千。左、右散騎常侍、御 史中丞,開封尹,行一百千。

守,九十千;試,八十千。

六曹侍郎行五十五千。

守,五十千;試,四十五千。

太子賓客、詹事行,五十千。

守,四十七千;試,四十五千。

給事中、中書舍人,行,五十千。

守,四十五千;試,四十千。

左、右諫議大夫,行四十五千。

守,四十千;試,三十七千。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祕書監行,四十二千。

守,三十八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卿,「國子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祕書少監,行三十 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庶子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少卿,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行,四 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四千。

國子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諭德,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九千。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 詳諸房文字,尚書六曹郎中」,行三十七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七千。

諸司員外郎,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少府、將作軍器少監,行三十千。

守,二十八千;試,二十五千。

太子侍讀、侍講行,二十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