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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事監生月支米一石。」

洪武三十一年、准「減吏典米」

按《明會典》「三十一年奏准,在京吏典有家小原支一 石以上者,每石減支二斗;無家小減支五斗。提控都 吏,胥掾令史等項,不分有無家小,原支米二石者減 五斗;原支米二石五斗者減八斗。各處布政司并直 隸所屬府州縣及各都司衛所吏,全支鈔。」

成祖永樂元年定內外官支米鈔例

按《明會典》:「永樂元年,令在京文武官一品、二品四分 支米,六分支鈔;三品、四品米鈔中半兼支;五品、六品、 六分米四分鈔;七品、八品、八分米二分鈔。每新鈔二 錠,折米一石,該衙門按月自赴該庫關支。 令各都 司并河南、浙江、江西、山東、山西五布政司、按察司及 王府官俸,舊全支米者,米鈔中半兼支。湖廣、福建、廣 東」、廣西、陝西、北平、四川、雲南八布政司、按察司官俸 米鈔兼支,及所屬府州縣等官俸全支鈔者、俱仍舊

令各衙門官吏監生人等、遇有事故、凡關過俸糧

五斗以下,俱免還官。

永樂二年、令、「公、侯、駙馬、伯祿米、米鈔兼支」

按:《明會典》:「國初勳戚之臣,皆賜官田,以代常祿。既令 賜田還官,給之本色,永樂間始令與文武百官米鈔 兼支。其本折多寡之數,皆請自上裁,無定額。除承襲 及嫡庶正支外,或由弟姪由旁枝襲者,例皆減祿。至 於恩澤特封非典制者,例不載。」

魏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三千石。 黔國公、祿米三千石。本色一千五百石。折色一千五 百石

成國公、祿米四千二百石。本色一千四百石。折色二 千八百石

英國公、祿米三千二百石。本色一千五百石。折色一 千七百石

定國公、祿米二千五百石。本色一千五百石。折色一 千石

武定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鎮遠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武安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 泰寧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永康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隆平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 寧陽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豐城侯、祿米五百石。本色二百石。折色三百石。 西寧侯、祿米一千一百石。遞年於蘇州府長洲縣《張 文淵戶》內支給

安遠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陽武侯,祿米八百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四百石。 恭順侯,祿米一千五百石。本色七百石,折色八百石。 保定侯,祿米八百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四百石。 定西侯,祿米一千五百石。本色七百五十石,折色七 百五十石。

撫寧侯、祿米一千二百石。本色八百四十石。折色三 百六十石

懷寧侯,祿米一千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六百石。 臨淮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懷遠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定遠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靈璧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駙馬都尉,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小麥三百石,每 石折銀四錢。

「成安伯,祿米一千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六百石。 興安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三百石,折色七百石。 襄成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新寧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 應城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平江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成山伯,祿米一千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六百石。 安鄉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遂安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忻成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武進伯,祿米八百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四百石。 廣寧伯,祿米七百石。本色三百五十石,折色三百五 十石。

清平伯,祿米八百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四百石。 崇信伯,祿米一千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六百石。 彭城伯,祿米一千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六百石。 惠安伯,祿米一千一百石。本色五百五十石,折色五 百五十石。嘉靖元年,加本色三十石。

靖遠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南寧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南和伯祿米八百石,本色四百石,折色四百石。 宣城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 彰武伯,祿米一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五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