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4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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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邦寧。」歷考前代國家,因百姓富安以致亂,百姓貧 困以致治,自有天地以來,未之聞也。薄賦輕徭者,天 下未嘗不安也;急徵暴斂者,天下未嘗不危也。故孟 獻子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誠以為聚斂之 患,過於盜賊,蠹國害民,莫斯為甚也。夫財者,土地所 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能取之有節,故 其用之不乏。」今盧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將致十年之 積,危萬民之命,易一己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顛 連之患,期錙銖之悉取,帥上下以交征,視民如讎,為 國斂怨。果欲不為,國家有遠慮,惟取速效於目前,肆 意誅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財之道既已不「存,斂財之 方亦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彫耗,天下由此空虛,安 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勝言者。計本人任事以來,百有 餘日,驗其事跡,備有顯明。今取本人所行與所言已 不相副者,昭舉數事: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 始言能令百物自賤,物今愈貴;始言課程增添三百 萬錠,不取於民而能自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勒令 盡數包認,始言能令民皆快樂。凡今所為,無非敗法 擾民之事,既及於民者,民已不堪其生;未及於民者, 民又難為後慮。若不早有更張,須其所行自敝。蠹雖 除去,受病已深,始嫌曲突移薪,終見焦頭爛額。事至 於此,救將何及!所謂早有更張者,宜將本人移置他 處,量與一職,待其行事果異於前,治政實有成效,然 後陞用,未以為遲。不使驟專非分之任,無令致有橫 侈之權,則朝廷無將來後悔之患。本人無阿合馬喪 家之禍,君父臣子之間,上下兩全其美,非惟國家之 幸,實亦本人之大幸也。彼心能自審,此卑職必不是 憎,如或不然,亦何敢避?」愚亦知阿附權要,則寵「榮可 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緘默自固,亦豈不能?正以 事在國家,關繫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又況阿合 馬事敗之後,朝臣以當時不言之故,致蒙聖旨詰讓 者多矣。今卑職忝預言官,適值有此,若復默無一語, 實有懼於將來。正須盡此愚直之心,庶免知而不言 之責。既已言矣,敬聽所裁,俯伏」於茲,待罪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