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4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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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罷免執政大臣,莫不以其謨明無效,取群議而行 也。何則?執政大臣,與國同體,不能盡心竭節,灼然樹 立,是謂之過,宜乎當黜。非如群有司小官之類,必有 犯狀,挂於刑書,乃為過也。唐憲宗朝,權德輿為宰相, 不能有所發明,時人譏之,俄以循默而罷,復守本官。 憲宗,聰明仁愛之主也;德輿,文學德行之臣也,當時 罷免,只緣循默,不必指瑕,未致罪名而然也。至如祖 宗朝,罷免范質、宋琪、李昉、張齊賢,亦只以「不稱職、均 勞逸」為辭,未嘗明其過也。近歲方乃摭拾細故,託以 為名,「揚於外廷,斯乃不識大體之臣,上惑聖聽,有乖 舉措,非所以責大臣之義也。宋庠豈無細故,臣等不 言之者,蓋為陛下惜此事體。臣等所陳,惟陛下聖度 詳處。若以為是,則乞依前來劄子,早賜施行。倘以臣 等為謗讟時宰,敢肆狂妄,亦乞治正其罪,重行降黜。」 臣等無任激切竢命之至。

《彈張堯佐疏》
前人

「臣伏見張堯佐除宣徽南院使、淮康軍節度使兼景 靈宮使,又同群牧制置使,制命一出,中外驚駭。緣張 堯佐久以非才,濫司大計,利權反覆,物論沸騰。臣等 累次論列,陛下欲務保全,乃曲假寵榮,并領要職。求 之前代則無例,訪以人情則不安。臣實憂危,罔知所 措。竊惟陛下臨御以來,凡所行事,悉遵守祖宗舊制, 未嘗踰越。」若乃進用臣僚於先朝,則李至、丁謂自尚 書參知政事授節度使;錢若水舊任樞密副使,由工 部侍郎只得觀察使。於今朝,則錢惟演以樞密使、兵 部尚書授節度使,李士衡以三司使兼尚書右丞,李 維以翰林學士承旨兼刑部尚書,陳堯咨以翰林學 士兼工部侍郎,並授觀察使,鄭戩以「資政殿大學士、 戶部侍郎知并州,二年只授宣徽使,踰年方加節度 使,此皆國朝之舊典也,自非德望兼著,亦不輕授。今 堯佐何者而兼是四職乎?況執政大臣與國休戚,不 能執守建明,曲有阿徇,成此過舉,俾天下竊議,謂陛 下私於後宮,不獨於聖德有損,抑又事體不可之至 甚者也。伏望陛下以」祖業為重,以天下為意,免使奸 倖有所窺伺,特出宸斷,罷堯佐宣徽使之命,任以外 鎮,庶可稍息天下之議。

《彈張堯佐第二疏》

臣等近以除授張堯佐宣徽使,以物議沸騰,曾具奏 陳。乞詔中書明降指揮,向去更不除使相,及不許歸 本院供職,仍促發赴河陽,庶幾稍弭謗讟。未蒙俞允, 實切憂慮。臣伏以陛下凡事克己,鮮有過舉,止於堯 佐厚甚,不無眾口交非,若厭物情,理須降抑。然自去 冬言爭此事,陛下幸賜開納,天下皆仰聖度,能虛懷 以徇諫也。今來重申前命,所以不即論列,乞行追奪 者,蓋為朝廷曲全事體耳。其如大恩不可頻假,群「心 不可固違,假之頻則損威,違之固則兆亂。伏望以國 家至計為念,檢會臣等前後所上劄子,早賜施行。不 勝懇切之至。」

《論王安石疏》
呂誨

臣竊以大姦似忠,大詐似信,惟其用舍,繫時之休否 也。至如少正卯之才,言偽而辨,行偽而堅,順非而澤, 強記而博,非宣父聖明,孰能去之?唐盧杞,天下謂之 姦邪,惟德宗不知,終成大患。所以言知人之難,堯舜 其猶病諸也。臣伏睹參知政事王安石,外示樸野,中 藏巧詐,驕蹇慢上,陰賊害物,斯眾所共知者。臣略疏 「十事,皆目睹之實跡,冀上寤於宸鑑。一言近誣,萬死 無避。安石向在嘉祐中判糾察刑獄司,因開封府爭 鵪鶉公事,舉駁不當,御史臺累移文催促謝恩,倨傲 不恭。相次仁宗皇帝上僊未幾,安石丁憂,其事遂已。 安石服滿,託疾堅臥,累詔不起,終英宗朝不臣。就如 有疾,陛下即位,亦合赴闕一見,稍存人臣之禮;及就 除江寧府,於私安便,然後從命,慢上無禮,其事一也。 安石任小官,每一遷轉,遜避不已,自知江寧府,除翰 林學士,不聞固辭。先帝臨朝,則有山林獨往之思,陛 下即位,乃有金鑾侍從之樂,何慢於前而恭於後?見 利忘義,非其心乎?好名欲進,其事二也。人主延對經 術之士,講解先王之道,設侍講、侍讀常員,執經在前, 乃進說,非傳道也。」安石居是職,遂請坐而講說,將屈 萬乘之重,自取師氏之尊,真不識上下之儀,君臣之 分,豈明道德以輔益聰明者乎?但要君取名而已。其 事三也。安石自居政府,事無大小,與同列異議,或因 奏對,留身進說,多乞御批自中而下,以塞同列沮論。 是則「掠美於己,非則斂怨於君,用情罔公,其事四也。 安石自糾察司舉駁多不中理,與法官爭論刑名不 一,常懷忿隙。昨許遵誤斷謀殺公事,力為主張,妻謀 殺夫,用按問欲舉,減等科罪,挾情壞法,以報私怨。兩 制定奪,但聞朋附,二府看詳,亦皆畏避,徇私報怨,其 事五也。安石初入翰林,未聞進一士之善,首率同列 稱弟安國之才,朝廷與狀元恩例,猶謂之薄。主試者 定文卷不優,其人遂罹中傷,小惠必報,纖仇必復。及 居政府,纔及半年,賣弄威福,無所不至。自是畏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