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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捕治之。

《典謨記》:「成化三年正月,賜蘇州知府邢宥敕曰:『比歲 守令匪人,朕甚念焉。爾治蘇多年,庶民瞻之,特陞為 浙江布政司左參政,爾無渝心,庶副朕委任』。」

《春明夢餘錄》:「嘉靖中,禮部尚書汪俊請告,上徑取南 兵部侍郎席書補其缺。吏部尚書喬宇固爭,以為尚 書不由會推,祖宗百餘年所未有,請收回成命,令俊 與書各守職如故。人韙之。」

少詹事霍韜既陞詹事,辭不拜,以新命由內閣推用 也。因言:「內閣推官非祖宗制。自楊士奇、楊榮、楊溥及 李東陽、楊廷和專權植黨,籠絡翰林為屬官,中書為 門吏。故翰林、廷推不關吏部,而中書至有夤緣迭進 六卿及支一品俸者。臣嘗建議,謂翰林官遷擢去留, 盡屬吏部,庶不陰倚內閣為腹心,內閣不陰結翰林」 為朋比。

遷擢部雜錄

魏應《休璉集》:與人書:「知楊生翻然遂登納言,雖有所 越,亦其宜也。傅說棄版築而為殷相,呂望投綸竿而 為周師,卓茂起閭里而為漢宰,若此翁者,乃奇才耳。 瑣瑣《尚書》,執憲之吏,曷以為異哉!」

《卻掃編》:「舊制,諫議大夫積十一轉而至僕射,二府乃 七轉。及官制行,大中大夫七轉至特進,而不分庶官 與二府。元祐中,始令正議光祿、銀青光祿、金紫光祿 大夫並置左右,分為二資,於是復十一轉而至特進。 紹聖以後因之不改。政和中,增置通奉、正奉、宣奉三 階而罷分左右,止十轉至特進,而庶官、二府並循此 制。」蓋祖宗以來,二府不磨勘,故每優遷。《紹興新書》乃 并二府有磨勘法,然亦未嘗舉行之。

《春明夢餘錄》:「翰林陞轉論資,科論俸,道論差,吏部論 選,大約以六選為準。科道吏部年例,六年以上陞參 政,五年以上陞副使,四年以上陞參議,三年以上陞 知府、僉事。內外陞科,每年二人,道四人,吏部一人,科 與吏部。又有以大計勞陞者,御史以兩畿學差滿陞 者,內外陞原徑從部定移取非例也。」

《金臺紀聞》:「正德二年八月十四日,加恩諸元老內閣, 則西涯李公時以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 殿大學士,加俸一級;守靜焦公以太子太保、吏部尚 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陞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 學士,吏書如故;守谿王公以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 學士,陞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戶書如故」; 冢宰許公進、司馬劉公宇,俱太子少保。宗伯李公傑、 司寇屠公勳、司徒顧公佐、司空李公遂,皆賜玉帶。 景泰初,九列皆加太子少保,而鹽山王公翱、太和王 公直,並為吏書,時有「滿朝皆少保,一部兩尚書」之語。 弘治末,學士最多,而謝閣老木齋、鴻臚寺卿賈斌、太 常寺卿崔志端,俱帶禮書。時有翰林十「學士,禮部四 尚書」之語,今可謂「六卿皆玉帶,吏部四尚書」矣。內閣 李、焦二公與左都御史屠公俱吏書,但二王公並蒞 天官,而今則帶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