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主綰者也;李百藥、柳宗元則主斯者也。二說互相 排詆,而其所發明者,不過公與私而已。曹與陸之說 曰:「唐、虞、三代,公天下以封建諸侯,故享祚長;秦私天」 下以為郡縣,故傳代促。柳則反之曰:「秦公天下者也。」 眉山蘇氏又從而助之曰:「封建者,爭之端,亂之始,篡 弒之禍,莫不由之。」李斯之論,當為萬世法,而世之醇 儒力詆之,以為二氏以反理之評、詭道之辨,而妄議 聖人。然則後之立論者,宜何從以封建為非耶?是帝 王之法,所以禍天下後世也。以封建為是耶?則柳、蘇 二子之論,其剖析利害,指陳得失,莫不切當不可廢 也。愚嘗因諸家公私之論而折衷之曰:「封建郡縣,皆 所以分土治人,未容遽曰此公而彼私也。然必有公 天下之心,然後能行封建,否則莫如郡縣。無公天下 之心,而欲行封建,是授之以作亂之具也。」嗚呼,封建 之難行久矣。蓋其弊不特見於周、秦之際,而已見於 三代之初。何也?昔者唐、虞之世,建國至眾也,天子巡 狩而諸侯述職,然後「敷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書》之所載,如此而已,不聞其爭土地以相侵伐,干王 略以勤六師也。舜之時,有苗嘗弗率矣,雖命禹以徂 征,卒之以舞《干羽》而格,則是亦不戰而屈之也。夫有 苗在要荒之外,王政所不加者也,而不戰足以服之, 則當時四岳十二牧所統之國,其謹侯度以奉其上 而不勤征討也審矣,又安得如柳氏所謂「群之分」,「其 爭必大,大而後有兵」,如《蘇氏》所謂「爭之端而亂之始」 乎?所以然者何也?則堯、舜公天下之心有以服之也。 蓋堯在位七十載,詢于眾庶,以帝位授之舜。舜在位 三十有三載,詢于眾庶,以帝位授之禹。而當時之眾 建諸侯也,有德者爵之,功加於民者爵之。堯舜無庸 心也,居天下之上,而與天下之賢且能者分治之,逮 其倦勤,則必求天下之有聖德者而禪之。夫惟天子 不以天下自私,而後諸侯不敢以其國自私。是以雖 有土地之廣,人民之眾,甲兵之強,其勢足以為亂,而 莫不帖服於其下,如臂指之相使,以為當然。是則唐、 虞以公天下之心行封建,而當時封建所以無弊也。 蓋家天下,自夏始;大封同姓而命之曰「藩屏王室」,自 周始。二者皆聖人隨時制變,以綱維斯世,未容以私 議之也。然上視堯舜,則少褊矣。故封建之弊,始於夏 而成於周。是以禹一傳而啟有有扈氏之征,再傳而 仲康有羲和之征。夫以天子而征諸侯,諸侯不率而 上千。天子之征,禹之前無有也,而始於有扈。夫有扈 之罪,曰「威侮五行,怠棄三正」而已。羲和之罪,曰「沈湎 于酒,畔官離次」而已。二罪者以法議之,則誅止其身。 而二人生於漢世,則一廷尉足以定其罪矣。而啟與 仲康必命六師以征之者,則必恃其土地甲兵,不即 引咎而悍然以抗其上矣。《書》紀其事,曰「大戰」,曰「徂征」, 而觀其誓師之辭,有不用命之戮焉,有「愛克厥威」之 戒焉,殲渠魁,釋脅從之令焉,則兵師之間,所傷眾矣。 夫治一人之罪而至於興師,使無辜之人受用兵之 禍,則封建之弊也。故曰:「已見於三代之初。」此之謂也。 夫有扈羲和之罪,雖王政所必討,而比之猾夏則有 間矣。舜之時,士師明刑,足以正奸宄之罪,而啟少康 之時,非天子總六師,不足以治諸侯怠慢沈湎之過, 則可以見當時諸侯擅其富強,非文誥刑禁之所能 詰也。自是而後,天子私其天位而世守之,諸侯亦私 其國之土地甲兵而擅用之,幸而遇賢聖之君,德足 以懷而威足以制,則猶可攝服。而其中衰之際,人心 未離,而諸侯先叛之。至於周,列五等,封群后,雖曰「親 賢並建」,而終不以異姓先諸姬。文昭武穆之封遍於 天下,封建之法益詳,經制益密,而示人益褊矣。是以 夏、商有國數百年,苟未至於桀、紂之暴,猶足以制宇 內而朝諸侯。而周數傳而後,即有尾大不掉之憂。故 景王之責晉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藩屏王室,亦 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而李斯之說亦 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 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也。」然則其效可睹矣。蓋時不 唐、虞,君不堯、舜,終不可復行封建。謂郡縣之法出於 秦,而必欲易之者,則書生不識變之論也。夫置千人 於聚貨之區,授之以梃與刃,而欲其不為奪攘矯虔, 則為之主者必有伯夷之廉、伊尹之義,使之靡然潛 消其不肖之心而後可。苟非其人,則不若藏梃與刃, 嚴其檢制,而使之不得以逞。此後世封建之所以不 可行,而郡縣之所以為良法也。而王綰、淳于生之徒, 乃欲以三代不能無弊之法,使始皇行之,是教盜跖 假其徒以利器而與之共處也,則亦不終日而刃劘 四起矣。或曰:「禹之傳子,周之封同姓,皆聖人之經制 也,而子顧妄議其私天下,而以為劣於唐、虞,何哉?」曰: 世之不古久矣,聖人不能違時,不容復以上古之法 治之也,而世固不能知聖人之心也。《記》曰:「有虞氏未 施信于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 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會,而民始疑。」然則殷周 豈果劣於虞夏乎?而或畔或疑,起于誓會者,以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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