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7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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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郡》統縣十六,戶三萬五千。

臨川郡統縣十,戶八千五百。

鄱陽郡統縣八,戶六千一百。

廬陵郡統縣十,戶一萬二千二百。

南康郡統縣五,戶一千四百。

《交州》,統郡七,縣五十三,戶二萬五千六百。

合浦郡統縣六,戶二千。

《交阯郡》統縣十四,戶一萬二千。

新昌郡統縣六,戶三千。

武平郡統縣七,戶五千。

九真郡統縣七,戶三千。

九德郡統縣八,無戶。

日南郡統縣五,戶六百。

廣州統郡十,縣六十八,戶四萬三千一百二十。 《南海郡》統縣六,戶九千五百。

臨賀郡統縣六,戶二千五百。

始安郡統縣七,戶六千。

始興郡統縣七,戶五千。

《蒼梧郡》統縣十二,戶七千七百。

鬱林郡統縣九,戶六千。

桂林郡統縣八,戶二千。

高涼郡統縣三,戶二千。

高興郡統縣五,戶一千二百二十。

寧浦郡統縣五,戶一千二百二十。

武帝太康元年平吳收其圖籍得戶口數萬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元年三月壬申,王濬以舟師 至于建鄴之石頭,孫皓大懼,降于軍門。濬送于京都, 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三,縣三百一十三,戶五十 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 十萬。」 按《地理志》,「太康元年平吳,大凡戶二百四十 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 百」六十三。

按《冊府元龜》,「晉武帝時,戶一百九十二萬六千八百 四,口千三百八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太康元年 平吳,收其圖籍,得戶五十二萬三千,男女口二百三 十萬。天下戶二千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口千 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有司又奏,男子年 五十已上至六十為正丁,五十已下至十三、六十已」 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 不事。」按武帝時戶口云云戶多而口反少疑有訛字

元帝   年僑人散居無有土著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食貨志》:「晉元帝寓 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並謂之僑人,皆取舊壤 之名,僑立郡縣,往往散居,無有土著。」

太興元年秋七月戊申詔二千石令長當隱實戶口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康七年夏四月丁卯實編戶王公已下皆正土斷白籍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哀帝興寧二年大閱戶人

按《晉書哀帝本紀》,興寧二年三月庚戌朔,大閱戶人, 嚴法禁,稱為庚戌制。

安帝義熙九年劉裕請復土斷之制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武帝本紀》,義熙九 年二月乙丑,公至自江陵。時民居未一,公表曰:「臣聞 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畫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 人無遷業,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秦革斯政,漢遂不 改,富彊兼并,於是為弊。然九服弗擾,所托成舊,在漢 西京,大遷田、景之族,以實關中,即以三輔為鄉閭,不 復」係之於齊楚。自永嘉播越,爰託淮海,朝有匡復之 算,民復思本之心,經略之圖,日不暇給。是以寧民綏 治,猶有未遑。及至大司馬桓溫,以「民無定本,傷治為 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于時財阜國豐,實由於此。自 玆迄今,彌歷年載,畫一之制,漸用穨㢮,雜居流寓,閭 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猶在。臣荷重任,恥 責實深,自非改調解張,無以濟治。夫人情滯常,難與 慮始,所謂父母之邦,以為桑梓者,誠以生焉終焉,敬 愛所託耳。今所居累世,墳壟成行,敬恭之誠,豈不與 事而至。請準《庚戌土斷》之科,庶子本所弘,稍與事著, 然後率之以仁義,鼓之以威武,超大江而跨黃河,撫 九州而復舊土,則戀本「之志,乃速由於當年。在始暫 勤,要終所以能易。伏惟陛下垂矜,萬民,憐其失所,永 懷鴻鴈之詩,思隆中興之業。既委臣以國重,期臣以 寧濟。若所啟合允,請付外施行。」於是依界土斷,唯徐、 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諸流寓郡縣,多被併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