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7 (1700-1725).djvu/36

此页尚未校对

下而已,非固屑屑然為是不憚煩也。「太宰統其大綱, 司徒統泉府。倉人、廩人之大綱。會計則均出於司會; 式法之數,則同出於太府。」然則論周家之理財者,太 宰之府,較太宰太府式法之次序,辨九貢、九正、九賦、 九職、九式、九事之異同,此則自有諸儒之傳說在。

禮經會元

《財計》

王金陵謂:「《周禮》一書,理財居其半。今觀《周官》貨賄之 入,不過太宰九職、九賦、九貢之目爾,民職所貢有常 額,地職所斂有常制,侯貢所致有常法,尚何待於理 乎?然則周人理財之道,非見於理財之日而見於出 納之際,非見於頒財之頃而見於會計之時。考之太 府九賦以待膳服,九事九貢以待弔用,五事九職之 貢,以充府庫,式貢之餘以共玩好,太宰所以定為取 財之法,取此財也;太府所以分其頒財之府」,頒此財 也;內府所受,受此財也;司會所計,計此財也;司書所 敘,敘此財也。別其為金玉則曰貨,別其為器幣則曰 賄,總而言之則曰財。《周官》掌財,固非一職,而斂散出 入之權,太府實主之。故入而受之太「府也,分而頒之 太府也。凡執事者受財用,受於太府也。凡邦之賦用 取具焉」,取於太府也。以太府為府官之長,而司貨賄 出入之權,則利權不分,斂散得宜,而出入得以通知 之矣。向使分掌於諸府而不專總於一司,則出財者 惟以給辦為能,用財者惟以濟事為功,而後之不繼 不恤也,財如何而不虧哉!然「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 其賄于受用之府」,鄭氏謂「受藏若內府,受用若職內」, 「職內」乃司會之屬,非「受用之府」矣。王氏《詳解》以「職內」 為「受藏」,以「職歲」為受用,此二職者,掌出入之數爾,而 謂之「府」,亦非也。劉氏《中義》以「內府掌良貨賄」,知其為 「受藏」,「外府掌共百物」,知其為「受用」,然內府曰「以待邦 之大用」,謂之「受藏」,亦不通。若案其文,玉府掌良貨賄 之藏,受而藏之,宜為「受藏之府。」《內府》掌受貨賄,以待 邦之大用,宜為「受用之府。」然受藏曰貨,受用曰賄,而 二府皆言貨賄,又不然矣。意者太府自有藏用二府, 以受貨賄,太府總之,而內府則兼掌之以待用。歟貨 曰藏者,亦藏之而待用也。太府而下三官,玉府掌王 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皆式貢之餘財所入 焉,此王之內帑也。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 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與四方所獻之物,與婦功 所頒之物入焉,此王之公帑也。外府則專掌邦布入 出,以共百物,以待邦之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此亦 王之公帑也。王之公帑二,「內帑一」,以公用多而私用 少也。玉府掌金玉服佩,《燕齊》之物皆在焉,故一謂之 「王。內府」,待邦大用,而四方使者所受之物則奉之,王 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是其用固在外。何以謂之 內?豈非以貨賄之藏在乎內,而不可以輕用者乎?外 府固待邦小用,而王后、世子衣服則共之,至於歲終 而王后之「服且不會」,是其用又在內,何以謂之外?豈 非以其泉布之流通在乎外,而不可以私用者乎?或 者徒見「外府」、「內府」之名,遂以內府為「內帑」、外府為公 帑,則非矣。三府各所掌,而統之以太府,則三府不得 以行其私;太府雖總其財,而制之以太宰,則太府亦 不得以行其私,是則成周掌財之官然也。若夫財之 出入必有會計,則有《司會》而下五官以主之。司會為 計官之長,「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 鄙官府之治」,則分治不至於曠官。「掌百物財用在書 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會計,則用財不 至於踰法。以參互考日成,則日考之也。以月要考月 成,則月考之也。以歲會考歲成,則歲考之也。既逆其 治而聽其會,又考其會而知其法,考之名亦詳乎?案 宰夫之職,有能足用長財善物者與?凡失財用物辟 名者,宰夫得以乘其出入,詔冢宰而誅賞之。今司會 則以詔王及冢宰而廢置之。宰夫既有以詔而誅賞 之小者,司會又有以詔其廢置之大者,則其致謹於 財可知也。《司書》為司會之貳,掌其版圖,而周知百物 之出入。財幣之餘,則使入于《職幣》。財用之用,則必考 于《司會》。「三歲則大計吏治,而民財、器械之數,田野、六 畜、夫家之數,山林藪澤之數,無不知焉;以逆詔命,以 受稅法,以入要貳,以考邦治」,無不掌焉。《司書》會計之 書,又可謂詳密矣。《職內》則「掌賦入之數,以逆賦用,及 會則以逆職歲之出。職歲則掌歲出之數以待會計, 及會則以贊司會之逆。一出一入,不總之以一職,而 以二官職之,是以出入相考也。職幣一官,乃掌幣餘 之賦者也。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是雖式貢餘財,既會之而有餘,復會之而不妄費也。 不特此爾,司裘何與於會計,而歲終「且會其裘事。」「掌 皮何與於財用,而歲終亦會其財齎?」以二官而繼於 計官之列,則其細事皆會可知矣,此則成周會財之 官然也。然合掌財之官與「會財」之官考之,《太府》為財 官長,僅有下大夫二人;《司會》為會官長,乃有中大夫 二人,下大夫四人。掌財何其卑且寡,會財何其尊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