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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七十萬頃;《皇祐》戶一千九十萬,墾田二百二十五 萬頃;《治平》戶一千二百九十萬,墾田四百三十萬頃。 天下歲入,《皇祐》《治平》皆一億萬以上,歲費亦一億萬 以上。《景德》官一萬餘員,《皇祐》二萬餘員,《治平》二萬四 千員。《皇祐》官數一倍于《景德》《治平》則三倍之矣,其餘 用財之端,皆倍可知也。誠詔有司,按尋載籍,而講求 其故,使凡入官之多門,用財之多端,皆可考而知之, 然後各議其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使其所費皆 如《景德》之數,則所省者蓋半矣。則又以類而推之,天 下之費,有約于舊而浮于今者,有約于今而浮于舊 者。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約者必求 其所以約之由而從之」,如是而力行,以歲入一億萬 以上計之,所省者十之三,則歲有餘財三萬萬;以三 十年之通計之,當有餘財九億萬,可以為十五年之 蓄矣。

臣按:曾鞏此議,以宋真宗、仁宗、英宗三朝校之,以見其財賦出入之數,乞詔有司按尋載籍,講求三朝所以費用其財者,考知其數,即今比舊罷其所可罷,損其所當損,從其約而杜其浮,其議卓然可行,顧人君肯用與否耳。臣嘗因其言而疏以為今日當行之要務。竊惟我朝疆宇比宋為廣,而百年以來無甚鉅費,凡宋所謂郊賚、歲幣、祠祿皆無之。其最費者宗祿、養兵、蔭子耳。然蔭子止于武職,文臣亦無幾焉。臣考《諸司職掌》,「洪武中,人民一千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戶,墾田八百四十九萬六千五百二十三頃,稅糧二千九百四十四萬石。」 戶口之數,校之宋雖略相當,而今日墾田則過之遠矣。所入既多而「所費比之又少,是宜國家儲積數倍于宋焉。請自今為始,乞命有心計臣僚稽考洪武、永樂、宣德、正統以來戶口、墾田及錢糧金銀、絹帛之數,每歲出入,比今孰多孰少,然後即其見在,據其歲之所入,以計其歲之所出,該用幾何,餘積幾何,以定今日出入之數。庶幾曉然知祖宗之故實,府庫之虛實」 ,而不敢輕費焉。臣又觀鞏告其君有曰:「前世于凋敝之時,猶能易貧而為富。今吾以全盛之埶,用財有節,其所省者一,則吾之一也。其所省者二,則吾之二也。前世之所難,吾之所易,不論可知也。」 吁!宋之時入少而出多,其臣猶責其君以為非難,況今日之全盛庶富,非宋可比,在聖君為之,又何難哉?鞏所謂「其浮者必求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約者必求所以約之由而從之」 ,與夫蘇軾所謂「去之甚易而無損,存之甚難而無益」 ,是二人之言,誠人君去穴費足國用之至論要法也。伏惟聖心加察,又何難而不易哉!

以上總論理財之道。臣按:人君為治,莫要于「制國用,而國之所以為用者財也,財生于天,產于地,成于人,所以制其用者君也。君制其用,雖以為國,實以為民,是故君不足則取之民,民不足則取之君,上下通融,交相為用,時斂散,通有無,蓋以一人而制其用,非專用之以奉一人也,是以古之仁君知其為天守財也,為民聚財也。」 凡有所用度,非為天,非為民,決不敢輕有所費。其有所費也,必以為百神之享,必以為萬民之安,不敢毫釐以為己私也。是何也?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君特為民理之耳,非君所得而私有也。苟認以為己物而私用之,不知天生之有限,民力之孔艱,積之百年而不足,散之一日而無餘,日消月耗,一旦馴致于府庫空虛,國計匱乏。求之于官,官無儲峙;求之于民,民無蓋藏。于是之時,凡百謀為皆不遂矣。君位何所恃以為安?國家何所資以為治哉?譬則人之處家焉,凡百居處食用之物,公私營為之事,苟有錢,皆可以致也。惟無錢焉,則一事不可成,一物不可得。當夫平寧之時,尚可借貸以支吾,一旦有水旱盜賊之變,則為溝中瘠矣。家國一理,但有小大耳。然民非一家,吾家雖乏,猶可求之于比鄰。若夫國之乏絕,藏之官者既虛,取之民者又竭,其將求之何所邪?人君當無事之日而興念及此,其尚兢兢焉戒謹,介介焉吝惜,而不輕用天下之財。如此則國計不虧,邦本益固,下之人有家給人足之樂,上之人有安富尊榮之休。凡百所為無不如意,朝廷無不可為之事,海宇無不得所之人矣。《大學》以理財為平天下之要道,臣觀于此而益信。伏惟聖明萬幾之暇,留神《大學》之書,而玩味天絜矩之一言,臣不勝大願。

古今治平略一

《三代國計》

《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 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 者也。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之世,斲木為耜,揉木 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為市,致天下 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貨通。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