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7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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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細碎苛急,甚損國體。于是已議未行者,一切寢之。 後乃詔有司計中都吏祿,歲費緡錢三十二萬,詔以 坊場稅錢給之。于是吏祿之穴濫者,率多革去。然三 省吏猶有人受三奉而不改者,故孫升、傅堯俞皆以 為言。至紹聖、元符,務反元祐之政,下至六曹吏,亦詔 皆給見緡,如元豐之制。先是,既罷導洛堆垛等局,又 罷熙河蘭會經制財用司,減市易欠負及積欠租輸、 選官體量茶鹽之法。而使者之刻剝害民如吳居厚、 呂孝廉、王子京、李琮,內臣之生事斂怨如李憲、宋用 臣等,皆相繼正其罪。既而稍復講修財利,李清臣因 白帝:「今中外錢穀艱窘,戶部給百官奉,常無數月之 備。」章惇遂以財用匱乏,專指為司馬光、呂公著、呂大 防、蘇轍諸人之罪。左司諫翟思亦奏疏詆元祐以理 財為諱,利入名額,類多廢罷,督責之法,不加于在職 之臣;財利既多散失,且借貸百出,而熙、豐餘積,用之 幾盡。方今內外財用,「月計歲會,所入不足給所出。願 下諸路,會元祐以前所儲金穀及異時歲入經數名 額,著為成式。」建中靖國元年,帝初即位,思節冗費,中 都吏重復增給及泛濫員額,並詔裁損。後苑嘗計增 修殿宇,計用金箔五十六萬七千,帝曰:「用金為箔,以 飾土木,一壞不可復收,甚無謂也。」令內侍省罰請者。 及蔡京為相,增修財利之政,務以侈靡惑人主,動以 《周官》「惟王不會」為說,每及前朝惜財省費者,必以為 陋。至於土木營造,率欲度前規而侈後觀。自元豐改 官制,在京官司供給之數,皆併為職錢,視嘉祐、治平 時賦祿優矣。京更增供給食料等錢,於是宰執皆然。 京既罷相,帝惡其變亂法度,將盡更革,命戶部侍郎 許幾裁損浮費及百官濫祿,悉循元豐之舊。宰執亦 聽辭所增奉。京不便,與其黨倡言減奉,非治世事。司 馬光請聽宰臣辭南郊給賜,神宗卒不允。益增選人 及庶人在官者之奉。帝以繼述為事,當奉承神宗之 故,由是官吏奉給並仍舊,而宰執亦增如故。於時天 下久平,吏員冗溢,節度使至八十餘員,留後、觀察下 及遙郡刺史多至數千員,學士、待制中外百五十員。 京又專用「豐亨豫大」之說諛帝意,始廣茶利,歲以一 百萬緡進御,以京城所主之。其後又有應奉司、御前 生活所、營繕所、蘇杭造作局、御前人船所具,以奇侈 蕩上意。而東南歲運花石綱,一石之費,民間至用三 十萬緡,姦吏旁緣,牟取無藝,民不勝弊,用度日繁。左 藏庫異時月費緡錢三十六萬,至是衍為一百二十 萬。又三省、密院吏員猥雜,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 十餘奉,故當時議者有「奉秩幾於執政」之言。又增置 兼局《禮制》《明堂詳定》《國朝會要》《九域圖志》、一司剌令 之類,職秩繁委,廩給無度。侍御史黃葆光論其弊,帝 善之而未行。俄而詔云:「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 損之計。」自是罕敢言者。然吏祿泛冒已極,蔡京又動 以筆帖於榷貨務支賞給,有一紙至萬緡者。京所侵 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自崇寧以來,言利之臣殆析 秋毫,沿汴州縣刱增鎮柵,以牟稅利。官賣石炭增二 十餘場,而天下市易務炭皆官自賣,名品瑣碎,則有 四腳鋪床、榨磨、水磨、廟圖、淘沙金等錢,不得而盡記 也。宣和以後,王黼專主應奉,掊剝橫賦,以羨為功。嶺 南、川蜀農民陂罰錢,罷學制,學事司贍學錢,皆歸應 奉司。所入雖多,國用日匱。六年,尚書左丞宇文粹中 言:「近歲南伐蠻獠,北贍幽燕,關陝綿茂,邊事日起。山 東、河北寇盜竊發,賦斂歲入有限,支梧繁夥,一切取 足于民。陝西上戶多棄產而居京師,河東富人多棄 產而入川蜀,河北衣被天下,而蠶織皆廢;山東頻遭 大水而耕稼失時。他路取辦目前,不務存恤。穀麥未 登,已先俵糴;歲賦已納,復理欠負,託應奉而買珍異 奇寶,欠民積者,一路至數十萬計。假上供而織文繡 錦綺、役工女者,一郡至百餘人。陛下勤恤民隱,詔令 數下,悉為虛文,民不聊生,不惟寇盜繁滋,竊恐災異 數起。祖宗之時,國計所仰,皆有實數,有額上供四百 萬,無額上供二百萬,京師商稅、店宅務、抵當所、諸處 雜收錢一百餘萬,三司以七百萬之入,供一年之費, 而儲其餘以待不測之用。又有解池鹽鈔,晉礬舶遺 利,內贍京師,外實邊鄙,間遇水旱,隨以賑濟,蓋量入 為出,沛然有餘。近年諸局務應奉等司截撥上供,而 繁富路分一歲所入,亦不敷額。然創置書局者比職 事官之數為多,檢計修造者比實用之物增倍,其他 妄耗百出,不可勝數。若非痛行裁減,慮智者無以善 其後。」久之,乃詔蔡攸等就尚書省置講議財利司,除 茶法已有定制,餘並講究條上。攸請「內侍職掌,事干 宮禁,應裁省者,委童貫取旨。」時貫以廣陽郡王領右 府故也。於是不急之務、無名之費,悉議裁省。帝亦自 罷諸路應奉官吏,省六尚歲貢。蓋自蔡京以制作自 任,奢費紛起,貂璫承受,不復關白所司。而是時天下 財用,「歲入有御前錢物、朝廷錢物、戶部錢物」,其措置 裒斂,索取支用,各不相知。天下財賦,多為禁中私財, 上溢下漏,而民重困。雖言者「請令戶部周知大數,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