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7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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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宮掖,常十萬人。所有供須,皆仰州縣。租賦之外,一 切徵斂,趣以周備,不顧元元,吏因割剝,盜其太半。遐 方珍膳,必供庖廚;翔禽毛羽,用為玩飾,買以供官,千 倍其價。人」愁不堪,離棄屋宇。長吏扣扉而達曙,猛犬 迎吠而終夕。自燕、趙跨於齊、韓,江淮入於襄鄧,東周 洛邑之地,西秦隴山之右,僭偽交侵,盜賊充斥,宮觀 鞠為茂草,鄉亭絕其煙火,人相啖食,十而四五。關中 癘疫,炎旱傷稼。代王開永豐之粟,以振饑人。去倉數 百里,老幼雲集,吏在貪殘,官無攸次,咸資鏹貨,「動移 旬月,頓臥墟野,欲返不能,死人如積,不可勝計。」雖復 皇王撫運,天祿有終,而隋氏之亡,亦由於此。馬遷為 《平準書》,班固述《食貨志》,上下數千載,損益粗舉,自此 史官,曾無概見。夫厥初生人,食貨為本,聖王割廬井 以業之,通貨財以富之。富而教之,仁義以之興;貧而 為盜,刑罰不能止。故為《食貨志》,用編前書之末云。

《食貨志序》
唐·書

古之善治其國而愛養斯民者,必立經常簡易之法, 使上愛物以養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 困。故「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產而取以給公上, 量其入而出之以為用度之數。」是三者常相須以濟 而不可失,失其一則不能守其二。及暴君庸主,縱其 佚欲,而苟且之吏從之,變制合時,以取寵於其上。故 用於上者無節,而取於下者無限,民竭其力而不能 供,由是上愈不足而下愈困,則財利之說興,而聚斂 之臣用。《記》曰:「寧畜盜臣。」盜臣誠可惡,然一人之害爾。 聚斂之臣用,則經常之法壞,而下不勝其弊焉。唐之 始時,授人以口,分世業田,而取之以租庸調之法,其 用之也有節。蓋其畜兵以府衛之制,「故兵雖多而無 所損;設官有常員之數,故官不濫而易祿。」雖不及三 代之盛時,然亦可以為經常之法也。及其弊也,兵穴 官濫,為之大蠹。自天寶以來,大盜屢起,方鎮數叛,兵 革之興,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數不能節矣。加以驕君 昏主,姦吏邪臣,取濟一時,屢更其制,而經常之法蕩 然盡矣。由是財利之說興,聚斂之臣進。蓋口分世業 之田,壞而為兼并,租庸調之法,壞而為兩稅,至於鹽 鐵、轉運、屯田、和糴、鑄錢、括苗、榷利、借商進奉獻助,無 所不為矣。蓋愈煩而愈弊,以至於亡焉。

《食貨論》
柳芳

論曰:昔開元初,宇文融首以稅客戶籍外、剩田、戶口、 色役之策,行於天下;其後天寶間,韋堅又以穿廣運 潭興漕之利,楊慎矜、王鉷、楊國忠等議財貨之政。君 子曰:「融等之敗也,豈不哀哉!《詩》云:『人之多僻,無自立 辟』。融等之謂也。」初,元宗以雄武之才,再開唐統,賢臣 左右,威至在己,姚崇、宋璟、蘇頲等皆以骨鯁大臣,鎮 以清靜,朝有著定,下無覬覦。四裔來寇,驅之而已;百 姓富饒,稅之而已;繼以張嘉貞、張說,守而勿失。自後 賦役頓重,豪猾兼并,強者以才力相君,弱者以侵漁 失業,人逃役者多浮寄於閭里,縣收其名而已。以元 宗之才業為中興君,奸臣一說,利動明主,堅等窺其 餘烈,不顧萬死者,貪爵祿也。蓋國之利器,不可以示 人。

《均財禁兼策》

問:天地之利有限也,人之欲無窮也。以有限奉無窮, 則必地財耗於僭奢,人力屈於嗜慾,故不足者為奸 為盜,有餘者為驕為淫。今欲使食力相充,財欲相稱, 貴賤別而禮讓作,貧富均而廉恥行,作為何方可至 於此?

《對》
白居易

臣聞「天有時,地有利,人有欲,能以三者與天下共者, 仁也,聖也。」仁聖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夫制度者,先王 之所以下均地財,中立人極,上法天道者也。且天之 生萬物也,長之以風雨,成之以寒燠;聖人之牧萬人 也,活之以衣食,濟之以器用。若風雨淫,寒燠甚,則反 傷乎物之生焉;若衣食奢,器用費,則反傷乎人之生 焉。故天作四時八節,所以時寒燠,節風雨,不使之過 差為沴也。聖人制五等十倫,所以制衣食,等器用,不 使之踰越為害也。此所謂「法天而立極」者也。然則地 之生財者有常力,人之用財者有常數,若羨於上則 耗於下也,有餘於此則不足於彼也。是以地力人財, 皆待制度而均也;尊卑貴賤,皆待制度而別也。大凡 爵祿之外,其田宅棟宇、車馬、僕御、器服、飲食之制,暨 乎賓姻祠葬之度,自上而下,皆有其數焉。若不節之 以數,用之有倫,則必地力屈於僭奢,人財消於嗜慾, 而貧困凍餒、奸邪盜賊盡生於此矣。聖王知其然,故 天下奢則示之以儉,天下儉則示之以禮,俾乎貴賤 區別,貧富適宜,上下「無羨耗之差,財力無消屈之弊, 而富安溫飽、廉恥、禮讓盡生於此矣。」然則制度者,出 於君而加於臣,行於人而化於天下也。是以君人者, 莫不唯慾是防,唯度是守。守之不固,則外物攻之。故 居處不守其度,則峻宇崇臺攻之;飲食不守其度,則 殊滋異味攻之;衣服不守其度,則奇文詭製次之;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