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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論下》
前人

或問:「西漢自計相主計之罷,司農、少府分受天下之 財,倉曹又分司農、少府之財,利權散主,漫不可攷,疑 其為防甚疏矣,而當時之財物反以充羨。東漢自光 武歸鹽鐵之利於郡國,併水衡之利於少府,出少府 之陂澤於司農,司農以四時受郡國錢穀之數,四方 調度,一切關請。又有尚書以參互鉤攷之,利源始澄」, 不相淆亂,疑其為防甚密矣,而當時財物反以耗散 而不足,何也?曰:「東都之不足,固其法之所宜有也,宮 中用度,一切付之有司,豈後世之所能堪?尚書少府 之屬耳,焉有其官長理財而其官屬能攷之者?前二 論已詳之矣,此不必復論,乃若西漢之所謂充羨,亦 不過一時取天下之財而聚之公上」耳。非有會計之 法,以通融上下之有無,以均節財用之出入,而至於 有餘也。《食貨志》言:「武帝之初,承文景之後,都鄙廩庾 皆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 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腐敗而不可食。財 物之浩穰,漢之富庶,於是為極矣。然建元三年,平原 河溢,民已相食,何但若此廩廩也?」六十餘年之富庶, 曾未三年,遽不足以支一朝之變乎?蓋自賈誼、晁錯 勸文帝以蓄積均之。為蓄積也,誼則欲公私之兼足, 而錯則專剝民以厚君。今年入粟於邊郡,明年入粟 於內郡,郡縣之倉庾皆盈矣。而民則無顆粒之餘,平 居無事,猶以自支而不見其缺。一旦旱乾水溢,變起 倉卒,「民則何以支此」帝也哆然徒見其上之有餘,而 不知其下之不足。外則窮兵黷武,內則窮奢極侈,公 卿大臣曾無一人焉執均節之法以限制其方張之 意,至是則公私俱困矣。竭四海之財,不足以贍一人 之欲,財力既屈,急征橫斂,生民復被其毒,蕭然殆無 以異於水旱之時也。嗟夫!舉天下之財而藏於國,其 斂之既無度;舉國家所有之財而奉一人,其用之又 無節,而其極也又不免暴征於民,以寬其目前之計。 若是而猶曰「西漢之財物充羨」,吾亦不知其以何者 為充羨也。況又有所謂鹵莽蔽匿之失,乾沒滲漏之 弊,千姦萬欺之轉移攘竊乎?取之無度,用之無節,而 會計之尤為無法。蓋嘗觀之,中尉脫卒,動數萬人,王 溫舒樂安隱田幾四百頃。康衡關東流民無名者四 十萬。石慶少府陂澤,多為貴戚冐墾。石顯版籍甚不 明,而「口筭田租所入甚無定數也。近稅武關以給守 卒,遠田車師以給過使。」上武紀下西域「公車索米」於 長安。東方朔掖庭出私錢以養宗室。丙吉郎官出私 錢以市財用。楊惲劑券甚不明,而廩祿所給,甚無定 所也。「會稽計籍,三年不上」,嚴助內史假貨殖,多不入。 倪寬東郡官錢放散至千餘萬。韓延壽乘傳而行郡 國,矯賦至六百萬。賈誼課最甚不嚴,而州縣所供甚 鹵莽而無定期也。乘輿賜竭,取給大農食貨。大農錢 盡,續以少府賈捐之平陵工作,取諸《水衡》。宣紀私用 經費甚不常,而緩急所移用甚紊亂而無定制也。以 至無額雜賦羨租之積,尤為泛然無統。如贖罪之錢 儲於北軍,江充無名之錢,儲於郡內。張安世卒吏之 錢,寄於州郡。東海「廩犧之錢」,寄於馮翊。韓延壽軍市 之租,委於邊吏。馮唐則其渙散尚有未易究者。執掌 之官吏,出入之司猶存,不聞有奉公廉平者。糴邊穀 百萬,而虛數至六十萬斛。趙充國僦民牛車,而增價 至三十萬。田延年甚者或私僦賓客,而入多逋負。鄭 當時則其轉移侵藉,尚有未易悉數者。蓋自漢家無 計相之官,公卿大臣無有能知錢穀之數,是以人主 肆其侈於上,人臣肆其欺於下,而民獨被其害於中, 以至於若此時也。周家之所謂「充羨」,宜不如此。夫以 漢去周之近,使其參酌《周制》,有書契版圖如《司書》,則 口筭田租何至於無定數?有頒財受財如《太府》,則劑 券廩給何至於無定所?有九貢、九賦、九功之令,財用 有日成、月成、歲成之攷,出入,則課最期會何至於無 定期?有玉府、外府,則經費私用必不至於紊雜;有職 內、職幣,則羨租雜賦必不至於渙散。總而言之,有會 計之權,如司會之重,則凡百官吏又將不敢以容其 姦欺。柰何聚天下之財於公,而聽君臣上「下之各自 行其私乎?恣人以財而人無不貪,猶飲人以酒而人 無不狂也,與人以利而人無不取,猶飼馬以芻粟而 馬無不食也。」周公創法肯若是其疏乎?周家會計之 法所以為盡善者,蓋不獨攷其國之財,亦將以併考 天下之財也。以《司書》觀之,所謂「知民之財」者,則諸府 所受之貢賦必欲知其欠餘也;所謂「知器械之數」者, 則執事官吏所用之器械必欲知其存亡也。至於知 田野夫家六畜之數,則井田夫家有多而有寡,牧野 畜產有蕃而有耗,無不考之。知山林川澤之數,則山 林之材木有童而有殖,川澤之蒲葦魚鱉有盛而有 衰,無不攷之。若其有餘,則輸官之數必不容其虧,若 其不足,則「輸官之數必不取其盈。」蓋上下相通,有無 相濟,合天下為一體而為之,不若漢之判然不相關 也。論財物之充羨,其本末源流,要必如是而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