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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姦劫弒臣篇》:「力田、疾作,皆欲行貨財事。」《富貴 六反》篇:「夫當家之愛子,財貨足用。財貨足用則輕用, 輕用則侈泰,親愛之則不忍,不忍則驕恣,侈泰則家 貧,驕恣則行暴。此則財用足,而愛厚輕利之患也。」 《越絕書計倪內經》:「甲貨之戶,曰粢為上物,賈七十。乙 貨之戶,曰黍為中物,石六十。丙貨之戶,曰赤豆為下 物,石五十。丁貨之戶,曰稻粟,令為上種,石四十。戍貨 之戶,曰麥為中物,石三十。己貨之戶,曰大豆為下物, 石二十。庚貨之戶,曰穬比蔬食,故無賈。辛貨之戶,曰 果比蔬食,無賈,壬癸無貨。」

《丸經制財章》「富不出微財,貧不出重貨。富出微財則 恥,貧出重貨則竭。」

《素書遵義章》,貨賂公行者昧。

賈誼《新書銅布》篇:「挾銅之積,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 收奇羨,則官必富而末民困矣。」

《孔叢子抗志》篇:「子思曰:『厚於財物,必薄於德,自然之 道也』。」

《焦氏易林并卦》:「日中為市,各抱所有,交易貨貲。含珠 懷寶,心悅歡喜。」

《淮南子主術訓》:「人主租斂於民也,必先計歲而收,量 民積聚,知饑饉有餘不足之數,然後取車輿衣食,供 養其欲。」

《白虎通禮樂》篇:「王者所以日食者何?明有四方之物, 食四時之功也。四方不平,四時不順,有徹樂之法焉。」 《論衡禍虛》篇:「惰窳之人,不力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 饑饉,腹餓不飽。」

《問孔》篇:「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何謂 不受命乎?」說曰:「受當富之命,自以術知數,億中,時也。」 《潛夫論務本》篇:「君子曰:『財賄不多,衣食不贍,非君子 之憂也』。」

《抱朴子·內篇論僊》:「夫求長生,修至道,訣在於志,不在 於富貴也。苟非其人,則高位厚貨,乃所以為重累耳。」 《顏氏家訓交際》篇:「夫與富貴交者,上有稱譽之用,下 有貨財之益。」

《唐國史補》:「凡貨賄之物,侈于用者,不可勝紀。絲布為 衣,麻布為囊,氈帽為蓋,革皮為帶,內丘白」「甌端溪 紫石硯」,天下無貴賤通用之。

世範《治家》篇:「人之經營財利,偶獲厚息,以致富盛者, 必其命運亨通,造物者陰賜致此。其間有見他人獲 息之多,致富之速,則欲以人事強奪天理,如販米而 加以水,賣鹽而雜以灰,賣漆而和以油,賣藥而易以 他物。如此等類,不勝其多。目下多得贏餘,其心便自 欣然,而不知造物者隨即以他事取去,終於貧乏。況」 又因假壞物,以虧本者多矣。所謂「人不勝天」,大抵轉 販經營,須是先存心地。凡物貨必真,又須敬惜。如欲 以此奉神明,又須不敢貪求厚利,任天理如何,雖目 下所得之薄,必無後患。至於買撲坊場之人,尤當知 此。造酒必極醇厚精潔,則私酤之家自然難售。其間 或有私醞,必審止絕之術,不可挾此打破人家。朝夕 存念,止欲趁辦官課,養育孥累,不可妄求厚積,及計 會司案,拖賴官錢。若命運亨通,則自能富厚,不然亦 不致破蕩。請一應開坊之人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