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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六年秋七月癸卯,詔天下勿稅農器。九月 丁酉,出玉宸殿種占城稻示百官。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按《食貨志》。「六年。免諸路農 器之稅。又種占城稻於玉宸殿。帝與近臣同觀畢 刈。又遣內侍持於朝堂示百官。稻比中國者穗長而 無芒。粒差小。不擇地而生。」

按,《文獻通考》:「六年,知濱州呂夷簡請免稅河北農器, 諸路農器悉免輸算。」

按《玉海》,六年八月辛未,瑞聖園觀稼宴,從臣作《郊外 觀稼》七言詩,近臣皆和。 又按《玉海》,六年九月丁酉, 內出玉宸殿所種占城稻,示輔臣曰:「比中國稻長而 無芒粒老。」上曰:「此稻耐旱,不擇地,頗省民力,可諭諸 道廣種植之。」

大中祥符八年,以牛疫免牛稅,幸瑞聖園觀稼,詔貸 貧民麥種。

按《宋史真宗本紀》,八年「七月丙辰,以諸州牛疫,免牛 稅一年。丙子,幸瑞聖園觀稼。八月戊戌,詔京兆、河中 府、陝同華虢等州貸貧民麥種」按《食貨志》:「諸州牛 疫,詔民買賣耕牛勿算。繼令群牧司選醫牛古方,頒 之天下。」

大中祥符九年,幸城南觀刈麥。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玉海》,九年五月乙巳,幸 城南觀刈麥,作七言詩,從臣皆和。

天禧元年諭京城禁圍草城許民耕牧免牛稅諸路災沴不上聞者重其罪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八月「丙子,詔京城禁圍 草地聽民耕牧。戊寅,免牛稅一年。冬十月壬申,諭諸 州非時災沴不以聞者論罪。十一月乙卯,幸太一宮。 大雪。帝謂宰相曰:雪固豐稔之兆,第民力未充,慮失 播種。卿等其務振勸,毋遺地利」按《食貨志》:天禧初, 詔諸路自今候登熟方奏豐稔。或已奏豐稔而非時 災「沴者,即須上聞,違者重寘其罪。」先是,民訴水旱者, 夏以四月,秋以七月,荊湖、淮南、江浙、川陝、廣南水田 不得過期,過期者吏勿受。令佐受訴,即分行檢視,白 州遣官覆檢,三司定分數蠲稅,亦有朝旨特增免數 及應輸者,許其倚格。京畿則特遣官覆檢,太祖時,亦 或遣官往外州檢視,不為常制,傷甚有免覆檢者。至 是,又以覆檢煩擾,止遣官就田所閱視,即定蠲數。時 久罷畋遊,令開封府諭民,「京城四面禁圍草城,許其 耕牧。」

天禧二年冬十月庚子,御玉宸殿,召近臣觀刈占城 稻,遂宴安福殿。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天禧三年,詔恤孝弟力田,幸瑞聖園觀稼。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三年詔民有孝 弟力田、儲蓄歲計者,長吏倍存恤之。」

按:《玉海》,「三年八月六日庚寅,又幸瑞聖圍觀稼,作七 言詩,近臣皆和。」

天禧四年,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為勸農使,親民之 官,以勸農績為殿最。頒務農之書及祈禳祕法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九月己酉,分遣近臣張知白、 晁迥、樂黃目等,各舉常參官、諸路轉運及勸農使。 按《食貨志》:初,朝議置勸農之名,然無職局。四年,始詔 諸路提點刑獄朝臣為勸農使,使臣為副使。所至取 民籍,視其差等,不如式者懲革之。勸恤農民,以時耕 墾,招集逃散,檢括陷稅,凡農田事悉領焉。置局案,鑄 印給之。凡奏舉親民之官,悉令條析勸農之績,以為 殿最黜陟。

按《玉海》,四年正月丙子,「詔提刑為勸農使副,賜農田 敕。」又按《玉海》,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利州轉運李昉 請頒行《四時纂要》《齊民要術》二書,詔館閣校勘鏤本 摹賜。又出繪龍封鵝、祈禳祕法,令長吏遵行,勸農之 道備矣。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詔民蓋藏無妄費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自景德以來,四 方無事,百姓康樂,戶口蕃庶,田野日闢。仁宗繼之,益 務約己愛人。即位之初,下詔曰:「今宿麥既登,秋種向 茂,其令州縣諭民,務謹蓋藏,無或妄費。」

仁宗天聖二年九月辛卯祠太一宮賜道左耕者茶帛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天聖二年九月辛卯,幸太一宮,還,幸奉先資 福院,上駐輦觀耕者,遣中使慰勞,賜以茶綵。」

天聖三年,觀刈麥,賚織婦復觀刈禾。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夏五月癸巳,幸御莊觀刈麥, 聞民舍機杼聲,賜織婦茶帛。」

按《玉海》,「三年八月丙寅,幸瑞聖園觀稼亭,觀刈穀,遂 宴從臣。」

天聖四年二月甲申,罷勸農司。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四年,中書言,「諸路提轉皆別置勸農司,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