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8 (1700-1725).djvu/36

此页尚未校对

充行伍。庚申,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戶居於奉聖、雲 州者,與民均供徭役。三月壬辰,詔駙馬亦都護括流 散畏吾而戶。」

大德元年十二月壬申徙乃顏民戶於內地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蠲儒戶差役出伯,乞拘屯田 逋戶隸所部,勿從。罪各部避役冒匿之人。禁止冒占 編氓,招誘流移人戶。又敕僧戶從軍輸稅。

按《元史武宗本紀》:十一年五月甲申,皇帝即位於上 都,蠲儒戶差役。秋七月癸亥朔,諸王出伯言,「瓜州、沙 州屯田逋戶漸成丁者,乞拘隸所部。中書省臣言,瓜 州雖諸王分地,其民役於驛傳。出伯言宜勿從。」辛卯, 詔:唐兀禿魯花戶籍已定,其入諸王、駙馬各部避役 之人及冒匿者,皆有罪。十一月乙亥,中書省臣言,「大 都路供億浩繁,概於屬郡取之,其軍站、鷹坊、控鶴等 戶,恃其雜徭,無與冒占編氓。請降璽書,依祖宗舊制, 悉令均當。或輒奏請者,亦宜禁止。」制可。十二月庚申, 招誘流移人戶。

按《續文獻通考》:「十一年,敕河西僧戶,準先朝定制,從 軍輸稅,一與民同。」

武宗至大元年罷括諸王散失人戶又給北來貧民戶鈔帛罷其廩給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三月庚申朔,中書省臣 言,「鄃王拙忽難人戶散失,詔有司括索。臣等議,昔阿 只吉括索所失人戶,成宗慮其為例,不許。今若括索, 未免擾民,且諸王必多援例。乞寢其事。」從之。又莊聖 皇后及諸王忽禿禿人戶散入他郡,阿都赤脫歡降 璽書,俾括索。陝西行省及真定等路言:「百姓均在國 家版籍,今所遣使,輒奪軍驛、編民等戶,非宜。」中書省 臣以聞,帝曰:「彼奏誤也,卿等速追以還。」乙丑,以北來 貧民八十六萬八千戶仰食於官,非久計,給鈔百五 十萬錠,幣帛準鈔五十萬錠,命太師月赤察兒、太傅 哈剌哈孫分給之,罷其廩給。

仁宗皇慶元年三月戊戌敕諸王脫脫所招戶其未籍者俾隸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二年五月戊申朔貴赤張小廝等招戶六千勒還民籍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七年春正月,仁宗崩。二月,英宗詔「籍江南冒為 白雲僧者為民。」

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英宗本紀》云云。

英宗至治二年括僧有妻者為民收養蒙古子女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十一月己亥,括江南僧 有妻者為民。」

按:《續文獻通考》:「至治二年,置營於永平,收養蒙古子 女,遣使諭四方,匿者罪之。」

文宗至順元年戶部上錢糧戶數

按《元史文宗本紀》不載 按《地理志》,「路一百八十五, 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千 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順元年戶部錢糧「戶數一千三 百四十萬六百九十九。」

中書省,為路二十九,州八,屬府三,屬州九十一,屬縣 三百四十六。

大都路總管府,領院二、縣六、州十。州領縣十六,戶一 十四萬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萬一千三百五十。 上都路,領院一、縣一、府一、州四。州領縣三,府領縣三、 州二。州領縣六,戶四萬一千六十二,口一十一萬八 千一百九十一。

興和路,領縣四、州一,戶八千九百七十三,口三萬九 千四百九十五。

永平路,領司一、縣四、州一。州領縣二,戶一萬三千五 百一十九,口三萬五千三百。

保定路,領司一、縣八、州七。州領縣十一,戶七萬五千 一百八十二,口一十三萬九百四十。

真定路,領司一、縣九、府一、州五。府領縣三。州領縣十 八,戶一十三萬四千九百八十六,口二十四萬六百 七十。

順德路,領司一,縣九,戶三萬五百一,口一十二萬四 千四百六十五。

廣平路,領司一、縣五、州二。州領縣六,戶四萬一千四 百四十六,口六萬九千八十二。

彰德路,領司一、縣三、州一,戶三萬五千二百四十六, 口八萬八千二百六。

大名路,領司一、縣五、州三。州領縣六,戶六萬八千六 百三十九,口一十六萬三百六十九。

懷慶路,領司一、縣三、州一。州領縣三,戶三萬四千九 百九十三,口一十七萬九百二十六。

衛輝路,領司一、縣四、州二,戶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九, 口一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七。

河間路,領司一、縣六、州六。州領縣十七,戶七萬九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