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8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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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割,務不失原額。排年里長仍照《黃冊》內原定人戶 應當。設有消乏,許於一百戶內選丁糧「近上者補充, 圖內有事故戶絕者,于畸零內補輳。如無畸零,方許 於鄰圖人戶內撥補。其上、中、下三等人戶,亦照原定 編排,不許更改。果有消乏事故,有司驗其丁產,從公 定奪。仍于各文冊前面,本縣照依式樣,類總填圖。所 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團局造冊,科斂害民,或將各 處寫到如式無差文冊」,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許老 人指實,連冊綁縳。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處斬。若 頑民贓誣排陷者,抵罪。若官吏里甲通同人戶隱瞞 作弊,及「將原報在官田地,不行明白,推收過割,一概 影射減除糧額者,一體處死。隱瞞人戶,家長處死。人 口遷發化外。」

凡編排里長,務不出本都。且如一都有六百戶,將五 百五十戶編為五里,剩下五十戶分派本都,附各里 長名下帶管當差,不許將別都人口補輳。其畸零人 戶,許將年老殘疾并幼小十歲以下及寡婦、外郡寄 莊人戶編排,若十歲以上者,編入正管。且如編在先 次十歲者今已該二十歲,其十歲以上者,各將年分 遠近編排候長,一體充當甲首。其有全種官田人戶, 亦編入圖內輪當

凡冊式內定到田地山塘房屋車船各項款目。所在 官司有者依式開寫無者不許虛開。若類縣總都總 「收除」項下止許開寫人丁事產總數。不必備開花戶。 其州縣將各里文冊類總填圖完備。仍依定式將各 里人丁事產攢造一處另造《類冊》一本于內分豁各 鄉都人丁事產總數。正官首領官吏躬親磨筭查對 「相同,於各里并本州縣總冊後,書名畫字用印,解赴 本府。其提調正官、首領官吏,于各州縣造到文冊,躬 親檢閱磨筭相同。本府依定式另造《總冊》一本於內, 分豁各州縣人丁事產總數,并州縣造到各項冊後, 一體開寫年月,書名畫字用印。」直隸府州,本府委官 一員率各州縣提調造冊官吏親齎其布政司所轄 府州,仍申解布政司。本司官吏躬親檢閱,磨筭相同。 依式類造《總冊》一本於內分豁各府州人丁事產總 數。於各府州造到總冊後,填寫年月、書名畫字用印。 委官一員率各府州縣官吏親齎,俱限年終進呈。 凡庵觀寺院已給度牒,僧道如有田糧者,編入《黃冊》, 與里甲納糧當差。於戶下開寫一戶某寺院庵觀某 僧某道,當幾年、里長甲首。無田糧者編入「帶管。」「畸零」 下作數。

凡黃冊字樣、皆細書大小行款高低、照坐去式樣面 上。鄉都保分等項、照式刊印。不許用紙浮貼。其各州 縣、每里造冊二本。進呈冊、用黃紙面。布政司府州縣 冊、用青紙面

凡免造地方。洪武二十四年奏准、「凡雲南各府攢造 黃冊、除流官、及土官馴熟府分、依式攢造外。其土官 用事邊遠頑野之處、里甲不拘定式、聽從實編造」貴 州宣慰司不造。播州宣慰司附近、通漢語者編造。其 餘夷民不造

又按《會典》二十四年,令寄莊人戶,除里甲原籍排定 應役,其雜泛差役皆隨田糧應當。 又令在外布政 司、按察司及府州縣官,俱給官錢買馬,市民輪流看 養。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四年,令各處布政司及直隸府 州縣并各土官衙門所造黃冊,俱送戶部轉送後湖 收架。委監察御史二員,戶科給事中一員,戶部主事 四員,監生一千二百名,以舊冊比對清查,如有戶口 田糧埋沒差錯等項,造冊徑奏取旨。」

洪武二十六年造冊總計戶口。又定攢造黃冊之法。 按「《明會典》二十六年造冊戶口數目:人戶總計一千 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戶;人口總計六千五十四 萬五千八百一十二口。」

浙江布政司人戶二百一十三萬八千二百二十五 戶,人口一千四十八萬七千五百六十七口。

江西布政司「人戶一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 戶,人口八百九十八萬三千四百八十一口。」

湖廣布政司「《人戶》七十七萬五千八百五十一戶,人 口四百七十萬二千六百六十口。」

福建布政司:「人戶」八十一萬五千五百二十七戶,人 口三百九十一萬六千八百六口。

北平布政司人戶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九十二戶,人 口一百九十二萬六千五百九十五口。

山東布政司「人戶」七十五萬三千八百九十四戶,人 口五百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六口。

山西布政司「人戶」五十九萬五千四百四十四戶,人 口四百七萬二千一百二十七口。

河南布政司人戶三十一萬五千六百一十七戶,人 口一百九十一萬二千五百四十二口。

陜西布政司人戶二十九萬四千五百二十六戶,人 口二百三十一萬六千五百六十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