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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赦天下。籍田職司,優沾普賚,百姓乏糧種,隨宜 貸給。三月甲申,皇后親桑於西郊。」

按《隋書禮儀志》:「宋大明四年,始於臺城西白石里為 西蠶,設兆域,置大殿七間,又立蠶觀,自是有其禮。 大明七年,詔勤勸課貸麥種。」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七年九月乙卯詔曰:『近炎精亢 序,苗稼多傷。今二麥未晚,甘澤頻降,可下東境郡,勤 課墾殖,尤弊之家,量貸麥種』。」

明帝泰始三年春正月庚子以農役將興太官停宰牛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泰始五年春正月癸亥,車駕躬耕籍田。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後廢帝元徽四年春正月己亥車駕躬耕籍田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云云。

南齊

武帝永明三年詔守宰勸課農桑有司奏用丁亥祀先農耕籍田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三年正月辛卯,詔守宰親 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嚴課農桑。相土揆時,必窮 地利。若耕蠶殊眾,足厲浮墮者,所在即便列奏。其違 方驕矜,佚事妨農,亦以名聞。將明賞罰,以勸勤怠。校 覈殿最,歲竟考課,以申黜陟。」 按《禮志》,「永明三年,有 司奏來年正月二十五日丁亥,可祀先農。即日輿駕 親」耕。宋元嘉、大明以來,並用立春後亥日。尚書令王 儉以為亥日籍田,經記無文,通下詳議。兼太學博士 劉蔓議:「《禮》,孟春之月,立春迎春。又於是月以元日祈 穀,又擇元辰躬耕帝籍。」盧植說「『《禮通》辰日日,甲至癸 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陽也,故以日;籍田,陰也,故以辰。 陰禮卑後,必居其末。亥者,辰之末,故《記》稱元辰,法曰 吉亥』。又据五行之說,木生於亥,以亥日祭先農,又其 義也。」太常丞何諲之議:「鄭《注》云:『元辰蓋郊後吉亥也。 亥,水辰也。凡在墾稼,咸存灑潤。《五行說》:十二辰為六 合,寅與亥合,建寅月東耕,取月建與日辰合也』。」國子 助教桑惠度議:「尋鄭元以亥為吉辰者,陽生於子,元 起於亥,取陽之元以為生物。亥又為水,十月所建,百 穀賴茲沾潤畢熟也。」助教周山文議盧植云:「元,善也。 郊天,陽也,故以日。籍田,陰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 解》元辰云:「日,幹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 用辰。」助教何佟之議《少牢饋食禮》云:「『孝孫其來日丁 亥,用薦歲事於皇祖伯某』。注云:『丁未必亥也,直舉一 日以言』」之耳。禘太廟禮日用丁亥,若不丁亥,則用己 亥。辛亥苟有亥可也。鄭又云:「必用丁巳者,取其令名, 自丁寧,自變改,皆為謹敬如此。丁亥自是祭祀之日, 不專施於先農。漢文用此日耕籍祀先農,故後王相 承用之,非有別義。」殿中郎顧暠之議:「鄭元稱先郊後 吉辰,而不說必亥之由。盧植明子亥為辰,亦」無常辰 之證。漢世躬籍肇發,漢文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籍 田。」斯乃草創之令,未睹親載之吉也。昭帝癸亥耕於 鉤盾弄田,明帝癸亥耕下邳,章帝乙亥耕定陶,又辛 丑耕懷。魏之烈祖,實書辛未,不繫一辰,徵於兩代矣。 推晉之革魏,宋之因晉,政是服膺康成,非有異見者 也。班固序亥位云:「陰氣應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 種。且亥既水辰,含育為性,播厥取吉,其在茲乎?固序 丑位云:陰大旅助,黃鐘宣氣而牙物序未位云:陰氣 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茂盛。是漢朝迭選,魏 室所遷,酌舊用丑,實兼有據。參議奏用。」丁亥,詔可。 按《冊府元龜》,永明三年十二月詔曰:「九穀之重,八財 為末,是故潔粢」豐盛,祝史無愧於辭;不籍千畝,《周宣》 所以貽諫。昔期運初啟,庶政草昧,《三推》之典,我則未 暇。朕嗣奉鴻基,思隆先軌,載耒躬親,率由舊式。可以 開春發歲,敬簡元辰,鳴青鸞於東郊,冕朱紘而蒞事。 仰薦宗禋,俯最黔黎。將使囷庾內充,遺秉外牣,既富 而教,茲焉攸在。

永明四年,躬親籍田,給農糧種。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四年閏月辛亥,車駕籍田。詔曰: 『夫耕籍所以表敬,親載所以率民。朕景行前規,躬執 良耜,千畛咸事,六仞可期,教義克宣,誠感兼暢。重以 天符靈貺,歲月鱗萃,寶鼎開玉匣之祥,嘉禾發同穗 之穎。甘露凝暉於坰牧,神爵騫翥於蘭囿,斯乃宗稷 之慶,豈寡薄所臻。思俾休和,覃茲黔皁。見刑罪殊死』」 以下悉原宥。諸逋負在三年以前,尤窮弊者,一皆蠲 除。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凡欲附 農而糧種闕乏者,並加給貸,務在優厚。

永明 年,耕籍田用丁亥。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通典》,「永明中,耕籍田, 用丁亥,使御史乘馬車,載耒耜從五輅。」

鬱林王隆昌元年詔州郡務耕殖開地利

按《南齊書鬱林王本紀》,「隆昌元年春正月辛亥,車駕 祠南郊。詔曰:『執耜蹔忘懸磬比室秉機或惰,無褐終 年。非怠非荒,雖由王道,不稂不莠,實賴民和。頃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