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故積於不涸 之倉者,務五穀也;藏於不竭之府者養桑麻育六畜 也。農事先則野不積草,謂之野與市爭民。藏於民則 府不積貨,謂之家與府爭貨。家用足則市不成肆,謂 之金與粟爭貴。」鄉分治則朝不合眾,謂之鄉與朝爭 治。此治之至也。苟有地不務「本事君,國不能壹民,而 求宗廟社稷之無危,不可得也。故修火憲,禁山澤林 藪積草。夫財之所出,以時禁發焉。《虞師》之事也,決水 潦,通溝瀆,修障防,安水藏,使時水雖過度,無害於五 穀。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視肥墝,觀地宜,明詔期,前後 農夫以時均修焉。由田之事也,行鄉里,觀樹藝,簡六 畜,以勸勉百」姓,使力作毋偷,鄉師之事也。論百工,審 時事,辨功苦,上完利,使刻鏤文采,毋敢造於鄉,工師 之事也。凡地十仞見水者不大潦,五尺見水者不大 旱。距國門以外,窮四境之內,丈夫二犁,童五尺一犁, 以為三日之功。正月,令農始作,服於公田。農耕及雪 釋,耕始焉,芸卒焉。故均地分力,使民知時也。民乃知 時日之早晏,日月之不足,饑寒之至於身也。是故夜 寢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為而不倦。地利不可竭, 民力不可殫,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 民不為。與之分貨則民知得正矣;審其分則民盡力 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桓公嘗問乘馬 之數,對曰:「國無儲,在令一農之量,壤百畝也,春事二 十五日之內。」公曰:「何謂也?」對曰:「日至六十日而陽凍 釋,七十日而陰凍釋,而𢓃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內 耳。今君立扶臺,五衢之眾皆作,君過春而不止,民失 其二十五日,則五衢之內阻棄之地也。起一人之繇, 百畝不舉;起十人之繇,千畝不舉;起百人之繇,萬畝 不舉;起千人之繇」,十萬畝不舉,春已失二十五日而 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無止, 此之謂穀。地數亡,穀失於時,君之衡籍而無止。民食 什五之穀,則君以籍九矣。有衡求幣焉,此盜暴之所 以起,刑罰之所以眾也。隨之以暴,謂之內戰。故曰:「觀 其耕耘,計其農事,而饑飽之,國可以知也。」其耕之不 深,耘之不謹,地宜不任,草田多穢,耕者不必肥,荒者 不必澆,以人猥計其野,草田多而辟田少者,雖不水 旱,饑國之野也。若是而民寡,則不足以守其地;若是 而民眾,則國貧民饑。以此遇水旱,則眾散而不收。故 曰:「有地君國」,而不務耕耘,寄生之君也。行其山澤,觀 其桑麻,計其六畜之產,而貧富之國可知也。夫山澤 廣大,則草木易多也;壤地肥饒,則桑麻易殖也;薦草 多衍,則六畜易繁也。山澤雖廣,草木無禁;壤地雖肥, 桑麻無數;薦草雖多,六畜有征,閉貨之門也。故曰:時 貨不遂,金玉雖多,謂之貧國也。山林雖近,草木雖美, 宮室必有度,禁發必有時。是何也?曰:大木不可獨舉 也,大木不可獨運也,大木不可加之薄牆之上。故曰: 「山林雖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國雖充盈,金石雖 多,宮室必有度。江海雖廣,地澤雖博,魚鱉雖多,網罟 必有正船。」非私草木,愛魚鱉也,惡廢民於生穀也。故 先王之禁山澤之作者,博民於生穀也。彼民非穀不 食,穀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動,民非力無以致財。天下 之所生,生於用力;用力之所生,生於勞身。是故主上 用財毋已,是民用力無休也。故曰:「臺榭相望者,其上 下相怨也。民有餘積者,其禁不必止;眾有遺苞者,其 戰不必勝;道有損瘠者,其守不必固。凡為國之急者, 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 所游食,則必農。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 國富。是以先王知眾民彊,兵廣地富,國之必生於粟 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農事。今為末作奇巧者,一 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則 民舍本事而事末作,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 國貧矣。凡農者,月不足而歲有餘者也,而上徵暴急 無時,則民倍貸以給上之徵「矣。耕耨者有時而澤不 必足,則民倍貸以取庸矣。秋糴以五,春糶以束,是又 倍貸也。故以上之徵而倍取於民者四,關市之租,府 庫之徵,粟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倍貸矣。」夫以 一民養四主,故逃徙者有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 民無積也。常山之東,河、汝之間,蚤生而晚殺,五穀之 所蕃熟也。四「種五穫,中年畝二石,一夫為粟二百石。」 今也倉廩虛而民無積,農夫以粥子者,上無術以均 之也。故先王使士農工商四民交能易作,終歲之利, 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則田墾,姦 巧不生,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姦巧不生則民治。 富而治,此王之道也。不生粟之國亡,粟生而死者「霸, 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歸也;粟也者,財之 所歸也;粟也者,地之所歸也。粟多則天下之物盡至 矣。」其後魏文侯時,李悝作《盡地力之教》,以為地方百 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 畝。治田勤謹則畝益三升,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 里之增減,輒為粟一百八十萬石矣。及秦孝公用商 鞅,益務耕戰,鞅以三晉地狹人貧,秦地廣人寡,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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