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9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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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水,皆播麥菽;地堪滋養,悉藝麻紵;蔭巷緣藩,必樹 桑柘;列庭接宇,惟植竹栗。若此令既行,而善其事者, 庶民則敘之以爵,有司亦從而加賞。又取稅之法,宜 計人為輸,不應以貲。云何使富者不盡,貧者不蠲?」乃 令桑長一尺,圍以為價;田進一畝,度以為錢。屋不得 瓦,皆得貲實。民以此樹不敢種,土畏「妄墾,棟焚榱露, 不敢加泥。豈有剝善害民,禁衣惡食,若此苦者?凡為 國不患威之不至,患恩之不下,不患土之不廣,患民 之不育。」故饑寒一至,慈母不能保其子。欲其不為寇 盜,豈可得耶?既御之使然,復止之以殺,彼於有司,何 酷至是?且草樹既死,皮葉皆枯,是其梁肉盡矣;冰霜 已厚,苫蓋難資,是其「衣裘敗矣。比至陽春,生其餘幾。 今自江以南,在所皆穰,有食之處,須官興役。宜募遠 近能食五十口,一年者賞爵一級,不過千家,故近食 十萬口矣。使其受食者悉令就佃,淮南多其長帥,給 其糧種,凡公私游手,悉發佐農。令堤湖盡修,原陸並 起。仍量家立社,計地設閭,檢其出入,督其游惰,須待 大熟,可移之復舊。」時皆不能用。北魏初定中原,接喪 亂之弊,兵革並起,民廢農業。方事雖殷,然經略之先, 以食為本,使東平公儀墾闢河北,自五原至於棝陽 塞外為屯田。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十萬餘家以充京 都,各給耕牛,計口授田。天興初,制定都邑,東至代郡, 西及善無,南極陰館,北盡參合,為畿內之田。其外四 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 殿最。又躬耕籍田,率先百姓,自後比歲大熟,匹中八 十餘斛。太宗永興中,敕有司勸課留農者曰:「《前志》有 之,人生在勤,勤則不匱。」自是民皆力勤,故歲數豐穰。 太武帝常引高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因問允曰:「萬 機之務,何者為先?」是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游食者 眾,允因言曰:「臣少也賤,所知惟田,請言農事。古人云, 方一里則為田三頃七十畝,百里則田三萬七千頃。 若勤之則畝益三升,不勤則畝損三升。方百里損益 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 私有儲,雖遇饑年,復何憂哉!」帝善之,遂除田禁,悉以 授民。至恭宗,又下令修農職之教。此後數年之中,軍 國用足矣。文帝延興元年,詔牧守令長,勤率百姓,無 令失時。同部之內,貧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無者。若 不從詔,一門之內,終身不仕。守宰不督察,免所居官。 太和元年,詔曰:「今牧民者,朕共治天下也。宜簡以徭 役,先之勸獎,相其水陸,務盡地利,使農夫外布,桑婦 內勤。若輕有徵發,致奪民時,以侵擅論。民有不從長 教,惰於農桑者,加以罪刑。」此元魏所由成太和之治 也與!逮於唐貞觀初,太宗方銳意於治,官吏課考,以 鰥寡少者進考。如增戶法,失勸導者以減戶論。而脫 戶者有禁,漏口者有禁,浮浪者有禁,占田違限者有 禁,官司應授田而不授,應課農桑而不課者有禁,而 天子以至誠行之,故能民物蕃息,馬牛被野,號稱太 平。高宗即位,耕籍東郊,有司進耒耜琱飾之,帝曰:「耒 耜,農器也,今琱飾,何以訓農?」以他耒耜,耕竟九推乃 止。元宗開元十九年,躬耕於興慶宮側。後以種麥苑 中,帥太子以下親往芟之,謂:「此所以薦宗廟,不敢不 親,且欲使汝曹知稼穡艱難爾。」明年,春,耕籍田,九推 乃止,公卿以下皆終畝。德宗時,關東、淮南、浙江大水。 權德輿建言:「江淮田一善熟則旁資數道,一不收亦 旁為數道憂,故天下大計咸仰於東南。今淫雨二時, 農田不闢,宜擇群臣明識通方者,持節勞徠,問人所 疾苦,蠲其租,與連帥、守長講求所以佐民者。」帝從之, 乃遣奚陟等循行慰撫焉。貞元五年,宰相李泌請令 百官進《農書》,司農獻穜稑之種,王公戚里上春服,士 庶以刀尺相問遺,祭勾芒、祈年,從之。七年,以關輔牛 疫,遣使以兩稅錢置牛,散給耕者。大抵自安、史之後, 兵亂薦興,凶荒沓至,人民流徙,蕩其本業。又佛、老盛 行,為遊食逋逃之藪。當時議者至謂「計口而分之:絳 衣淺帶以代農者,人十之一;縵胡之纓、短後之服,仰 衣食縣官者,人十之二;髡頭壞衣、不耕不蠶,坐而供 養者,人十之二。」請幫助識別此字。「曲面勢,以飭五材,鬻工而衣食者, 人十之二;乘時射利,貿遷有無,取倍稱之息而衣食 者,人十之二;游手倚市,以庇妻孥,以給衣食者,人十 之一。其餘為農桑之數焉。農夫糠覈不足,而十人者 畜馬厭粱粟,蠶婦衣不蔽形,而十人者咸襲羅紈。」是 以性近儒則入仕,近武則從軍,善計則貿遷,避事則 髡削,技巧則為工「師,拙姦則為駔儈,非戇愚專一無 他腸者,孰肯勤體效力,為稼穡之苦乎?且時日趨於 華侈,而上之人工作無度,賦斂無藝,貴貨賤穀,輸納 多以錢估,故宮室池臺之盛,則人務採伐,而輒趨斧 斤之利,此耕夫十去其一也。後宮羅紈鉛紅者數十 人,日費數千金,此耕夫十去其一也。尚食之饌,窮水 陸之珍,以充上方一飯之資,亦中人百家之產,此耕 夫十去其一也。廐馬與鷹犬之多,皆使廝養之,其芻 粟粱肉之供,一物之命,有甚於人,此耕夫十去其一 也。車輿服玩,皆錯以兼金,䤹以美玉,或文犀瑇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