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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田,浙江、山西進嘉禾。

按《續文獻通考》:十年春正月,山東濟寧州同知劉正 叔言,「兗州東昌、定陶等縣,地廣民稀,青萊諸郡,民多 無田,宜擇丁多者分居就耕,蠲其役三年,庶地無荒 蕪,民不失業。從之。」

按《大政紀》,「十年秋七月己酉,浙江平陽縣獻嘉禾百 六十四本,命戶部遣人巡視,四方水旱不可恃此。冬 十月丁丑,山西繁峙進嘉禾百五十八本。」

永樂十四年,貴州左布政蔣廷瓚奏:「乞思南府土軍 仍舊務農。」從之。

按《大政紀》十四年四月庚午,貴州左布政蔣廷瓚奏: 「思州思南府舊有土軍二千戶所,聚則為兵,散則為 農,不妨農事,今改隸前軍都督府,專守軍律,不得務 農,乞仍舊為便。」從之。

永樂二十二年,仁宗即位,詔「勿奪農時。」

按:《聖學格物通》:二十二年十一月,仁宗皇帝是年八月即位 未改元諭戶部尚書夏原吉等曰:「農者,生民衣食之源。 耕耘收穫,不可失時。自今一切不急之役,有當用人 力者,皆俟農隙前代。蓋有不恤農事,而以徭役妨農 作、召亂亡者,不可不謹。」

按《大政紀》:二十二年十一月「乙亥,太師英國公張輔、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李慶奏,請令直隸及近京都司 官軍更番於京師操備,可之。上諭之曰:『古者務農講 武,皆有定期,故兩不偏廢。今宜略倣此意,無廢屯種, 令畢農事而後來先農事宜遣歸,庶皆不妨』」誤 按《紀事本末》:二十二年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十一 月上諭夏原吉曰:「古者寓兵于農,民無轉輸之勞而 兵食足。後世莫善于漢之屯田,先帝立屯種法甚善, 但所司數以征徭擾之。自今天下衛所屯田軍士,毋 擅役妨其農務,違者治之。」

永樂   年,續定「耕籍田禮。」

按《明會典》、「永樂間續定,凡祭先農畢,駕至籍田所,戶 部尚書捧鞭跪進,教坊司官率其屬作樂,隨駕行三 推禮畢,駕至儀門,陞座,樂作。觀三公九卿耕訖,教坊 司承應用大樂百戲畢,跪奏致語。駕至殿內,陞座,進 湯、進膳,俱用樂畢。順天府官率耆老人等謝恩,樂作, 禮畢樂止。次百官行禮,樂作,禮畢樂止。賜百官酒飯」, 百官復入班行禮,樂作,禮畢樂止。尚膳官進膳,樂作, 進訖樂止。百官入席,教坊司官奏:「一奏《本太初之曲》」, 進酒樂作,進訖樂止。進膳樂作,進訖樂止。教坊司官 跪奏「進湯」,樂作,徹湯樂止;二奏《仰大明之曲》,進酒、進 膳、進湯如前儀;三奏《民初生之曲》,進酒、進膳、進湯如 前儀,徹御案畢,樂止。百官復入班行禮。樂作。禮畢、樂 止。鴻臚寺官奏「禮畢。」駕還

仁宗洪熙元年二月丙辰上躬祭先農耕籍田

按:《大政紀》云云。

宣宗宣德元年上語侍臣憫念農夫禮部進春耕籍田儀注

按《大政紀》:宣德元年五月戊申,午朝退,語侍臣,憫念 農夫。上曰:「天氣向炎,正農夫耕耘之時。因誦聶夷中 《鋤禾日當午》之詩,且曰:『吾每誦此,未嘗不念農夫』。又 曰:『朕八九歲讀書,皇考臨視,親舉筆寫是詩以示,且 問曰:『解否』?對曰:『稼穡艱難在此也』。皇考笑而頷之。自 是常教以農事銘於心,不敢忘,今宮車不復還矣』。」言 已。淚下如注。

按《明通紀》:「宣德元年五月,禮部進春耕籍田儀注。上 觀之,謂侍臣曰:『先王制籍田以奉粢盛,以率天下務 農。天子公卿躬秉耒耜,所貴有實心耳。為人君者,誠 念創業艱難,愛恤蒼生,使明德至治達於神明,則黍 稷之薦不待親耕矣。農夫勤苦終歲,猶不免於飢寒, 國家誠輕徭薄斂,貴農重穀,禁止游食,則人咸樂於 耕稼,不待勸率矣。不然,三推五推,何益于事』?」侍臣對 曰:「先王制禮,有本有文。陛下之言及此,宗社蒼生之 福也。」

宣德二年,設官勸農。

按:《明會典》:「凡設官勸農,宣德二年,添設浙江錢塘、仁 和、海寧、新城、昌化、嘉興、海鹽、崇德八縣縣丞各一員 治農。」

宣德三年,寧王乞賜田土,俾眾子耕種自給。命戶部 行勘。

按《大政紀》,三年閏四月,寧王權奏,乞賜南昌府附近 灌城一鄉田土,俾眾子耕種自給。命戶部行勘。上諭 戶部臣曰:「『古人云:王者當食租衣稅』,今有歲祿足矣。 一鄉之田,民所衣食,不當奪以自養,宜遣人往勘,待 報處置。」

宣德五年,以御製《耕夫記》示群臣,戶、兵二部,議給軍 民牛器,耕墾荒閒地,又以農家勞苦,命各賜鈔。 按《明通紀》,五年十一月戊申,上奉皇太后率皇后還 京師道中,上遙見耕者,以數騎往視之,下馬從容詢 其稼穡之事,因取所執耒耜三推,耕者初不知為上 也,既而中官語之,乃驚躍羅拜,上顧侍臣曰:「朕三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