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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少者,雖不水旱,饑國之野也。」若是而民寡,則不足以

守其地;若是而民眾,則國貧民饑。以此遇水旱,則眾 散而不收。彼民不足以守者,其城不固;民饑者不可 以使戰,眾散而不收,則國為丘墟。故曰:「有地君國。」而 不務耕芸,寄生之君也。《故》曰:「行其田野,視其耕芸」,計 其農事,而饑飽之國可知也;行其山澤,觀其桑麻,計 其六畜之產,而貧富之國可知也。夫山澤廣大,則草 木易多也;壤地肥饒,則桑麻易植也;薦草多衍,則六 畜易繁也。山澤雖廣,草木毋禁;壤地雖肥,桑麻毋數, 薦草雖多,六畜有征,閉貨之門也。故曰:「時貨不遂」,金 玉雖多,謂之貧國也。《故》曰:「行其山澤,觀其桑麻」,計其 六畜之產,而貧富之國可知也。課凶饑,計師役,視臺 榭,量國費,而實虛之國可知也。凡田野,萬家之眾,可 食之地,方五十里,可以為足矣。萬家以下,則就山澤 可矣;萬家以上,則去「山澤可矣。彼野悉辟而民無積 者,國地小而食地淺也;田半墾而民有餘食而粟米 多者,國地大而食地博也;國地大而野不辟者,君好 貨而臣好利者也;辟地廣而民不足者,上賦重流其 藏者也。故曰:粟行於三百里,則國毋一年之積粟;行 於四百里,則國毋二年之積粟;行於五百里,則眾有 饑色」,其稼亡三之一者,命曰小凶,小凶三年而大凶, 大凶則眾有大遺苞矣。什一之師,什三毋事,則稼亡 三之一。稼亡三之一,而非有故蓋積也,則道有損瘠 矣。什一之師,三年不解,非有餘食也,則民有鬻子矣。 故曰:「山林雖近,草木雖美,宮室必有度,禁發必有時。」 是何也?曰:「大木不可獨伐也,大木不可獨」舉也,大木 不可獨運也,大木不可加之薄牆之上。故曰:山林雖 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國雖充盈,金玉雖多,宮室 必有度,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鱉雖多,罔罟必有正。 船網不可一財而成也。非私草木,愛魚鱉也,惡廢民 於生穀也。故曰:「先王之禁山澤之作者,博民於生穀 也。」彼民非穀不食,穀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動;民非作 力,毋以致財。天下之所生,生於用力;用力之所生,生 於勞身。是故主上用財毋已,是民用力毋休也。故曰: 臺榭相望者,其上下相怨也;民毋餘積者,其禁不必 止;眾有遺苞者,其戰不必勝;道有損瘠者,其守不必 固。故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必固,則危 亡隨其後矣。故曰:「課凶饑,計師役,觀臺榭,量國費」,實 虛之國可知也。

《治國》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 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 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 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 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 號令不同,然俱王天 「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夫富國多,粟生於農,故 先王貴之。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 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農」民事農則 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國富者兵彊,兵彊者 戰勝,戰勝者地廣。是以先王知眾民彊,兵廣地富,國 之必生於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農事。今為末 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 自食也,然則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 則田荒而國貧矣。凡農者,月不足而歲有餘者也,而 上徵暴急無時,則民倍貸以給上之徵矣。耕耨者有 時而澤不必足,則民倍貸以取庸矣。秋糴以五,春糶 以朿,是又倍貸也。故以上之徵而倍取於民者四,關 市之租,府庫之徵,粟什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 倍貸矣。夫以一民養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 者,粟少而民無積也。常山之東,河、汝之間,早生而晚 殺,五榖之所蕃熟也,四種而五穫,中年畝二石,一夫 為粟二百石。今也倉廩虛而民無積,農夫以粥子者, 上無術以均之也。故先王使農、士、商、工四民交能易 作,終歲之利,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 一則田墾,姦巧不生,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姦巧 不生則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不生粟之國亡。粟 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歸也, 粟也者,財之所歸也,粟也者,地之所歸也。「粟多則天 下之物盡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 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 利也。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所 謂興利者,利農事也;所謂除害者,禁害農事也。農事 勝則入粟多,入粟多則國富,國富則安鄉重家,安鄉 重家則雖變俗易習,敺眾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 也,此務粟之功也。上不利農則粟少,粟少則人貧,人 貧則輕家,輕家則易去,易去則上令不能必行。上令 不能必行,則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則戰不必勝, 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 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農少粟之害也。粟 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務,有人之塗,治國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