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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則知慧之人希主好惡,使官制物,以適主心,是以官

無常,國亂而不一辯說之人而無法也。如此,則民務 焉得無多?而地焉得無荒?《詩》《書》《禮》《樂》,善修,仁,廉,辯慧。 國有十者,上無使守。戰國以十者治。敵至必削,不至 必貧。國去此十者,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 取,按兵不伐必富。國好力者以難攻,以難攻者必興; 好辯者以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聖人明君者,非盡 能其萬物「也,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也,察要而已 矣。今為國者多無要,朝廷之言治也,紛紛焉務相易 也。」是以其君惛於說,其官亂於言,其民惰而不農。故 其境內之民皆化而好辯,樂學,事商賈,為技藝,避農 戰。如此則不遠矣。國有事則學民惡,商民善化,技藝 之民不用,故其國易破也。夫農者寡而游食者「眾,故 其國貧危。」今夫蛆、螣、蚼、蠋,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數年 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為蛆螣、蚼蠋亦大 矣。雖有《詩》《書》,鄉一朿,家一貟,獨無益於治也,非所以 反之術也。故先王反之於農戰。故曰:「百人農、一人居 者王,十人農、一人居者強,半農半居者危。」故治國者 欲民之累也。國不農,則與諸侯爭權,不能自持也,則 眾力不足也。故諸侯撓其弱,乘其衰,大地侵削而不 振,則無及已。聖人知治國之要,故令民歸心於農。歸 心於農,則民樸而可正也,紛紛則易使也。信可以守 戰,一則小詐而重居。一則可以賞罰進也,一則可以 外用也。夫民之親上死制也,以其旦暮從事於農。夫 民之不可用也,「見言談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商賈 之可以富家也,技藝之足以距口也,民見此三者之 便且利也,則必避農戰,則民輕其居;輕其居,則必不 為上守戰也。凡治國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搏也,是以 聖人作壹搏之」也。國作一歲者十歲強,作一十歲者 百歲強,修一百歲者千歲強。千歲強者,王君修賞罰 以輔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王者得治 民之至要,故不待賞賜而民親上,不待爵祿而民從 事,不待刑罰而民致死。國危主憂,說者成伍,無益於 安危也。夫國危主憂也者,強敵大國也。人君不能服 強敵,破大國也,則修守備,便地形,搏民力,以待外事, 然後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 無用,止浮學,事淫民壹之農,然後國家可富,而民力 可搏也。今世主皆憂其國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強聽 說者。說者成伍,煩言飾辭,而章無用。主好其辯,不求 其實;說者得意,道路曲辯,輩輩成群。民見其可以取 王公大人也,而皆學之。夫人聚黨與,說議於國,紛紛 焉,小民樂之,大人說「之,故其民農者寡而游食者眾。」 眾則農者殆,農者殆則土地荒。學者成俗,則民舍農 從事於談說,高言偽議,舍農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 民離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貧國弱兵之教也。夫國庸 民以言,則民不畜於農。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 強兵闢土也。惟聖人之治國作壹,搏之於農而已矣。

《外內》

民之內事,莫善於農,故輕治不可以使之。奚謂輕治? 其農貧而商富,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眾之謂也。故 農之用力最苦,而贏利少,不如商賈技巧之人。苟能 令商賈技巧之人無繁,則欲國之無富不可得也。故 曰:欲農富其國者,境內之食必貴,而不農之徵必多。 市利之租太重,則民不得無田,無田不得不易其食。食 貴則田者利,田者利則事者眾。食貴糴食不利,而又 加重徵,則民不得無去其商賈技巧而事地利矣。故 民之力盡在於地利矣。故為國者,「邊利盡歸於兵,市 利盡歸於農。邊利歸於兵者強,市利歸於農者富。」故 出戰而強、入休而富者,王也。

呂氏春秋

《上農》

古先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先務於農。民農非徒為 地利也,貴其志也。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 安,主位尊。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少私義則公法立, 力專一。民農則其產復,其產復則重徙,重徙則死其 處而無二慮。民舍本而事末則不令,不令則不可以 守,不可以戰。民舍本而事末則其產約,其產約則輕 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志,無有居心。民舍 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 為非,以非為是。《后稷》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 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業。是 故當時之務農,不見於國,以教民尊地產也。后妃率 九嬪蠶於郊,桑於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 繭之功,以力婦教也。是故丈夫不織而衣,婦人不耕 而食,男女貿功以長生,此聖人之制也。故敬時愛日, 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舍。上田夫食九人,下田 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損。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 畜皆在其中矣,此大任地之道也。故當時之務,不興 土功,不作師徒,庶人「不冠弁,娶妻嫁女,享祀不酒醴, 聚眾,農不上聞,不敢私籍於庸」,為害於時也。然後制 野禁,苟非同姓,農不出御,女不外嫁,以安農也。野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