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9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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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供應而去。」初,曷嘗一至郊野,見所謂隄塘渠堰為 何若哉?及亢旱無收,恩旨蠲免,則已先期督徵入官, 民未沾惠而國用不足,往往又額外科徵之,此獄訟 所以日繁而盜賊滋有也。嗚呼!自昔而已然矣,將何 以挽其流乎?古天子巡狩入其境,田野闢,受上賞,荒 蕪不治,蒙顯罰。近世設按察司察此務,分巡御史巡 此務也。竊查《憲綱》一款,農桑乃生民衣食之源。仰本 府州縣行移提調官,常用心勸諭農民,趁時種植,仍 將種過桑麻等項田畝計料絲綿等項分豁舊有新 收數目開報。先臣霍韜發憤,言此乃巡按御史急務 也,今則徒為文具而已。旌舉守令,何曾稱「某守、某令, 興過若干水利,勸過若干農桑?乞敕都察院舉行,其」 在陝西、山西、北直隸、河南,尤為至急。而邇年都御史 孫丕揚,請以《保民實政》五事課有司,庶幾申明高皇 帝要束。奈何率弁髦之也。守令分符而治一方,儼然 古封建侯伯之尊。昔尼父孜孜矻矻,無一同一旅以 抒其猷。士抱遺經,遇主輒提千里之封,乃民事不以 關心,而一任蒿萊之彌望,謂誦法何趙邦清之為滕 縣也,均田治水,儲粟賑災,怨勞有所不避,此有司之 則也。

《農事授時總論》

《農桑通訣》曰:「授時之說,始於《堯典》。自古有天文之官, 重黎以上,其詳不可得聞。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 攷四方之中星,定四時之仲月。以南方朱鳥七星之 中殷仲春,則厥民析,而東作之事起矣;以東方大火 房星之中正仲夏,則厥民因,而南訛之事興矣;以西 方虛星之中殷仲秋,則厥民夷,而西成之事舉矣;以」 北方昴星之中正仲冬,則厥民隩,而朔易之事定矣。 然所謂曆象之法,猶未詳也。舜在璿璣玉衡,以齊七 政,說者以為天文器。後世言天之家如洛下閎、鮮于 妄人輩,述其遺制,營之度之,而作渾天儀。曆家推步, 無越此器,然未有圖也。蓋二十八宿周天之度,十二 辰日月之會,二十四氣之推移,七十二候之遷變,如 環之循,如輪之轉,農桑之節,以此占之。四時各有其 務,十二月各有其宜。先時而種,則失之太早而不生; 後時而蓺,則失之太晚而不成。故曰:「雖有智者,不能 冬種而春收。」《農書天時之宜篇》云:「萬物因時受氣,因 氣發生。時至氣至,生理因之。」今人雷同以正月為始 春,四月為始夏,不知「陰陽有消長,氣候有盈縮,冐昧 以作事,其克有成者,幸而已矣。」此《圖》之作,以交立春 節為正月,交立夏節為四月,交立秋節為七月,交立 冬節為十月,農事早晚,各疏於每月之下,星辰干支 別為圓圖,使可運轉,北斗旋於中以為準則。每歲立 春,斗杓建於寅方,日月會於營室、東井,昏見於牛建, 星辰「正於南。由此以往,積十日而為旬,積三旬而為 月,積三月而為時,積四時而成歲。一歲之中,月建相 次,周而復始,氣候推遷,與日曆相為體用,所以授民 時而節農事」,即謂用天之道也。夫《授時曆》每歲一新, 時圖常行不易,非曆無以起圖,非圖無以行曆。表裡 相參,轉運而無停,渾天之儀,粲然具在是矣。然按月 農時,特取天地南北之中氣立作標準,以示中道,非 膠柱鼓瑟之謂。若夫遠近寒暑之漸殊,正開常變之 或異,又當推測晷度,斟酌先後,庶幾人與天合,物乘 氣至,則養之節,不至差謬。此又圖之體用餘致也,不 可不知。務農之家,當家置一本,攷曆推圖,以定種蓻, 如指諸掌,故亦名曰《授時指掌活法之圖》。

馮應京曰:「按天地氣候,南北不同也。廣東、福建,則冬 木不凋,而其氣常燠。如北之宣、大,則九月服纊而天 雪矣。乃草木蔬穀,自閩而浙,自浙而淮,則二候每差 一旬。至于徐、魯之間,則五月萌芽方茁。是則此圖當 以活法參之,蓋不可膠議以求效也。」

授時之圖

授時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