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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告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 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

《樊曄傳》:「曄遷揚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視事 十餘年,左轉軹長。」

《馬援傳》:「援拜隴西太守,時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塗 遠多寇,議欲棄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 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則為害 不休,不可棄也。」帝然之。於是詔武威太守,令悉還金 城客民歸者三千餘口,使各反舊邑。援奏為置長吏, 繕城郭,起塢候,開導水田,勸以耕牧,郡中樂業。 《衛颯傳》:「颯以桂陽太守歸家南陽。茨充代颯為桂陽, 亦善其政,教民種殖桑柘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 民得利益焉。」

《東觀漢記》: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 觀者皆徒跣。臣問御佐曰:『人無屨亦苦之否』?御佐對 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 膿潰。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 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皆充之化也』。」

《後漢書東平憲王蒼傳》:「永平四年春,車駕近出,觀覽 城第,尋聞當遂校獵河內,蒼即上書諫曰:臣聞時令 盛春,農事不聚眾興功。惟陛下因行田野,循視稼穡, 消搖仿佯,弭節而旋。」

《劉般傳》:「般行執金吾事。先是,時下令禁民二業。又以 郡國牛疫,通使區種增耕,而吏下檢結,多失其實,百 姓患之。般上言,郡國以官禁二業,至有田者不得漁 捕。今濱江湖郡率多蠶桑,民資漁採,以助口實,且以 冬春閑月,不妨農事。夫漁獵之利,為田除害,有助穀 食,無關二業也。又郡國以牛疫水旱,墾田多減,故詔 敕區種,增進頃畝,以為民也。而吏舉度田,欲令多前, 至於不種之處,亦通為租。可申敕刺史、二千石,務令 實覈,其有增加,皆使與奪田同罪。」帝悉從之。

《楊仁傳》:「仁拜什邡令,墾田千餘頃。」

《明德馬皇后紀》:「后置織室蠶於濯龍中。」

《王景傳》:「景遷廬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 有餘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 田,景乃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犁耕。由是墾闢倍 多,境內豐給。遂銘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訓令蠶織, 為作法制,皆著于鄉亭,廬江傳其文辭。」

《樊宏傳》:「宏族曾孫準,拜鉅鹿太守。時饑荒之餘,人庶 流迸,家戶且盡,準課督農桑,廣施方略,期年閒,穀粟 豐賤數十倍。」

《仇覽傳》:「覽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於果菜 為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群居,還就黌學。 其剽輕游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 恤窮寡,期年稱大化。」

《劉虞傳》:「虞拜幽州牧,舊幽部應接荒外,資費甚廣,歲 常割青冀賦調二億有餘,以給足之。時處處斷絕,委 輸不至,而虞務存寬政,勸督農殖,開上谷胡市之利, 通漁陽鹽鐵之饒,民悅年登,穀石三十。」

《崔駰傳》:「駰孫寔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 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 而出。寔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紝綀縕之具以 教之,民得以免寒苦。」

《東觀漢記》:「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

范克為桂陽郡,俗不種桑,無蠶織之利。民惰,少織履, 冬皆以火燎。克為令,屬縣教民種桑柘,養蠶織履,數 年之間,大賴其利。

《三國魏志杜畿傳》:「畿為河東太守,課民畜㹀牛草馬, 下逮雞豚犬豕,皆有章程。百姓勤農,家家豐實。」 《鄭渾傳》:「『渾為京兆尹,勤稼穡,明禁令,民安於農。遷陽 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溼,患水澇,百姓饑乏。渾於蕭、 相二縣界興陂遏,開稻田,郡人皆以為不便。渾曰:地 勢洿下,宜溉灌,終有魚稻經久之利,此豐民之本也』。 遂躬」率吏民,興立功夫,一冬間皆成,比年大收,頃畝 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刻石頌之,號曰「鄭陂。」轉為 山陽、魏郡太守,其治放此。又以郡下百姓苦乏材木, 乃課樹榆為籬,並益樹五果,榆皆成藩,五果豐實。入 魏郡界,村落齊整如一,民得財足用饒。

《邢顒傳》:「顒除行唐令,勸民農桑,風化大行。」

《蘇則傳》:「則為金城太守,是時喪亂之後,吏民流散饑 窮,戶口損耗,則撫循之甚謹。外招懷羌胡,得其牛羊 以養貧老,與民分糧而食,旬月之間,流民皆歸,得數 千家。乃明為禁令,有干犯者輒戮,其從教者必賞,親 自教民耕種,其歲大豐收,由是歸附者日多。」

《晉書宣帝紀》:魏國既建,遷太子中庶子。每與大謀,輒 有奇策,為太子所信重,與陳群、吳質、朱鑠號曰四友。 遷為軍司馬。言於魏武曰:「昔箕子陳謀,以食為首。今 天下不耕者蓋二十餘萬,非經國遠籌也。雖戎甲未 卷,自宜且耕且守。」魏武納之。於是務農積穀,國用豐 贍。

《三國魏志王昶傳》:「昶為洛陽典農,時都畿樹木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