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鎮,罷義陽鎮兵,停水陸轉運,江湘諸州並得休息, 開田六千頃,二年之後,倉廩充實,高祖每嘉勞之。」 《夏侯亶傳》:「亶弟夔,為豫州刺史。豫州積歲寇戎,人頗 失業,夔乃帥軍人於蒼陵立堰,溉田千餘頃,歲收穀 百餘萬石,以充儲備,兼贍貧人,境內賴之。」
《太宗簡皇后王氏傳》:后父騫,為中書令,加員外散騎 常侍。時高祖於鍾山造大愛敬寺,騫舊墅在寺側,有 良田八十餘頃,即晉丞相王導賜田也。高祖遣主書 宣旨,就騫求市,欲以施寺。騫荅旨云:「『此田不賣,若是 敕取所不敢言』。酬對又脫略。高祖怒,遂付市評田價, 以直逼還之。」
《魏書高允傳》:「允領著作郎,世祖問允曰:『萬機之務,何 者為先』?是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遊食者眾,允因言 曰:『臣少也賤,所知唯田。請言農事。古人云,方一里則 為田三頃七十畝,百里則田三萬七千頃。若勤之則 畝益三升,不勤則畝損三升。方百里損益之率為粟 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私有儲,雖』」 遇饑年,復何憂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薛野䐗傳》:野䐗子虎子,除開府徐州刺史。時州鎮戍 兵,資絹自隨,不入公庫,任其私用,常苦饑寒。虎子上 表曰:「臣聞金湯之固,非粟不守,韓白之勇,非糧不戰。」 故自用兵以來,莫不先積聚然後圖兼并者也。今江 左未賓,鯨鯢待戮,自不委粟彭城,以彊「豐沛,將何以 拓定江關,掃一衡、霍?」竊惟在鎮之兵,不減數萬;資糧 之絹,人十二匹,即自隨身,用度無準,未及代下,不免 饑寒。論之於公,無毫氂之潤。語其利私,則橫費不足, 非所謂納民軌度,公私相益也。徐州左右,水陸壤沃, 清汴通流,足盈激灌,其中良田十萬餘頃,若以兵絹 市牛,分減戍卒,計其牛「數,足得萬頭。興力公田,必當 大獲粟稻。一歲之中,且給官食,半兵𦔐植,餘兵尚眾, 且耕且守,不妨捍邊。一年之收,過於十倍之絹;暫時 之耕,足充數載之食。於後兵資,唯須內庫,五稔之後, 穀帛俱溢。匪直戍士有豐飽之資,於國有吞敵之勢。 昔杜預田宛葉以平吳,充國耕西零以彊漢。臣雖識 謝古人,任當邊守,庶竭塵露,有增山海。」高祖納之。 《范紹傳》:紹除寧遠將軍,郢州龍驤府長史,帶義陽太 守。值朝廷有南討之計,發河北數州田兵二萬五千 人,通緣淮戍兵,合五萬餘人,廣開屯田。八座奏紹為 西道六州營田大使。
《裴延儁傳》:「延儁除廷尉卿,轉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范 陽郡有舊督亢渠,徑五十里,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 堰,廣袤三十里。皆廢毀多時,莫能修復。時水旱不調, 民多饑餒,延儁謂疏通舊跡,勢必可成,乃表求營造, 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隨力分督,未幾而就。溉田百 萬餘畝,為利十倍,百姓至今賴之。」
《李彪傳》:「彪為祕書丞,表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 一以為屯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以贓贖雜物, 餘財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蠲 其正課,并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穀積而 人足,雖災不為害。高祖覽而善之,尋施行焉。」
《冊府元龜》:「嵇曄,孝昭皇建中,為平州刺史。曄建議開 幽州督亢舊陂,長城左右營屯,歲收稻粟數十萬石, 北境得以周贍。又於河內置懷義等屯,以給河南之 費。自是稍止轉輸之勞。」
《北齊書元文遙傳》:「文遙封寧都郡公,侍中。初,文遙自 洛遷鄴,惟有地十頃,家貧,所資衣食。魏之將季,宗姓 被侮,有人冒相侵奪,文遙即以與之。及貴,此人尚在, 乃將家逃竄。文遙大驚,追加慰撫,還以與之。彼人愧 而不受,彼此俱讓,遂為閑田。」
《斛律金傳》:「金子羨,為幽州刺史,加行臺僕射,導高梁 水,北合易京,東會於潞,因以灌田,邊儲歲積,轉漕用 省,公私獲利焉。」
《周書寇儁傳》:㒞拜龍驤將軍,仍主簿。永安初,華州民 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長史以下以椿勢貴,皆言椿 直,欲以田給椿。儁曰:「史底窮民,楊公橫奪其地,若欲 損不足,以給有餘,見使雷同,未敢聞命。」遂以地還史 底。孝莊帝後知之,嘉儁守正不撓,即拜司馬,賜帛百 匹。其附椿者,咸譴責焉。
《隋書郭衍傳》:「衍授朔州總管,所部有恆安鎮,北接蕃 境,常勞轉運。衍乃選沃饒地置屯田,歲剩粟萬餘石, 民免轉輸之勞。」
《劉權傳》:「權彭城豐人。煬帝嗣位,拜衛尉卿。從征吐谷 渾。帝令權過曼頭赤水,置河源郡積石鎮,大開屯田, 留鎮西境。」
《唐書裴寂傳》:「寂,蒲州桑泉人,唐公雅與厚,封聞喜縣 公。長安平,賜寂田千頃,甲第一區。」
《竇威傳》:「威從兄子抗,抗子靜,擢并州大總管府長史。 時突厥數為邊患,糧道不屬,靜表請屯田太原,以省 餽運。」
《高祖諸子傳》:隱太子建成為皇太子時,秦王為陝東 道行臺,有詔屬內得專處決。王以美田給淮安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