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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五十四卷目錄

 田制部彙考十四

  圖書編二井邑丘甸 丘甸都縣 遂人溝洫 井田助法遂溝 牧田貢法遂溝

   萬夫之地 夏殷周授田 畿內外貢助 李翱分田法 宋林勳占田法 任地之法

  農政全書一田制考井圖

食貨典第五十四卷

田制部彙考十四

《圖書編二》

《井邑丘甸》

《小司徒》云「九夫為井」,以百步為畝,畝百為夫,計之故 曰九夫。地有上、中、下,三夫之地,每井實則四家,四井 為邑十六家,《論語》曰「十室之邑」是也。四邑為丘,十六 井,六十四家。丘之為言聚也,舜所居三年成聚是也。 《司馬法》有戎馬一匹,牛二頭,畢賦之法,期於甸,而魯 成公作丘甲《春秋》所以責其重賦也。四丘謂之甸,六 十四井,二百五十六家。《司馬法》有戎馬四匹,兵車一 乘,步卒七十五人,又重車一乘,將之者二十五人,二 車共百人。甸之為言,用以佃獸之名也。一甸出車一 乘,可以軍旅田役,故名。

《丘甸都縣》

《四旬》為縣,二百五十六井,一千二十四家,出兵車四 乘。「四縣」為都,一千二十四井,四千九十六家,出兵車 十六乘。

「都」字從諸省,從邑,言諸邑之所會也。

凡丘甸縣都,皆據井邑居民而立名,所謂「以室數制 之」,其出車當捉零就整,非可以道理計也。

《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 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 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鄭司農云:「井牧者,《春秋傳》 所謂『井衍沃,牧隰皋者也』。」元謂隰皋之地,九夫為牧, 二牧而當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 再易,通率二而當一,是之謂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 「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一旅之眾,而田一成,則井牧之 法,先古然矣。「九夫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 此制小司徒經之,匠人為之,溝洫相包乃成耳。邑丘 之屬,相連比以出田稅,溝洫為除水害。「四井為邑,方 二里;四邑為丘,方四里;四丘為甸。」甸之言乘也,讀如 裡。甸外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則方十里為一成。「積 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稅 三十六井,三百三十四夫。治洫四甸為縣,方二十里。 四縣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 方百里為一同」也。「積萬井,九萬夫,其四千九十六井, 三萬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稅二千三百四井,二 萬九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萬六千四百 夫治澮。井田之法,備於一同,今止於都者、采地、食者 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國凡四都,一都之田稅 入於王。五十里之國凡四縣,一縣之田稅入於王。二 十五里之國凡四甸,一甸之田稅入於王。地事謂農 牧衡虞也。貢謂九穀山澤之材也。賦謂出車徒,給繇 役也。《司馬法》曰:「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 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為匹馬。三十家,士一人, 徒二人。通十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 徒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 人,徒二百人。十終為同,同方百里,萬井,三萬家,革車 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何休曰:「聖人制井之法而口 分之。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養父母妻子。五口為一 家,公田十畝,即所謂十一而稅也。廬舍二畝半,凡為 田一頃十二畝半,八家而九頃,共為一井。故曰:井田 廬舍在內,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 也。井田之義,一曰無泄地氣,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 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田以為市,故《俗 語》曰:「市井種穀,不得種一穀,以備災害;田中不得有 樹,以妨五穀。」環廬舍,種桑荻雜菜,畜五母雞、二母豕、 瓜果。種疆畔女工蠶織,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死 者得葬焉。多於五口,名曰餘夫。餘夫以率受田二十 五畝,十井共出一兵車。司空謹別田之高下善惡,分 為三品,上田一歲一墾,中田二歲一墾,下田三歲一 墾。肥饒不得獨樂,墝埆不得獨苦,故三年一換。土易 居,財均力平,兵車數定,是謂「均民力彊。」國家在田曰 廬,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戶,八家共一巷,中里為校室。 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辨護伉健者為 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屬里正, 比庶人。在官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田作之 時,春父老及里正旦開門出塾,上晏出,後時者不得 出,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穀畢入,民皆居宅。里正趨 促績,男女同巷相從,夜績至於夜中。」故工一月得四 十五日作,從十月盡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