瘠砂鹵之故畢具,《魚鱗冊》以為之經,土田之訟質焉; 黃冊以為之緯,賦役之法從焉。凡典賣田土,州縣官 歲籍之上府,毋有產去稅存、為民害者。定券契式備 書,田土稅糧科則,官給之。契尾如是以為之防,民猶 有飛灑昏賴者。弘治中,天下額田六百二十二萬八 千五十八頃,失額幾三之一。嘉靖時,霍韜疏於朝,桂 萼、郭弘化、唐龍、簡霄先後疏請覈實,於是丈量之議 起矣。胡世寧請「北方薄收曠土,及南之江湖砂磧山 岡易旱之田,倣古人上田一夫百畝、中二百畝、下三 百畝之意,而量寬其畝,或令倍折,餘悉履畝清丈。」當 是時,江西安福縣虛,糧尤嬴,祭酒鄒守益致政家居, 贊有司行之,賦以竟平安。如山知裕州,行之境內,原 隰平衍膏腴之田一而當一,平石岡田二而當一,山 石岡田三而當一,山石陡陂之田四而當一,陂池林 麓、廨舍廛市之稅蠲之。蓋是時丈量法未甚具,始一 二舉行,人多疑憚。於是靖江朱本思者,論發明之,以 為「立界計畝,任土作賦,合主客戶圖,斂而總於都,都 總而會於鄉,鄉會而成於縣,則田不井而同井,不限 而自限。」其後福建諸州縣頗倣其意,為《經緯二冊》,然 率以地為主,田多者猶得上下其手。萬曆初,建昌知 府許孚遠為《歸戶冊》,則以田從人,法簡而密矣。帝用 輔臣議,大均天下之田,一時州若縣無敢不舉行丈 量法者,其清強敏練慈惠之吏,得因自效。而諸方田 法令纖悉明具,人習步算而賦均,異時虛糧賠累之 弊省。其吏罷軟貪縱,若養交賈譽者,多饒豪右,削貧 弱,山谷湖蕩之田,歲收不能當。下下一法概量之,以 一則起科。又其時自郡縣吏而上,皆程日力、趣工役, 苟以奉明旨集事為功,蓋各視其守令賢否,以為民 利病。丈量之法,要在定形,而不出於方員之變。田之 方員,其變無窮,壹以徑圍乘除,畸零截補,用畝法開 方得實,方者方之,員者亦方之,即古《方田法》也。始時 均田詔下,言「所為均丈者,用恤民瘼,非盡地利求增 稅也。」顧當路頗以溢額為功風之,於是有司爭改《小 弓》,求田多矣。山東撫按首丈出民地三十餘萬頃,均 補舊額,減賠累,帝下詔褒之。自後省、直各以丈溢補 賠,餘均減科,則於額賦名為不增,實掊剋見田以充 虛額。若北直隸、湖廣、大同、宣府,則先後案溢增賦矣。 瀕江海坍決,法得隨時奏除,或以新洲充抵,嬴科縮 除。沿江洲田,初概徵蘆課,世宗詔「可藝五穀者按科 之。」至神宗清丈蘆政,亦多溢額矣。是時天下土田總 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有奇,視弘治時已嬴, 猶不逮洪武初額也。明田制,惟屯田為最善。太祖初 立民兵萬戶府,農時則耕,閒則練習,有事則用之,所 以寓兵於農。命諸將屯田龍江諸處,康茂才績最,乃 下令申諭將士曰:「興國之本,在於強兵足食。若兵食 盡資於民,則民力重困,故令爾將士屯田,且耕且戰。 數年來,諸將分鎮,地利未盡墾,惟康茂才所屯,得穀 一萬五千餘石,給軍之餘嬴。七千石地力均而收入 有多寡,何哉?人力有勤惰故也。」三年,中書省請稅太 原、朔州屯卒,官給牛、種者,十稅五,自具者稅四,命勿 徵。明年又請稅河南、山東、北平、山西及直隸、淮安諸 府,官給牛種者十稅五,自具者稅三。詔俟三年後畝 收一斗。詔犯罪論戍者屯臨濠,招流亡。屯黃河迤北 及四川,西南至船城,東北至塔灘,相去八百里間。公、 侯、伯人賜卒百十有二人,為從者曰奴軍,設百戶一, 給屯戍印及鐵冊,號「鐵冊軍。」兼行中鹽法。遣鄧愈、湯 和諸將,開衛陝西、彰德、汝寧、北平、永平,董兵屯戍。徙 山西真定民屯鳳陽,饋運餉遼,渡海有溺死者。帝憫 之,益講於屯政。自是天下衛所州縣軍民皆事墾闢 矣。二十五年,上令天下衛所分屯軍士,人樹桑棗百 株,柿、栗、胡桃,隨地所宜植之。又遣馮勝等往山「西太 原、平陽籍民丁,戶四丁以上者籍其一,分隸各衛,赴 大同諸處開屯。東勝立五衛,大同城立五衛,大同迤 東立六衛,衛五千六百人。」二十九年開紅螺山鐵場 爐冶,造農具,以給大寧屯軍。又令東勝至開平、大寧、 廣寧,歲三上禾苗秀實收穫狀,以知邊屯勤惰虛實。 太祖制,移民就廣鄉,或召募,或以罪徙者為民屯,皆 領之有司軍屯,則領之。衛指揮所千戶,大約以三分 守城,七分屯種。每軍受田,以五十畝為中、為一分,皆 給之耕牛、農具,教樹植,復租賦,遣官諭勸,誅侵暴之 吏。初畝稅一斗。三十五年,定科則,軍田一分正糧一 十二石,貯屯倉,聽本軍自支。餘糧一十二石,為本衛 所官軍俸糧,歲赴京上數較覈,督屯官偕都司所委 指揮督察者至比屯軍,既不糜餉,又納餘糧,所以公 廩皆有餘積。太宗定為軍官賞罰之法,視歲入為上 下,地宜不同,令各種樣田為考較之差。更定衛所屯 守之數。凡臨邊險要,守多於屯;地僻遠,若輸運艱者, 屯多於守。寧夏臨邊,每四五屯間,相水草美者,浚濠 築土城,為門八,納旁近屯輜糧於中。平時本屯耕牧, 有事則驅牛羊入守。宣府諸處,次第皆設屯堡,開井 積水,謹烽堠,以預防禦。自太祖命衛所歲上數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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