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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戌,詔曰:「輦轂之中,郊甸之內,時物踊貴,人戶 饑窮。訪聞自陝已西,遐及邠、鳳,積年時熟,百穀價和, 縱未能別備於貢輸,亦宜廣通於和糴。近聞輒有稅 索,已曾降敕指揮,尚恐關鎮阻滯行塗,增長物價,仰 所在長吏切加檢御,以濟往來。推救災卹患之心,明 奉國憂人之道。又,京圻之內,自張全義制置已數十 年,每聞開墾荒蕪,勸課稼穡,曾無歉歲。甚有餘糧,公 私貯蓄,及多收藏,未肯出糶,更俟厚價,頗失眾情。宜 令中書門下條疏,應在京及諸縣有貯斛㪷,並令減 價出糴,以濟公私。如不遵行,即仰聞奏,別具檢括。」仍 委河南府切詳敕命處分。

明宗天成元年以雨暘不時有傷農稼敕禱禜理囚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成元年五月辛未以時雨稍𠍴分命朝臣禱祠嶽瀆八月敕

「久雨不晴,慮傷農稼,可申命禱禜。仍曉諭天下州府, 疏理繫囚,無令冤滯。」十月丁酉,敕:「自秋涉冬,稍𠍴雨 雪,慮傷宿麥,宜令禱祠,分遣朝臣,告祠群望,宜付所 司。」

天成二年,復常平倉,收糴熟處,以備歉歲。又蠲減旱 損州稅租。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六月, 中書舍人張文寶請復常平倉。 又按《冊府元龜》:「二 年八月乙酉,中書舍人張文寶上言,今歲時雨不𠍴, 秋苗倍熟。應大熟處,望下敕收糴,以備歉歲。」 又按 《冊府元龜》:二年十月辛丑,詔「天災流行,時雨𠍴亢,既 闕地分,宜減國稅。今歲岐、華、登、萊,自夏稍旱,須加軫 念,以示優恩。四州所管百姓,宜令長吏切加安卹。其 所旱損田苗,宜令簡行詣實申奏,與蠲減稅租,仍不 得輒有差徭科配。」

天成四年,張昭遠疏請「於豐熟處折納斛斗,依常平 法出納,以備凶年。」不報。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九月, 左補闕張昭遠奏:「切見今秋物價絕賤,百姓隨地畝 細配錢物,名目多般,皆賤糶供輸,極傷農業。既未能 減放貯,請加估折納斛斗,稍便於民。又國朝已來,備 凶年之法,州府置常平倉,饑歲以賑貧民。請於天下 最豐熟處,折納斛斗,以倉貯之,依常平法出納,則國 家常有粟,而民不匱也。」疏奏,不報。

長興元年詔賑恤水旱諸州盧導請置常平義倉以備凶歲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元年 正月,滑州上言,「准詔賑貸貧民,以去年水災故也。」二 月,郊禋禮畢。制曰:「諸州府或經水旱災沴,恐人戶闕 少。餱糧方值春時,誠宜賑恤,宜令逐處取去年納到 新好屬省斛㪷,各加賑貸,候秋收日徵納。」是月,宋州 奏,准詔賑貸粟萬石。三月,差中使三人往登、萊賑濟 貧民。是月陝州奏准詔賑貸貧民。五月青州奏「准詔 賑貸貧民糧一萬四百一十九石。」 又按《冊府元龜》。 元年五月。「右司郎中盧導奏。請置常平義倉。以備凶 歲。」

長興二年,以旱赦罪,賑汴州遭水貧民。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二年夏四月乙卯,以旱,赦流罪 以下囚。」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汴州奏,准詔賑貸遭水處貧 民。」

長興三年以頻雨禱禜理囚。又詔「州府遭水潦處支 借麥種等第賑貸。戶口流移者切加招撫。」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三月 丙申。帝以春雨稍頻。慮妨耕種。宜令河南府依古法 祈晴。帝問翰林參謀趙延文:「自春以來頻雨何故。奏 曰:『緣火犯井,所以頻雨。兼雷聲似夏。並不益時。乞寬 刑獄』。」從之。壬寅,司天奏以時雨過多。請差官禱禜。從 之。六月辛酉,命文武百官應在京寺觀神祠祈晴。又 敕:「霖雨積旬,尚未晴霽。睠言刑獄,慮在滯淹。京城諸 司繫囚,並宜疏理釋放。」 又按《冊府元龜》:三年七月 丁未,內出御劄示百僚曰:「朕以臨御萬邦,寵綏四海, 務恤民以設教,期化俗以成風。昨自霖雨連綿,川瀆 汎溢,傷數州之苗稼,蕩百姓之丘園。遘此徵災,慚虧 至德。致農者失力田之望,念編甿有艱食之虞,每自 責躬,更思求理,欲使人獲其蘇息,恨不家至而撫安。 憂勞所深,鑒寐斯切,宜布維新之澤,式全可大之功。」 今年州府遭水潦處已下,三司各指揮本州府支借 麥種,及等第賑貸斛食,仰逐處長吏切加安存,不得 輒有差使。如戶口流移,其戶下田園屋宅,仰村鄰節 級長須主管,不得信令殘「毀。候本戶歸日,具元本桑 棗根數及什物數目交付,不得致有欠少。本戶未歸, 即許鄰保請佃供輸。若入務時歸業,准例收秋後交 付。貴示招㩦,永期康泰。速宜宣布,稱朕意焉。」是歲,宋、 亳、潁三州水災尤甚,樞密使范延光、趙延壽從容奏 曰:「今秋宋、亳、潁等州水災甚,民戶流亡,粟價暴貴,臣 等量欲與本州官倉斛㪷,依如今時估出糶,以救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