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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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行印信,合造毒藥,官與犯贓外,罪者減一等,餘並放。

內有欠官錢者,宜令三司酌量與限,監出徵理。」乙巳, 幸相國寺祈雨。六月庚戌,宣差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李守貞以蝗為害,往皋門村祭告。丁巳,宣遣供奉官 衛延韜,嵩山投龍祈雨。壬戌,宣供奉官朱彥威等七 人,各部領奉國兵士一指揮,於封丘、長垣、陽武、浚儀、 酸棗、中牟、開封等縣捕蝗。又遣內班秦宗超亳州太 清宮祈雨。

開運元年以稼穡不登禁止一切費用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運元年 九月詔曰:「朕虔承顧命,獲嗣丕基。常懼顛危,不克負 荷。宵分日昃,罔敢怠荒;夕惕晨興,每懷祗畏。但以恩 信未著,德教未敷,理道不明,咎徵斯至。向者頻年災 沴,稼穡不登,萬姓饑荒,道殣相望。上天垂譴,涼德所 招。仍屬干戈尚興,邊陲多事,倉廩不足,則輟人之餱 食;帑藏不足,則率人之資財;兵士不足,則取人之中 丁;戰騎不足,則假人之乘馬。」雖事不獲已,而理將若 何?訪聞差去使臣,殊乖體認,不能敦於勉諭,而乃臨 以威刑,自有所聞,益深愧悼。旋屬守臣叛命,戎虜犯 邊,致使甲兵不暇休息。軍旅有戰征之苦,人民有飛 輓之勞。疲瘵未蘇,科斂尚急,言念於此,「寢食何安,得 不省過興懷,側身罪己,載深減損,思召和平。所宜去 無用之資,罷不急之務,棄華取實,惜費省功,一則符 先帝慈儉之規,一則慕前王樸素之德。向者造作軍 器,破用稍多,但取堅剛,不須華靡。今後作坊,製造器 械,不得更用金銀裝飾,比於遊畋,素非所好。凡諸服 御,尤欲去奢,應天下州府,不得以珍寶玩好及鷹犬 為貢。在昔聖帝明君,無非惡衣菲食,況予薄德,所合 恭行。今後太官常膳,減去多品,衣服帷帳,務去華飾, 在禦寒濕而已。峻宇雕牆,昔人攸誡,玉杯象箸,前代 所非。今後凡有營繕之處,丹堊雕鏤,不得過度。宮闈 之內,有非理費用,一切禁止。」於戲!繼聖承祧,握樞臨 極,昧於至道,若履春冰。屬以天災流行,國步多梗,因 時致懼,引咎推誠,期於將來,庶幾有補。更賴王公將 相,貴戚豪宗,各啟乃心,率繇茲道,共臻富庶,以致康 寧。凡百臣僚,宜體朕意。

開運三年。以久𠍴時雨。敕速斷遣罪人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二月 壬戌。敕。「令以漸及春農。久𠍴時雨。深慮囹圄。或有滯 淹。宜卹刑章。甫召和氣。其諸道州府見禁人等。並須 據罪輕重。疾速斷遣。仍限半月內有斷遣訖奏。」

後漢

隱帝乾祐二年曹允昇請置常平倉貯積斛斗出貸凶災貧民

按《五代史隱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乾祐二年, 太子詹事曹允昇上言。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時 或水旱為災。蟲蝗害稼。既無九年之畜。寧救萬姓之 饑。天災流行,古今代有。而前代縱逢災歉,免至流亡。 蓋以分災恤民,素有儲備。臣請依古法置常平倉。請 於天下京都州府租賦五斛斗上,每斗別納一升,別 倉」貯積。若凶災之處出貸貧民。豐年即納本數。庶幾 生聚。永洽綏懷。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禁閉糴以救災又詔邊郡賑卹契丹饑民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廣順元年 四月敕:「天災流行,分野代有,苟或閉糴,豈是愛人。宜 令沿淮渡口鎮鋪,不得止淮南人糴易。」 又按《冊府 元龜》,元年八月,契丹瀛、莫、幽州界大水,饑饉流散,襁 負而歸者不可勝計,比界州縣亦不禁止。太祖愍之, 詔沿邊州郡安卹流民,仍口給斗粟,前後繼至,數十 萬口。

廣順二年,禹城縣饑,給倉糧賑貸。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 「庚申,齊州言,禹城縣二年水,民饑流亡。今年見固河 倉有濮糧五萬二千餘斛,欲賑貸。」敕諸邑留二三千 斛給巡檢職員,餘並賑貸貧民。

廣順三年,賑彭城民饑,又以諸州饑,遣使開倉賤糶。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三月 壬辰,徐州言,彭城縣民饑乏,乞賑貸。」從之。十一月辛 卯,敕膳部員外郎劉表微往兗州開倉,減價糶粟,以 水害稼,救饑民也。「丙午,單州刺史劉禧言,滄州充給 歲餘軍糧外,有大麥六萬石,欲開倉官糶,以濟貧民。」 從之。十二月,以亳州、潁州大水,民饑,所有倉儲及永 城倉度支給軍食,一年外遣使減價出糶。

世宗顯德元年分命朝臣開倉濟饑遣使按諸道水災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元年 正月乙酉,分命朝臣杜曄等五人,往潁、亳、濮、永城固 河口開倉,減價出糶,以濟饑民。」 又按《冊府元龜》:「元 年十月癸亥,帝謂侍臣曰:『昨諸道戶民有詣闕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