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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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懶者頗疑煩冗。」予曰:「新蟻止食桑葉脂脈,若頓數 不多,譬如寸乳,嬰兒小時失乳,後必羸弱病生。蟻初 生,須隔夜採東南枝肥葉,瓮中另頓,旋取細切。」 《士農必用》曰:「飼蟻之法,第一日飼一復時,可至四十 九頓」,第二日飼至三十頓,第三日飼至二十餘頓。宜 極暖,宜暗。

《士農必用》曰:「擘黑法:第三日巳午時間,于別槌上安 三箔,微帶燠薄,揭蟻款手擘如小棋子矣,布于中,箔 可盈滿,可漸漸加葉飼。早晴可捲東窗苫及當日背 風窗,漸漸變色,隨色加減,飼至純黃則不飼。是謂頭 眠,不以早晚抬過。」

《士農必用》曰:「抬頭眠,別槌上布四箔,薄帶沙燠,揭蠶 分如大棋子大,布滿,中二箔一復時,可六頓,次日可 漸漸加葉,可開捲窗一半。初向黃時宜極暖,眠定宜 暖,起齊宜微暖, 抬頭眠,飽食分如小錢大布滿,三 箔。」

《士農必用》曰:「抬停眠,分如小錢微大,布滿六箔,起齊, 頭食宜薄,一復時可四頓,次日可漸加葉,或全開。捲 窗初向黃時,宜暖,眠定宜微暖,起齊宜溫,抬停眠飽 食。蠶可撥可摻,不須分揭,可布滿十二箔。」

《務本新書》曰:「大眠起,燠宜頻除,蠶宜頻飼。或西南風 起,將門窗簾薦放下,此際不宜抬解。箔上布蠶,須相 去一指,布蠶一箇,取臘月所藏菉豆,水浸微生芽,曬 乾,磨作細麪,第四頓收食,拌葉勻飼,解蠶熱毒。絲多 易繰,堅韌有色。蠶屋南簷外,先所架立搭棚檁柱,此 時搭蓋。」

《士農必用》曰:「抬大眠分,如折二錢大布滿,二十五箔, 起齊投食,一復時,可三頓。第一頓宜薄,第二頓比前 又薄,第三頓如第一頓,次日可漸加葉,可全開,捲窗 照,窗初向黃時,宜微暖,眠定宜溫齊,宜涼,可落蓐,可 分至三十箔。正食時,每飼後,可挾葉筐遶槌巡之,但 見箔上有班黎處,即摻葉補,合拌米粉。至第七八頓 『食後,于巳午時間,將切下葉攤在箔上,新水灑拌極 勻,待少時,納羅白粉子,拌令極勻,一筐可飼一箔』。」拌 桑麪,切葉灑拌新水極勻,羅桑麪拌勻,于大眠後間 飼三五頓,抬沙于大眠後飼食第十一二頓間,可抬 蠶。欲老,飼之宜細薄,宜頻。

養老如養小,亦如人老,多食則傷。若不如此,則食葉不淨。其葉蒸濕,帶葉入簇,所結繭亦濕潤如經鹽水。此名「簇汁繭」 ,難抽繰。

宜微暖。

「如人老不禁寒涼,然亦可相度當時天氣涼暖消息,斟酌大意,比大眠後未老時,宜微暖也。」 依按其法,蠶自螘至老,不過二十四五日,過此日數愈多,桑愈費而絲愈少也。

《韓氏直說》曰:「蠶自大眠後,十五六頓即老,得絲多少, 全在此數日。見有老者,依抽飼斷眠法飼之,候十蠶 九老,方可就箔上撥蠶入簇,如是則無簇汗蒸熱之 患,繭必早作而多絲。」

《桑蠶直說》曰:「四眠蠶別是一種,與養春蠶同,但第三 眠止抬開十五箔,抬飽食二十箔,大眠抬三十箔。」 黃省曾曰:「蠶之自蟻而三眠也,俱用切葉。其替抬也, 用糠籠之,灰糝焉,則蠶體快而無疾,或布網而抬替。 其飼火蠶也,必勤,葉盡即飼,毋使飢吞火氣而病。其 替蠶也,食半而替,則功省而蠶不勞。其三眠之起也, 斤分於一筐,一筐之蠶可以得繭八斤為絲一車而 十六兩。其蟻之初出也,以薔薇之葉焙燥揉碎之,糝 之蟻上,聞香而集之於上,乃以鵝翎拂下。其厝火也, 炭之團爇之,而灰以遏之,瓦以覆之,溫溫然而已。綿 被以隔之,而後置之於被之上焉。若熾焉,或飢焉,則 傷於火。其長也,焦黃,不食而死。勿食水」葉。食則放白 水而死。雨中之所採也。必拭乾之。或風戾之。

簇以稻草為之殺,疏之必潔,則不牽絲,乃握而束之, 厚籍以所殺疏之草殼可以禦地濕,可以承墜蠶,乃 以握許登之,勿覆以紙。至次日,少以稻稈糝焉,以屬 其作綴之未成者。勿用菜箕,善絆擾而薄繭,七日而 摘,半月而蛾生。凡蠶色之青也,為老之候。其在簇而 有雷,則以退紙覆之,以護其畏。

繭長而瑩白者,細絲之繭;大而晦色青蔥者,粗絲之 繭。皆撏去其蒙茸之衣,其內潰而漬濕者,謂之「陰繭」, 及薄而雜者,綿之繭。可為粗絲,不可以經日,經日則 絲爛而難抽;不可以焚香,焚香則蛆穴而難抽。大者 謂之「粗工。」

繰之不可及也,淹而甕之,泥之,至七日而蛾死。泥之 也,仍數視之,有少罅則蛾生。凡拈絲綿之線一分銀, 是拈一兩。其為綿也,蛾口為最,上岸次之,黃繭又次 也。繭衣者,為最下。蛾口者,出蛾之繭也。上岸者,繰湯 無緒,撈而出者也。繭衣,繭外之蒙茸,蠶初作繭而營 者也。

蠶不可以受油鑊之氣,不可以受煤氣;不可以焚香, 亦不可以佩香,零陵香亦在所忌,否則焦黃而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