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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椹而水淘少曬焉,畦而種之,至冬而焚其梢,及明年 而分種之。短而青者,宜水鄉之地,正二月也,木鉤攀 之土壓,期年而截之,移而種之,歲糞也。二其壓也,濕 土則條爛,焦土則根生。撒子而種,不若條而壓,其為 桑之」害也。有桑牛尋其穴,桐油抹之則死。或以蒲母, 草草之狀也,如竹葉,其桑葉之葉癩也,亦以草汁而 沃之。桑之下可以藝蔬,其藝桑之園不可以藝楊。藝 之多,楊甲之蟲,是食桑皮而子化其中焉。二月而接 也,有插接,有劈接,有壓接,有搭接,有換接。穀而接桑 也,其葉肥大;桑而接梨也,則脆美;桑而接楊梅也則 不酸。勿用雞腳之桑,其葉薄,是薄繭而少絲。其葉之 生黃衣而皺者,木將就槁,名曰「金桑。蠶則不食先椹 而後葉者,其葉必少。有柘蠶焉,是食柘而早繭。其青 桑無子而葉不甚厚者,是宜初蠶。」望海之桑,種之術 與白桑同,是皆臘月開塘而加糞,即壅之以土泥,或 二或三,六七月之間,乃去其蟲,開塘加糞,壅土宜遲。 紫藤之桑,其種高大,是不用剪,其葉厚大,尢早種之 也。宜邇于竈屋,不必開塘而糞壅,惟幼稚之時,待冬 而糞,或二或三,以臘月為佳。

《務本新書》曰:「桑生一二年,脂脈根株亦必微嫩。春分 之後,掘區移栽區北,直上下裁成土壁,壁底旁」其 土,下水三四外,將桑箄兒靠壁栽立根科,須得勻舒, 以土堅覆土壁地區,地約高三二寸。大抵一切草木 根科,新栽之後,皆惡搖擺,故用土壁遮禦北風,迎合 日色也。今時移栽小桑,微帶根鬚,上無寸土,但經路 遠風日,耗竭脂脈,栽後難活。縱活亦不榮旺,卻稱地 法不宜,此係拙謬。今後應栽小樹,若路遠移多,約「十 餘樹,通為一束,于根鬚上蘸沃稀泥,泥上糝土,上以 草包,包內另用淳泥固塞,仍擗夾車箱,兩頭不透風 日,中間順臥樹身,上以蓆草覆蓋,預于栽所掘區下 糞,樹到之時,即便下水,依法栽培。」《秋栽法》:平昔栽桑, 多于春月。全樹移栽,春多大風吹擺,加之春雨艱得, 又天氣漸熱,芽葉難禁,故多不活。「若是斫去元幹,再 長樹身,桑聞鐵腥愈旺,地桑是其驗也。」迤南地分,十 月埋栽。河朔地氣頗寒,故宜秋栽。區深一尺之上,平 地約留樹身一二指,餘者斫去。栽罷,地須堅築,以土 封瘢。比及地凍,于上約量添糞。春煖之後,就糞撥為 土盆,雨則可聚,旱則可澆。樹南春先種檾,比及霖雨 以來,芽條叢茂,就作地桑,或削去細條,存留旺者一 二枝,次年便可成樹。或是就壓旁條,一樹,又引十餘, 比之全樹栽者,樹樹必活,桑亦榮茂也。十月木迷,宜 栽埋頭桑。冬月根脈下行,乘春併發,一年之間長過 元樹,栽二年之上桑。穀雨其間,但有芽葉不旺者,以 硬木貼樹身,去地半指,一斧截斷,快錛更妙。糝土封 其樹瘢,樹南種黍五七粒,十餘日始出芽條,旱則頻 澆。立夏之後,不宜此法。一歲之中,除大寒時分,不能 移栽,其餘月分皆可。

《農桑要旨》云:「凡新栽桑,斫科採葉須得宜。初栽後成 科時,中心長條上葉勿採,其餘在傍腳科,止捋其葉, 且勿剸斫,蓋令枝條繁密,就為藩蔽,以防牛畜。」咬。 擺拖挽之患。後中心枝既粗,即可剸斫在旁科條, 本根既盛,脂脈盡歸中心枝,便可長成大樹,堅久茂 盛,不生糖心。

《士農必用》曰:「種藝之宜,惟在審其時月,又合地方之 宜,使之不失其中,栽培所宜,春分前後十日,十月內 並為上時,春分前後,以及發生也。十月號陽月,又曰: 小春,木生長之月,故宜栽培,以養元氣。」

又曰:「桑者,易生之物。除十一月不生活,餘月皆可。仍 須于園內稀種檾,或麻黍為蔭。每歲三月三日晴雨, 卜桑之貴賤。」

養樹桑法,牆圍成園,大小隨人所欲。將園內地耕劚 熟,方三尺許掘一阬,將畦內種出荊桑全條,連根掘 出,栽培亦如前法,但所築實土與地平,上復用土封 身一二尺,周圍自成環池。待桑身長至一大人高,割 去梢子,則橫條自長,如澆治有功,至秋可長大如壯 椽。十月內或次年春,可移為行桑。野荊桑不成身者, 移根于園內,養之亦同。

《栽培如地桑》法,芽出留旺者,一條長至如大人高。其科養法如前。

《務本新書》曰:「壓條法:寒食之後,將二年之上桑全樹, 以兜橛袪定,掘地成渠。條上已成小枝者,出露土上。 其餘條樹,以土全覆樹根,週圍撥作土盆,旱宜頻澆。 如無元樹,止就桑下腳窠,依上掘渠埋壓,六月不宜 全壓。」

《士農必用》曰:「春氣初透時,將地桑邊旁一條梢頭折 了三五寸,屈倒于地空處。地上先兜一渠,可深五指, 餘臥條于內,用鉤橛子即釘住懸空,不令著土。其後 芽條向上生,如細杷齒狀,橫條上約五寸留一芽,其 餘剝去。至四五月內晴天,巳午時間,橫條兩邊取熱 溏土,擁橫條上成壟,橫條即為臥根,至晚澆其根科」, 至秋,其芽條茁為條身。至十月際臥根,根頭截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