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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宗伯》云「『荒禮,哀凶札』。此云『國凶荒,則賙委之』」 者,彼謂自貶損,此謂令他人以財委之。

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

賈氏曰:《札喪》一條,專陳凶禍之事 。鄭鍔曰:「此諸侯所遭之故也。不為一書,無以知遠民之憂也。」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凡禮賓客,「凶荒殺禮。」

《易》氏曰:「凶荒」 ,謂無年者。大荒,王為之不舉,所以為內省自疚之道至矣。於是而殺禮,抑以其自處者而待賓客耶?

桓王三年即魯隱公六年京師飢

按《左傳隱公六年》:「冬,京師來告飢,公為之請糴於宋、 衛、齊、鄭,禮也。」

惠王十一年即魯莊公二十八年魯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糴於齊

按《春秋》,莊公二十有八年「冬,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糴 於齊。」

按《國語》:魯飢,臧文仲言於嚴公曰:「夫為四鄰之援,結 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 為;鑄名器,藏寶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 以名器請糴於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飢饉,卿出告 糴,古之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 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 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 國家無違。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 而惰,非事君也。」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 災流行,戾於敝邑,飢饉薦降,民羸幾。卒大懼,殄周公、 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不腆先君之 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唯 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 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襄王五年即魯僖公十三年晉饑乞糴於秦

按《左傳》僖公十三年冬,晉薦饑,使乞糴於秦。秦伯謂 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重施而不報, 其民必攜;攜而討焉,無眾必敗』。」「『謂百里與諸乎』?對曰: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丕鄭 之子豹在秦,請伐晉。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 於是乎輸粟於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汎舟之役。 按《國語》,晉饑,乞糴於秦。丕豹曰:「晉君無禮於君,眾莫 不知。往年有難,今又薦饑,已失人,又失天,其殃也多 矣。君其伐之,勿予糴。」公曰:「寡人其君是惡,其民何罪? 天殃流行,國家代有補乏。」饑道也,不可以廢道於 天下。謂公孫枝曰:「予之乎?」公孫枝曰:「君有施於晉君, 晉君無施於其眾。今旱而聽於君,其天道也。君若弗 予而天予之,苟眾不說,其君之不報也,則有辭矣。不 如予之,以說其眾。眾說,必咎其君;其君不聽,然後誅 焉。雖欲禦我,誰與?」是故泛舟於河,歸糴於晉。

六年。即魯僖公十四年秦饑,乞糴於晉。

按《左傳》:十四年冬,秦饑,使乞糴於晉。晉人弗與。慶鄭 曰:「背施無親,幸災不仁,貪愛不祥,怒鄰不義,四德皆 失,何以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慶鄭曰:「棄 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 射曰:「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 災,民所棄也。近猶讎之,況怨敵乎』?弗聽。退曰:『君其悔 是哉』。」

按《國語》:秦饑,公令河上輸之粟。虢射曰:「弗予賂地而 予之糴,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若勿予。」公曰:「然。」慶鄭 曰:「不可。已賴其地,而又愛其實,忘善而背德,雖我必 擊之。弗予,必擊我。」公曰:「非鄭之所知也。」遂不予。六年, 秦歲定,帥師侵晉,至於韓。

七年。即魯僖公十五年晉又饑,秦餼之粟。

按《左傳》十五年,「晉又饑,秦伯又餼之粟,曰:『吾怨其君 而矜其民』。」

十三年。即魯僖公二十一年魯大旱,饑而不害。 按《左傳》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 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尪 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 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匡王二年即魯文公十六年宋饑公子鮑貸國人

按《左傳文公十六年》:「秋八月,宋公子鮑禮於國人,宋 饑,竭其粟而貸之。」

景王元年即魯襄公二十九年鄭宋饑鄭餼國人粟宋出公粟以貸

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五月,鄭子展卒,子皮即位。於 是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 戶一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為上 卿。宋司城子罕聞之曰:「鄰於善,民之望也。」宋亦饑,請 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 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叔向聞之曰:「鄭之罕,宋 之樂,其後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國乎?民之歸也,施而 不德,樂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