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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泉《物理論》曰:「使人之養民,如蠶母之養蠶,其用豈 徒絲而已哉?」

《五行書》曰:「欲知蠶善惡,常以三月三日,天陰。如無日, 不見雨,蠶大善。」又法:

埋馬牙齒於槌下,令宜蠶。

《龍魚河圖》曰:「埋蠶沙於宅亥地,大富,得蠶絲吉利。以 一斛二斗,甲子日鎮宅,大吉,致財千萬。」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

「近上則絲薄」 ,近下則子不生也。

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欲四面開窗,紙糊厚為籬,屋 內四角著火。」

「火若在一處」 ,則冷熱不均;

初生以毛掃。

用荻掃則傷蠶

調火,令冷熱得所。

熱則焦燥冷則長遲

比至在眠,常須三箔,中箔上安蠶,上下空置。

下箔障土氣,上箔防塵埃。

小時採《福德》上桑,著懷中令煖,然後切之。

「蠶小不用見露氣」 ,得人體則眾惡除。

每飼蠶,卷窗幃,飼訖還下。

蠶見明則食,食多則生長。

老時值雨者則壞繭,宜於屋裡簇之,薄布薪於箔上, 散蠶訖,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又法:

「以大蓬蒿為薪,散蠶令遍,懸之於棟梁椽柱,或垂繩鉤戈鴞爪龍牙,上下數重,所在皆得。懸訖,薪下微生炭火以煖之,得煖則作速,傷寒則作遲數入候看熱則去火。」 蓬蒿生涼,無鬱浥之憂;死蠶旋墜,無污繭之患;沙策不住,無瘢痕之疵。鬱浥則難練,繭污則絲散,瘢痕則無。用蓬蒿簇亦良,其外簇者,晚遇天寒則全不作繭,用火易練而絲。明日曝死者,雖白而漕脆,膁練長衣著,幾將倍矣。甚者「虛實失歲功,堅脆懸絕。」 資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寔》曰:「三月清明節,令蠶妾治蠶室,塗隙穴,具槌,持 箔籠。」

《龍魚河圖》曰:冬以臘月,鼠斷尾。正月旦日未出時,家 長斬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斷鼠蟲,三時言功, 鼠不敢行。」

《雜五行書》曰:「取亭部地中土,塗竈水火,盜賊不經。塗 屋四角,鼠不食蠶,塗倉簞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 種絕。」

《淮南萬畢術》曰:「狐目狸腦,鼠去其穴。」

注曰:「取狐兩目狸腦,大如狐目,三枚,擣之三十杵,塗鼠穴,則鼠去矣。」

《唐俞宗木種樹書》

《養蠶法》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則絲薄,近下 則子不生。按《五行書》曰:「欲知蠶善惡,常三月三日天 陰而無日不雨。蠶主大善。」蠶繭腰小者雄蛾,大者雌 蛾。桑葉濕,不可飼蠶。雨中採至,必拭令乾,恐有傷也。

《宋蘇軾物類相感志》

《蠶絲》

《蠶過小滿》則無絲。

《秦觀蠶書》

《總論》

予閑居,婦善蠶,從婦論蠶,作《蠶書》。

考之《禹貢》,「揚、梁、幽、雍不貢繭物,兗篚織文,青篚檿絲, 徐篚元纖縞,荊篚元纁璣組,豫篚纖纊」,皆繭物也。而 桑土既蠶,獨言于兗,然則九州蠶事,兗為最乎?予游 濟、河之間,見蠶者豫事時作,一婦不蠶,比屋詈之,故 知兗人可為蠶師。今予所書,有與吳中蠶家不同者, 皆得兗人也。

《種變》

臘之日,聚蠶種,沃以牛溲,浴于川,毋傷其藉。迺縣之 始審臥之,五日色青,六日白,七日蠶已,蠶尚臥而不 傷。

《時食》

蠶生明日,《桑或柘葉》風戾以食之,寸二十分,晝夜五 食,九日不食,一日一夜,謂之「初眠」,又七日再眠,如初, 乃食葉寸十分,晝夜六食,又七日三眠,如再,又七日 食,五日不食,二日,謂之「大眠」,食半葉。晝夜八食,又三 日不食,乃食全葉。晝夜十食,不三日遂繭。凡眠勿擲, 擲則蠶驚,毋食二葉。

《制居》

制「居方尺」,及乎將繭,乃方四丈。織萑葦,範以蒼茛竹, 高一尺,廣五尺,以為筐,建四木宮,梁之以為槌縣筐, 凡槌十縣以居食蠶時,分其居,糞其葉,以萑葉為籬, 勿密屈槁之長二尺者,自後茨茅為簇,以居繭蠶。凡 繭七日而採之。居蠶欲溫,居繭欲涼,故以萑鋪繭,寒 之以風,以緩蛾變。

《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