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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七十卷目錄

 荒政部彙考三

  南齊高帝建元三則 武帝永明六則 明帝建武一則 東昏侯永元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大同二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文帝天嘉一則 宣帝太建四則

  北魏明元帝永興一則 神瑞一則 泰常二則 太武帝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延和一則 太平真君二則 文成帝興安一則 太安二則 和平二則 獻文帝天安一

  則 皇興二則 孝文帝延興三則 太和十六則 宣武帝景明三則 正始一則 永平

  四則 延昌三則 孝明帝熙平二則 神龜二則 正光四則 出帝太昌一則 孝靜帝

  天平三則 武定一則 恭帝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三則 廢帝乾明一則 武成帝河清四則 後主天統一則 武平

  一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明帝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建德三則

食貨典第七十卷

荒政部彙考三

南齊

高帝建元元年九月辛丑詔二吳義興三郡遭水減今年田租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云云。

建元二年,詔「丹陽、二吳、義興四郡遭水尤劇之縣,詳 所除宥。」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建元二年六月癸未,詔「昔歲水 旱,曲赦丹陽、二吳、義興四郡遭水尤劇之縣。元年以 前,三調未充,虛列已畢,官長局吏應共償備外,詳所 除宥。」

建元四年,武帝即位,詔賑京師。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四年「三月壬戌,上即位。庚辰,詔 曰:『比歲未稔,貧窮不少,京師二岸,多有其弊。遣中書 舍人優量賑卹。五月癸未,詔曰:『頃水雨頻降,潮流薦 滿,二岸居民多所淹漬,遣中書舍人與兩縣官長優 量賑卹。六月戊戌,詔曰:『水潦為患,星緯乖序,京都囚 繫,可剋日訊決,諸遠獄委刺史以時察判。建康、秣陵』』』」 二縣貧民,加賑賜,必令周悉。吳興、義興遭水縣,蠲除 租調。

武帝永明五年以水潦傷農遣使賑賜詳蠲租調又詔平糴和市以優黔首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五年「六月辛酉,詔曰:『比霖 雨過度,水潦洊溢,京師居民,多離其弊。遣中書舍人、 二縣官長,隨宜賑賜』。」八月乙亥,詔:「今夏雨水,吳興、義 興二郡,田農多傷,詳蠲租調。」

按《冊府元龜》,永明五年詔曰:「善為國者,使民無乏,而 農益勸。是以十一而稅,周道克隆;開建常平,漢載惟 穆。岱畎絲枲,浮汶來貢;杞梓皮革,必緣楚往。」自水德 將謝,喪亂弘多,師旅歲興,饑饉代有。貧室盡於課調, 泉具傾於絕域。軍國器用,動資四表,不因厥產,咸用 九賦。雖有交貿之名,而無潤私之實。民咨塗炭,實此 「之繇。昔在開運,星紀未周,餘弊尚重,農桑不殷於曩 日,粟帛輕賤於當年,工商罕兼金之儲,匹夫多饑寒 之患。良田圜法久廢,上弊稍寡,所謂民失其資,能無 匱乎?凡下貧之家,可蠲三調二年。京師及四方出錢 億萬糴,米穀絲綿之屬,平和其價,以優黔首。遠邦常 市雜物,非土俗所產者,皆悉停之,必是歲賦攸宜,都 邑所乏,可見直和市勿使逋刻。」

永明六年,詔賑吳興、義興被水者。又詔出各處庫錢, 市積為儲。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六年八月乙卯,詔吳興、義興水 潦被水之鄉,賜痼疾篤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 斗。」

按杜佑《通典》:「永明中,天下米穀布帛賤,上欲立常平 倉,市積為儲。六年,詔出上庫錢五千萬,於京師市米, 買絲、綿、紋絹布;揚州出錢千九百一十萬,南徐州二 百萬,各於郡所市糴;南荊、河州二百萬,市絲、綿、紋絹、 布米、大麥;江州五百萬市米、胡麻;荊州五百萬,郢州 三百萬,皆市絹、綿、布米、大小豆、大麥、胡麻;湘州二百」 萬,市米布蠟,司州二百五十萬,西荊、河州二百五十 萬,南兗州二百五十萬,雍州五百萬,市絹綿布米。使 臺傳並於所在市易。

永明七年,以雍州戎役水旱,詔原逋租。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七年「春正月戊申,詔曰:『雍州頻 歲戎役,兼水旱為弊,原四年以前逋租』。」

永明八年,以歲不稔,原司、雍二州及汝南郡逋租。又 以京邑霖雨,遣官賑恤。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八年「秋七月癸亥,詔司、雍二州 比歲不稔。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 汝南一郡,復限更申。五年八月丙寅,詔京邑霖雨既 過,居民汎濫,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卹。冬十月丁